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新增真空脱气炉(RH)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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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环保产峨术研究院股份公司JIANGSU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INDUSTRY AND TECHNOLOGY CORP.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新增真空脱气炉(RH)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2023年2月南京目录1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项目特点31.3 工作过程3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31.6 报告书的主要结论342总则352.1 编制依据35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40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47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5

2、12.5 相关规划及批复要求542.6 环境功能区划 613现有项目回顾623.1 现有项目概况623.2 已建项目回顾643.3 在建项目回顾883.4 钢水供应工程回顾983.5 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1014工程分析 1024.1 项目概况1024.2 项目建设必要性1074.3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1094.4 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1134.6 物料平衡、水平衡及蒸汽平衡1194.7 污染源强核算 1224.8 清洁生产1294.9 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134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6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36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385.

3、3 区域污染源调查151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3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536.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5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077.1 废气防治措施评述2077.2 废水防治措施评述2117.3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评述2157.4 噪声防治措施评述2177.5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评述2187.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197.7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2357.8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255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8&1项目投资经济损益分析 2588.2 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效益分析2588.3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259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619.1环境管理要求 2619.3

4、环境监测计划26810环邮响r结论27110.1 项目概况27110.2 环境质量现状 271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27210.4 主要环境影响27210.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7410.6 环境保护措施27410.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7510.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7510.9总结论275IIl附图:图2.4- 1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图(附大气监测点位)图2.51张家港市总体规划图图2.52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用地布局图图2.5-3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位置关系图3.1-1沙钢集团总平面布置示意图图4.1-Ia本项目整体平面布置示意图图4.1- Ib本项目工艺平面布置图图4

5、.1-2a厂区周边概况图(附土壤、噪声监测点位)图4.1-2b厂区周边概况图(附防护距离包络线)图5.1- 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图5,1-2周边主要水系概况图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件附件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件2委托书附件3项目确认声明附件4备案文件附件5产品结构调整超薄带项目配套精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2244号 附件6炼钢绿色循环减量提升技改(转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8)号 附件7关于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涉及产能项目和配套项目纳入日常环境管理的通知 张环发(2016)67号附件8应急预案备案文件附件9

6、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附件10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II沙钢2021年度自行监测检测报告附件12现场踏勘图1概述1.1 项目由来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原张家港荣盛炼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特钢”) 为沙钢集团主要生产控股子公司,荣盛特钢与沙钢集团关系见表1.1-1。荣盛特钢现有 生产车间主要包括:转炉二车间(3X180t转炉)、转炉三车间(3X50t转炉)、转炉 四车间(2X IOOt转炉)、棒线三车间(1#、2#线)、棒线五车间(1#线)。上述生产 装备均已列入关于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产能和配套项目纳入日常环境管理的 通知(张环发201667号),且载

7、入了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 号:91320582744815499F001P) 0目前正在实施炼钢绿色循环减量提升技改(转炉) 项目,该项目拆除3台50吨转炉、建设1台120吨转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取 得生态环境厅批复(苏环评202128号),目前正在实施,正在进行土建和钢结构施工, 预计2023年6月投产。为满足荣盛特钢产品改造升级的整体要求,丰富公司高附加值钢种种类,提高公司 综合竞争力,本项目在现有转炉二车间内新建1座四车双工位RH真空精炼炉及配套的 公辅设施,年生产合格精炼钢水140万吨,其中硅钢系列精炼钢水122万t,其他系列 精炼钢水18万t。本项目不涉及新增

8、炼钢产能,主要减少现有LF精炼炉钢水处理量, 改由本项目RH炉处理,主要为卷板、宽厚板生产线生产优特钢品种提供优质钢水。产品调整前转炉二车间只过LF处理的热卷板坯产品主要为Q235B、Q355B、SPHC 类普通钢种,占总量的39%,产品调整后大幅增加只过RH处理的硅钢,且硅钢中20% 为新开发的薄规格、高牌号、高磁感、高品质电工钢,只过LF处理的热卷板坯下降到 占总量的20%o只过LF处理的宽厚板坯总量由22%降到19%,增加只过RH处理量。 转炉二车间只过LF总量从61%下降到39%,过RH总量从39%上升到61%。本项目已 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行审投备2022669号)。根据中华

