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鸭深加工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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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在行政区:南京市江宁区编号:GY2022Z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桂花鸭深加工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桂花鸭深加工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9-320115-89-02-53344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地理坐标(118度34分56.939秒,江度蚣分58.65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451检验检疫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的“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

2、团改建Cr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能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22403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6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用地(用海)面积(m2)建筑面积:300m2(依托现有)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112030)(2)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2007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

3、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km2)区域环境影况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3)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关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4)审批文号:苏环管200751号、苏环审20199号及环响符分划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L与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戈IJ,项目位于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园区产业定位为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4、主要包括微电子技术、光电子科学、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高效节能技术以及经济效益好的、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包括电力、天然气、集中供热、给水、排水、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环保设施建设等。严格限制、控制某些产业进区,这些产业主要是指有一定污染,但是经过成熟的工艺治理后能够达到环境有要求的建设项目,在判断该类项目时要参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把关,禁止污染项目进区。滨江新城的主导产业为机电电子、缝纫、电力、纺织、大中型机械制造业、建材工业等。江宁滨江新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入区企业类别清单详见表1

5、-1。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为食品加工企业,本项目为企业配套食品检测项目,不在禁止和限制行业类别,与产业定位不冲突。表Ll江宁滨江新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入区企业类别清单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电器设备喷涂电镀、电路板生产纺织、服装/印染、印花建筑材料、新型材料其它非本区域内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水泥生物医药中的复配、精工包原料药生产、医药中间体仓储物流/石油、化工食品饮料/化学合成材料/造纸2 ,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土地文件资料显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6),符合项目所在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与滨江新城规划位置关系图详见附

6、图5o3 .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与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微电子技术、光电子科学、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高效节能技术以及经济效益好的、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滨江新城的主导产业为机电电子、缝纫,电力、纺织、大中型机械制造业、建材工业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滨江新城产业定位,工业区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高新技术产业,严格限制用水量大项目,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滨江新城。工业区引入项目须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要求,提高建设项

7、目环境准入门槛。入区项目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引进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三致”物质、有放射性污染及排放属“POPs”清单内有关物质的项目,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本项目属于M7451检验检疫服务,主要对厂区内产品进行检测,不对外提供检测服务,不使用及排放放射性污染及属“POPs”清单内有关物质,不排放三致物质,不在禁止引入清单内。因此,项目与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相符。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其审核意见相符行分析根据关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影响跟

8、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199号):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加强区域空间管控,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稳妥有序推进后续开发。进一步梳理区域内现有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与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或用地性质不符的企业。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距离最近的马头山水源涵养区约2.5km,不属于需要关停或搬迁企业。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杳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l-2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类别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主要内容本项目情况禁止引入产业结

9、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禁止、淘汰、不满足能耗要求的项目本项目属于M7451检验检疫服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禁止、淘汰、不满足能耗要求的项目电镀、电路板生产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新(扩)建排放含汞、碑、镉、铭、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检验使用铝酸钾过程产生的固废及废液均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新(扩)建投资50(X)万元以下含酸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项目,新(扩)建投资2000万元以下表面酸洗、涂装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工艺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建筑材料、新型材料产业:水泥生产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仓储物流:石油、化工储运本项目

10、不涉及限制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本项目属于M7451检验检疫服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装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空间管控要求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入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不位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本项目厂址最近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马头山水源涵养区,距离约250Om,位于本项目东南侧距离居住用地100米范围内禁止引入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

11、气体生产工序的本项目不涉及项目。禁止引入不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或环境防护距离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本项目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I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属于M7451检验检疫服务,对照(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E类。本项目于2022年9月26日期0代码:2209-320115-89-02-533447表13项目与国家及出码(GB/T4754-2017),本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1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鼓励【得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O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相

12、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类别,为鼓励建设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符合该文件要求。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

13、2022)7号)中禁止类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红线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马头山水源涵养区,位于项目东南侧,本项目到其管控区域边界最近距离约2.5km,具体见表1

