大学基建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8648 上传时间:2022-08-1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基建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大学基建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基建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基建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大学基建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加强基建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全处人员廉洁意识,规范公务活动中的个人行为,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基建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规范,请全处人员自觉遵守:一、严禁索贿、受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回扣。二、不得接受业务往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三、不得在业务往来单位报销餐费、交通费等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不得擅自参加业务往来单位的宴请,不得参加业务往来单位组织的娱乐活动和外出旅游。五、不得要求或接受业务往来单位为自己或亲属装修房屋、提供装修材料,接受对方因本人及亲属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等事由所送礼金,为家属、子女安排工作、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不得通过业务往来单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七、不得向业务往来单位介绍亲属从事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八、不得与工程承包方就工程分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招投标工作,不得私自主动向投标单位提供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信息。十、在工程重大洽商、审计结算阶段,不得向施工单位泄漏学校相关事项研究过程、谈判底线等重要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