9、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为此,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该项目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表1.1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排污许可证包含工序分布表序号排污许可证法人工序(生产车间或生产线)1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炼焦一、二、化产车间原料烧结(15、7、8车间)原料烧结6车间(12#球团机)炼铁厂14车间、2350n高炉、辅助车间 转炉一车间 卷板车间新材料厂(石灰18#窑)热电厂(18#发电机组、135MW发电机组)污水处理站2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

10、司棒线六车间(2#线)棒线八车间3张家港宏昌高线有限公司电炉一车间(2#炉)棒线一车间(2#线)4张家港宏昌棒材有限公司棒线五车间(2#线)5江苏润忠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棒线二车间(1#线)6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沙太分厂)棒线四车间(2#线)棒线七车间(1、2#线)7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 (永新分厂)棒线四车间(1#线)8张家港沙景钢铁有限公司电炉三车间电炉四车间棒线六车间(1#线)9张家港润忠钢铁有限公司电炉-车间(1#炉) 电炉二车间棒线-车间(1#线)棒线二车间(2#线)10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转炉特钢车间 棒线三车间(1#、2#线)棒线五车间(1#线) 转炉二车间转炉三车间120

11、t转炉车间(在建)11张家港景德钢板有限公司热卷板二车间12张家港沙景宽厚板有限公司宽厚板一车间宽厚板二车间热处理宽厚板车间13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酸轧车间(1#、2#线)酸洗车间、酸再生车间硅钢连退车间(1#、2#线)热镀锌车间普板连退车间 锡板连退车间电镀锡车间14张家港中美超薄带科技有限公司超薄带车间1.2 项目特点本项目为产品改造升级的技改项目,具备以下特点:(1)本项目在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现有转炉炼钢转炉二车间内新增1座四车 双工位180tRH真空精炼炉(采用机械真空泵),并在炼钢厂预留区域新增与之配套的 公辅设施。本项目RH精炼钢水由现有转炉炼钢转炉二车间内1801转炉供

12、应。本工程 RH真空精炼炉年生产合格精炼钢水140万吨,主要为卷板、宽厚板生产线生产优特钢 品种(硅钢、汽车板、桥梁钢、管线钢等)提供优质钢水。本项目不增加炼钢产能。(2)本项目原辅料及燃料储运依托沙钢集团现有设施,本项目供电、供水及污水 集中处理依托公司现有基础设施。(3)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上料废气、RH精炼废气、钢包热修废气等,通过 集气罩捕集,依托现有车间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净化后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关 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苏大气办(2018) 13号)标准中超低 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4)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所需人员由厂区统一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13、。(5)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一些噪声值较 高的设备还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6)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钢渣、废耐火材料、废油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 体废弃物全部回收利用或委外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1.3 工作过程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 踏勘、调研,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 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分析了开展环评的 必要性,进而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以及各 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

14、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建设 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审批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 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 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3-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一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_JZ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I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即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第三阶段

15、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指出:“六、钢铁4、公称容量30 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 性标准的炼钢转炉”。本项目在现有炼钢转炉二车间新增1座180t四真空槽车双处理工位RH真空精炼炉 及配套辅助工程,本设计RH精炼工序能耗为94MJ/吨钢。根据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节 能设计规范(GB50632-2019),其中RH

16、精炼炉工序能耗指标为$368MJ/t钢。本设计 工序能耗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能耗指标先进。新水耗量1.2立方米/吨。本项目不属 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国发20166号及工信部联原(2022) 6号相符性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H66号)提 出:(四)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号),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 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 务。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要严肃问责。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

17、产能不得 用于置换。(五)化解过剩产能。L依法依规退出。2.引导主动退出。3.拆除相应设备。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 6号)提出: (五)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 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 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 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 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 健全防范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行