14、-4;与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其边界位于本项目西侧3.5k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不会导致江宁区辖区内国家级生态红线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具体见表l-5o表14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线域称红区名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理区域范围家生红面只国级态总秒空理面态管域积生间区总面积方位距离马头山水源涵养区水源涵养/东沿人评村、官塘村、小五村至芦塘庵村;南、西至江宁区界;北至下陈庄村。含白头山、马头山、岱山、犁头尖山郁闭度较高的林地及杨库、人评水库等。具体坐标为:118326.14E至118

15、363235E,北纬314356.83N至31o48,48N/13.9413.94SE2.5km表5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范围:一是子母洲下游500米至新生洲洲尾段;二是潜洲尾下游500米至秦淮河新河口段。实验区范围:一是新生洲洲尾至南京与马鞍山交界段;二是秦淮河新河口至子母洲下游500米段;三是南京长江大桥至潜洲尾下游50()米段。具体坐标为:东经118o2839.14118o4438.35,北纬31o46,34.83-32o7

16、,3.8ro上游与安徽省马鞍山市相邻,下游至南京长江大桥86.92W3.5km根据以上可知,项目选址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的要求,详见附图4-l-4-2o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其重点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l-

17、6o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江宁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其重点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l-7o表与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长江流域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出范围内。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

18、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距离长江约3.5km,不属于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不新建危化品码头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江干线通道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全厂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全

19、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全厂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环境风险防控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为M7451检验检疫服务,企业具有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表17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相符性分为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管控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论证空间布局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经分析,本项目符合规划

20、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相符优先引入: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效益好、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相关产业项目本项目不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负面清单内相符限制引入: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装项目。本项目不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负面清单内;且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过有效的处理措施收集处理后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相符禁止引入:电镀、电路板生产;排放含汞、碑、锅、铭、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新(扩)建工业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酸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项目,新(扩)建投资2000

21、万元以下表面酸洗、涂装新(扩)建项目;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工艺的项目;建筑材料、新型材料水泥生产项目;仓储物流石油、化工储运项目。本项目属于M7451检验检疫服务,检验使用辂酸钾过程产生的固废及废液均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废气向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申请;项目实施后将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相符环境风险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园区未建立环境应急相归防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

22、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体系,待建立后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项目实施后,建议建设单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符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及现有项目已制定日常污染源环境监测计划。相符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活区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禁止引入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项目本项

23、目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环境风险Q值小于1,风险较小。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相符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相符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强化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相符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如下:PM2.5年均值为29g

24、m3,达标,同比下降6.5%;PMm年均值为56gm3,达标,同比持平;No2年均值为33gm3,达标,同比下降8.3%;SCh年均值为6gm3,达标,同比下降14.3%;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LOmg/H?,达标,同比下降9.1%;Os日最大8小时值超标天数为52天,超标率为14.2%,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环境位于不达标区。根据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62号)等有关要求,南京市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VOCs”专项治理、重点行业废气整治、移动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餐饮油烟防治等。采取上述措

25、施后,南京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可以持续改善。本项目投产运行后,废气经通风橱+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效率取75%),经处理后的废气最终通过5#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地表水环境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声环境质

26、量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4个。2021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9dB,与上年同期持平;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2dB,同比下降0.6dBO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1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6dB,同比下降0.I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65.8dB,同比上升0.5dBO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1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7.3%,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8%,同比持平。项目投产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废

27、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用电由市政统一供给,不会对区域能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用自来水由市政给水统一供给,所用纯水及蒸馀水均为外购水,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木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已建厂房,木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具体见表l-8o

28、表18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1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1251号)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禁止类别,符合准入条件。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2“负面清单”(2020版)(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经查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本项目不在其准入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即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及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3、本项目与其他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其

29、他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9。表19项目与其他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序+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相符性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本项目检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符合2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四、鼓励研发的

30、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二十二)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技术、高效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RCO)和蓄热式热力燃烧技术(RTO)、氮气循环脱附吸附回收技术、高效水基强化吸收技术,以及其他针对特定有机污染物的生物净化技术和低温等离子体净化技术等。本项目检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符合3“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

31、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检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约为75%o符合4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

32、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对检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符合5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J28号)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认真评价VoCS污染防治相关内容,从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强化VoCS污染防治。本项目检验过程产生的有