18、为查处力度。本项目在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现有转炉炼钢转炉二车间内新增1座180tRH真 空精炼炉,并在炼钢厂预留区域新增与之配套的公辅设施。本项目RH精炼钢水由现有 转炉炼钢转炉二车间内180t转炉供应。本工程RH真空精炼炉年设计处理能力140万 吨,主要为卷板、宽厚板生产线生产优特钢品种(硅钢等)提供优质钢水。本项目不增 加炼钢产能。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发20166号文、苏政发2016170号文要求。(3)与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 发2018 32号)相符性分析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 32号)“三、统

19、筹推动钢铁行业布局调整”“(二)大力推动分散产能的整合”中要求:严 格执行国家关于产能置换、差别电价、超低排放等标准,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等手 段推动全省分散产能整合,加快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实施环太湖、沿江、沿运河等区域 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距太湖直线距离10公里以内的所有冶炼产能, 20公里以内的600n及以下高炉、50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在2020年前全部退出、 搬迁,40公里以内的500m3及以下高炉、45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在2020年底前按 照国家减量置换要求,技改升级为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明确的鼓励类装备。各地要严 格执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20、附件3)要求,严把准入和淘 汰两端,加快推动区域钢铁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五、更高标准地强化环境保护措施”中要求:(一)切实落实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重点地区执行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附件4) o 二是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按从严的原则,执行国家、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有关部 委或省政府的相关管理要求。(二)多措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实施钢铁、 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整治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对涉及炼焦、炼钢、发电等生产过 程中的煤炭、铁矿砂等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厂内转移与输送、物料加工与处理等各生 产环节实施无组织排放精确治理,实现全封闭运输及贮存。“七

21、、更高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要求:(二)持续增强钢铁行业核心竞争力。 大力推进钢铁行业的“两化”深度融合,支持引导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应用软 件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现有装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企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智 能化、柔性化、个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引导与支持钢铁企 业聚焦国防军工、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新能源汽车、核电、高端建筑等热 点领域所需高端钢种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争填补国内空白,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国 际影响力的名优企业和产品品牌。围绕低能耗冶炼、节能高效轧制、流程智能控制等前 沿核心技术,加大短流程电炉炼钢工艺推广力度,提高企业原始

22、创新、自主集成和节能 减排水平与能力。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指引,围绕工艺先进、生产智能、技术领先、产 品高端的要求,加快管理、销售模式创新步伐,大力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质量变革。完善 和提高钢材质量标准,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公正公开的评价监督体系,全面提高钢 材产品质量。相符性:本工程在现有转炉炼钢转炉二车间内新建1座RH真空精炼炉及配套的公 辅设施,年处理能力140万吨钢水,主要为卷板、宽厚板生产线生产优特钢品种提供优 质钢水。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炼钢产能。新增精炼炉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关于印发全 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 41号)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新增R

23、H精炼炉涉及的相关指标符合清洁生产水平I级要求,总体处于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不属于落后产能。位于太湖直线距离大于40km。根据初步设计, 本设计RH精炼工序能耗为94MJ/吨钢。根据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 (GB50632-2019),其中RH精炼炉工序能耗指标为3368MJt钢。本设计工序能耗指标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能耗指标先进。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 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 32号)的要求。(4)与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苏大气办201813号)的相 符性分析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苏大气办201813号)

24、”二、重点任 务”中要求:(一)深化有组织排放控制。全面加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其 他污染源应安装高效袋式除尘设施(二)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无组织排 放,2019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关于加快治理钢铁冶炼企业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的通知(苏环办(2017 ) 209号)明确的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厂内所有散状物料储 存、输送及主要生产车间应密闭或封闭。所有物料落料点、破碎筛分设备等,应配备集 气罩和除尘设施,或采取喷雾等抑尘措施。(四)加强企业污染排放监控。钢铁企业应 加强污染排放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确保长期连 续稳定达标或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料场出入

25、口、焦炉炉体、烧结环冷区域、高炉矿槽区 域、炼钢区域等易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相符性:本项目为在现有转炉炼钢转炉二车间内新建1座RH真空精炼炉及配套的 公辅设施,年处理能力140万吨钢水,主要为卷板、宽厚板生产线生产优特钢品种提供 优质钢水,不增加炼钢产能。新增精炼炉通过高效袋式除尘设施处置废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窠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9) 41号)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涉及散料运输、装卸储存、厂内转移与输送、物 料加工与处理等各生产环节均进行无组织排放控制。主要排放口安装有自动监控、过程 监控和视频监控,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综上所述,本

26、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钢铁 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苏大气办201813号)的要求。(5)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 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 397号)的相符性分析通知中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二、制造业26、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 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本项目不增加炼钢产能, 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禁止性规定。142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的相符性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修订),本项目新增1座180t四真空槽车双处 理工位RH真空精炼炉及配套辅助工程,本项目RH精炼钢水由现有转炉炼钢转炉二车 间内

27、180t转炉供应,未使用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淘汰类工艺和设备。在生产质量、工 艺装备、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均满足准入条件要求。 具体见表1.4-1。表141项目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对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备注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建立有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已通过了 IS09000标准认证,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依托现有。符合2 .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28、。严禁生产II级以下螺纹钢筋(直 径14亳米及以下的级螺纹钢除外)、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 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 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本项目在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现有转炉炼钢转炉二车间内新增1座180IRH真空精炼炉,并在炼钢厂预留区域新增与之配套的公辅设施。本项目RH精炼钢水由现有炼钢转炉二车间内180t转炉供应。本工程RH真空精炼炉年设计处理能力140万吨,主要为卷板、宽厚板生产线生产优特钢品种(硅钢等)提供优质钢水。本项目不增加炼钢产能。本项目建成后,未生产淘汰的钢材产品。符合3 .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鹭鬻,整静曾及伪造、不开

29、发票销售钢材企业具备合法的厂名、法人和商标,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符合 寺讥l 吻伙仔rJl7y o工艺与装备1.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按照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停产1年以上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的钢铁企业不纳入规范管理或取消其资格。本项目不新增钢铁生产能力。符合2 .新建、改造钢铁企业应按照全流程及经济规模设计和生产,实现生产流程各工序间的合理衔接和匹配。不得新建独立炼铁、炼钢、热轧企业

30、;现有钢铁企业不得装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中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3 .钢铁企业各工序须全面配备节能减排设施。各工序原辅材料及产品的生产、转运、筛分、破碎等产尘点须配备有效的除尘装置。焦炉须配套干熄焦、脱硫、煤气回收利用装置以及焦化酚氧废水生化处理和煤气脱硫废物处理装企业按照全流程及经济规模设计和生产,实现生产流程各工 序间的合理衔接和匹配。建设主体(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 司)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不属于新建独立炼铁、 炼钢、热轧企业;不属

31、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 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中需淘汰 的落后工茗装备。本项目各工序原辅材料及产品的生产、转运等产尘点均配备 有效的除尘装置:依托沙钢集团配备的钢渣、除尘灰等的处 理装置和循环利用措施。符合符合置,烧结须配套烟气脱硫(含脱硫产物回收或合理处置)及余热回收利用装 置,球团须配套脱硫(含脱硫产物回收或合理处置)装置,高炉须配套煤粉 喷吹、煤气净化回收利用和余压发电装置,转炉须配套煤气净化回收利用装 置,轧钢须配套废水(含酸碱废液及乳化液)处理、轧制固废回收等装置。 鼓励企业配套烧结脱硝、脱二嗯英

32、、脱氟化物,转炉、电炉、轧钢加热炉烟 气余热回收利用,以及铁渣、钢渣、除尘灰、氧化铁皮等固废的处理装置和 循环利用措施。4.钢铁企业须配备基础自动化级(Ll级)和过程控制级(L2级)自动化系 统,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生产控制级(L3级)和企业管理级(L4级)自动 化系统。鼓励企业集成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行业技术和 智能控制技术等两化融合技术,提高企业智能化水平。企业已配备生产控制级(L3级)自动化系统。符合5.钢铁企业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 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 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