33、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约为75%o符合6江苏省2020大力推进源头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本项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胶黏剂、符合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苏大气办202012号)墨、胶粘剂等项目;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各地要组织管理、执法及企业人员宣贯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及早督导、指导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展物料储存、转移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以及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四)深化改造治污设施。各地要加大对企业治污设

34、施的分类指导,鼓励企业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提高VOCs治理效率。清洗剂等材料。本项目检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率为90%,处理效率约为75%o符合符合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项目检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密闭的输送管道输送至处理措施。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

35、、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厂房符合设计要求,车间保持通风。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项目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米,符合要求。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本项目不属于前列行业。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与搬迁项目。深化工

36、业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属于重点区域,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8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落实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各项任务措施2021年3月底前,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本项目检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62号)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在确保安全的情

37、况下,督促石化、化工企业通过安装火炬系统温度监控、视频监控及热值检测仪、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加强火炬系统排放监管。进一步加大石化、化工、制药、农药、汽车制造、船舶制造与维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废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加大清洁生产改造力度。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治理后有组织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要求,符合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4、安全风险识别内容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IOl号)的要求: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

38、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申报备案时,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尚不确定、根据相关文件无法认定达到稳定化要求的,要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认定达到稳定化要求。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涉及的危废为检测废样、检测废液、实验废物、废活性炭、清洗废液等,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39、(GB18597-2001)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文)要求设置,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本项目检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环评要求企业按该文件要求在营运过程中切实履行好自身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工作。项目涉及的环境治理

40、设施如下表。表110全厂安全风险辨识序号环境治理设施本项目涉及的处理设施流向1废气处理有机废气通风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达标高空排放2废水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滨江污水处理厂3危险废物检测废样、检测废液、实验废物、废活性炭、清洗废液等5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环评要求企业按该文件要求在运营过程中切实履行好自身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工作。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公司原名为南京桂花鸭工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是一个集生产加工、批发零售、连锁配送

41、于一体的国有独资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地理位置见附图1),公司以熟禽、卤菜、腌腊制品生产经营为主。全厂占地50000m2,建筑面积2266Om2。公司成立后于2004年委托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南京桂花鸭工贸有限公司桂花鸭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迁建项目),该项目于2005年1月17日通过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于2009年12月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2020年10月,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填报了年加工6000吨桂花鸭、3000吨卤菜、腊腌制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现有项目员工人数为200人,年工作365天,实行3班制,每班建设 内 容表21现有项目环1

42、保审批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报告类 型产品方案环评审批情况竣工验收情况备注1南京桂花鸭工 贸有限公司桂 花鸭深加工技 术改造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 表桂花鸭400万 只、卤菜及腌 腊制品600ta2005 年 1 月 17 日通过南京市 环境保护局审 批2009年12月 15日通过环保 “三同时”竣工验收已投 产2年加工6000吨 桂花鸭、3000 吨卤菜、腌腊制 品项目环境影 响登记 表6000吨桂花 鸭、3000吨卤 菜、腌腊制品于2020年10月 完成网上备案,备案号:202032011500001478无需验收已投 产8ho公司现有项目环保审批情况一览表见表2-U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需要

43、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测,因此,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利用厂区内综合楼闲置建筑物3OOm2,购置恒温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等设备,建设“桂花鸭深加工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后文简称本项目)。本次改建项目是在原生产工序的基础上增加检测工序,本项目实验室仅对厂区内产品进行检测,不对外提供检测服务(本次改建项目建成前,厂区产品检测委外进行)。现有项目生产产能维持不变,仍为年产6000吨桂花鸭、3000吨卤菜、腌腊制品。本次改建不新增员工,内部进行调剂、项目一班制,每天工作时长6.5h,年工作250天,全年工作时间1625小时。项目已于2022年9月26日通过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

44、案证号:江宁审批投备(2022)40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中具体对应分类详见表2-2o表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核对表项目类别环评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45、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综上,项目应编制环评报告表。为此,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项目有关材料,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桂花鸭深加工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建设性质:改建;建筑面积:300m2(依托现有厂区);投资总额:200万元;职工人数: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内部进行调剂,目前厂区全厂劳动定员200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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