33、122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规定的时限内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须完成 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鼓励现有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和优化 升级。本项目生产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 目录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符合环境保护1.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焦炉、自备电站排气筒须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全厂废水总排口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新建、改造钢铁企业还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34、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2.钢铁企业须做到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的规定。其中烧结、球团工序颗粒物浓度50亳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200亳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300亳克/立方米;高炉工序(原料系统、煤粉系统、企业建立有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5、通过了 ISO14001标 准认证。不涉及烧结、球团、焦炉炼铁等,循环冷却水排水 经沙钢东区15万吨中水回用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零 排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重特 大突发环境事件。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关于印发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 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 41号)超低 排放要求。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排入沙钢东区15万吨中水回用处理 站处理后达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表3标准,全部回用。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符合符合高炉出铁场)颗

36、粒物浓度W25亳克/立方米;炼钢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颗粒 物浓度50亳克/立方米,电炉颗粒物浓度W20亳克/立方米。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国发2O1337号)规定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 钢铁企业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的规定。其中钢铁联合企业(废水直接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浓度W50毫克/升(特别排放限值W30亳克/升),氨氮浓度W5亳克/升。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规定。噪声排放须符合

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钢铁企业须持有排污许可证。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 总量控制指标。有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业,须落实减排措施,满足减排指标 要求。3.企业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接受环保监测,定期形成监测报告。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污染控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规定。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企业持有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未突破总量控制。企业无污染物减排任务。企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接受环保监测,定期形成监测报告。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1.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

38、系,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提升信息化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企业应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2.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须符合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2)和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 等标准的规定,并接受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其中新建、改造钢铁 企业焦化工序不超过122千克标煤、烧结工序不超过50千克标煤、高炉工 序不超过375千克标煤、转炉工序实现负能不超过25千克标煤、普钢电炉 工序不超过90千克标煤、特钢电炉工序不超过159千克标煤。3.钢铁企业

39、应注电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吨钢新水消 耗$.8立方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沙6%。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 鼓励企业采用城市中水。鼓励企业消纳城市及其他产业可利用废弃物。符合企业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根据本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本设计RH精炼工序能耗单位 产品能耗为94MJ/吨钢(3.2千克标煤/吨)。根据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GB50632-2019),其中RH精炼炉工序能耗指标为0368MJt钢,本设计工序能耗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能耗指标先进,并接受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检

40、叁本项目吨钢新水消耗1.2立方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9% o本项目不采用地下水。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符合符合符合1.钢铁企业须符合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及相关安全、企业符合相关安全、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配套建设有安全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须配套建设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新建、改造企 业的上述配套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宛成安全及消防竣工验收手续。近两年内为蛤事大或特别聿大安全事故。2.钢铁企业须依法依规缴纳税金,不得拖欠职工工资,并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完成安全及消防竣工验收手续。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或特

41、别重大安全事故。企业依法依规缴纳税金,不拖欠职工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符合14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 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 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 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 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

42、护区禁 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4.1节),本 项目无废水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 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1.4.4 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 2015112号)、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 的通知(苏环办2014 104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 防控的指导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2022版)、关于促进钢铁工 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43、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 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 35号)、江 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苏大气办(2018) 13号)、关于印发钢铁/ 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环评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2231号),分别 对照分析见表142表1.4-11。表142 本项目与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号)相符性分析审批原则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第一条本原则适用于烧结/球团、炼焦、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

44、等 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本项目为钢铁冶炼项目,适用于本审批原则。/第二条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符 合落后产能淘汰的相关要求。实行铁、钢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其中辽宁、河北、上海、天津、江苏、山东等省(市)实行省 内铁、钢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不予批准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 地区的项目。本项目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中限 制类。本项目不新增产能。相符第三条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 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区域规划环

45、评和产业规划环评要求。不予批准选址在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内的项目, 不予批准选址在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内的新建、 扩建项目。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 46 号)和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政发2OI42O号),项目所在地属 于优化开发区域,符合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8年修改),本项目 用地属于城市总规中划定的工业用地。环境保护规划及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工业区噪声执行3类

46、,居住区噪声执行2类,交通干线两 侧噪声执行4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叠加新增污染源、周边在建污染源、区域削减污 染源、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现状达标污染物PMIO和PM2.5年均浓度 及95%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表1二级标准;本项目不排放废水,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本项目建成 后全厂能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的建设不改变环境质量功能, 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规划环评和产业规划环评:本项目位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符合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0)及 张家港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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