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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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衢州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IOO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和部署,推动衢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便利化,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8号)精神,结合衢州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深化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在线平台2.0版全面应用为基础,以项目审批简化、优化、标准化为方向,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

2、跑一次”“最多100天”,并力争实现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二二、主要任务(一)深化应用基础性改革成果。1 .应用在线平台2.0版,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网上办理。全面深化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所有项目审批“一口受理”,杜绝在线平台2.0版之外受理、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项目业主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关闭线下和内网申报窗口,推动项目事项“100%网上申报、100%网上审批、100%办件回传”,以“数据跑”代替“企业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6月)加快推进投资项目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完善电子证照库和材料共享库建设,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

3、技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各投资项目相关涉批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8月)2 .深化应用“多审合一”改革成果,固化施工图审查模式。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信息系统与在线平台2.0版融合应用。加强综合性图审机构培育,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实行网上电子图审的施工图“多审合一”模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各投资项目相关涉批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8月)3 .加快推进区域评价,为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夯实基础。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全域推行“区域能评+区域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做法

4、,全面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考古调查勘探、交通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估等区域评价,提出区域准入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外的项目,承诺符合总量、强度控制和标准管理要求并向有关行政机关备案的,视为通过评价,不再单独实施评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责任单位: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各投资项目相关涉批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8月)积极推进“多评合一”改革工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各投资项目相关涉批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12月)(二)全力推进突破

5、性改革创新。1 .加大力度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制度。坚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出台衢州市区推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行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原则上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在区域评价的基础上,制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环境、规划建设条件等一系列标准,明晰土地“招拍挂”出让的标准化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投资项目相关涉批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8月)2 .加大力度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原则,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出台衢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6、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间:2018年8月)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可自主选择实行承诺审批。项目完工后,开展综合评估和复核验收,对兑现承诺的,准许项目正式投运,未兑现承诺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或停运整顿(按规定需试运行的项目除外)。对不实行承诺或未选择承诺的事项,审批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各投资项目相关涉批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 .全面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从衢州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项目从部门联审建设标准到出让土地、项目赋码、开工建设、验收复核的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各投资项目相关涉批

7、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6月)4 .加大力度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施模式。项目新增用地带上“标准”一起出让、用“承诺制”代替“审批制”,有效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加速项目开工建设,并有效约束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通过颠覆供地模式和服务模式,助力构建新型操作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各投资项目相关涉批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6月)5 .探索试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前服务。实行负面清单分类管理,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在通过决策咨询服务后,鼓励意向项目主体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先行开展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并

8、由规划主管部门提前介入、跟踪进展,及时完成技术审查,能在获取项目代码(备案或核准立项)环节报相关审批部门备案,能为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及早开展施工图设计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8年6月)6 .全面推行施工许可便利化改革。深化推进建筑许可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简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通过材料的容缺受理机制和容缺审批机制等方式来快速推进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实现建筑施工许可办理“无纸化”“零跑腿二并将改革延伸至项目实施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和档案归结等范围,实现投资项目建设过程改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完成

9、时间:2018年7月)(三)强化落实配套性改革举措。1 .规范完善投资项目代办制度,为企业提供全过程精准化代办服务。研究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代办制度,建立完善归口发展改革部门管理“专业、专职、高效”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专业代办员队伍,并加强政府代办员培训I。推行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服务,经信、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由发展改革部门代跑。环评、能评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完成时间:2018年8月)2 .加强中介服务市场规范化管理,推进中介服务提速增效。依法依规逐条梳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形成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凡

10、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通过升级和完善衢州市中介服务网来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中介行业服务效率,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着力培育全能性、综合性的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使其具备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加强中介服务专业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8月)3 .加大力度推进信用建设,加快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查询应用嵌入在线平台2.0版,作为实施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监管的重要参考。积极探索建立

11、项目管理综合信用评价体系,加大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联合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间:2018年12月)4 .制定完善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按照“严格标准、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逐步减少”的原则,及时修订调整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负面清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成时间:2018年12月)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下设“最多100天”改革(承诺制改革)工作组,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国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组成,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兼

12、任副组长,统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沟通、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也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工作。整合优化权力运行“业务流”,积极推进涉企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集成服务平台集中,实行统一领导,实现人员集中办公、业务信息整合。(二)加强指导监督。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加强指导监督,及时研究、协调改革

13、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助推衢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便利化改革。(三)加强责任落实。衢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四)加强联动推进。市发改委要强化综合协调推进,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集中力量攻坚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难点问题,市县上下联动,部门左右联动,合力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IOO天”。四、其它。(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二)各县(市、区)政府可参照执行。附件:衢州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衢州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准备

14、阶段.上二报建阶段建设阶段*11竣工阶段Gl说明:1、土地出让前,已完成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承诺制审批标准和监管内容的部门联合审定,完成决策咨询服务后,可以委托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环评、水保、能评等方案编制.2、赋码立项前,已完成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已完成土地使用协议和出让合同签订(土地出让款已全g纳),自愿实行承诺制”项目已提出申请,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可以送审.3、施工许可前,有关审批程序均已完成办理.4、总用时最长84天(自然日)衢州市区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根据全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暨

15、“无差别受理”推进会精神,全力打造我市最优审批流程,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衢州市区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一、总体要求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带能耗、环保、建设、亩产等标准进行出让的“标准地”制度,推动市场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二、基本原则指标前置原则。在完成区域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建设规划、能耗、环保、投资强度和亩均产出等一系列标准,明晰土地“招拍挂”出让的前置条件,明确项目准入要求。企业承诺原则

16、。企业受让土地后,按照土地出让条件规定的标准向区域主体作出书面承诺,企业作出承诺后,各部门“一窗式服务”办理相关许可。政府监管原则。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企业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管,并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联合奖惩机制。三、适用范围市区工业园区(含乡镇工业功能区)范围内新批工业用地项目。具体工业园区名单如下:L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2 .衢江经济开发区3 .衢州经济开发区双港园区4 .航埠工业功能区5 .廿里工业功能区四、工作任务(一)事先做评价。在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区域范围内,实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区域水评、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评价等事项的区域评价工作。

17、各区域主体根据区域评价情况,结合产业导向要求提出无法实施“标准地”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二)事前定标准。各地根据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浙土资发(2014)4号)要求,结合区域评价内容制定拟出让工业用地区块的相关控制标准。各相关部门根据控制标准出具意见,由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形成决策咨询意见,并将具体控制指标和用地管理要求纳入“标准地”使用协议。区域主体凭决策咨询意见组织“标准地”公开出让。“标准地”供应后,项目业主与各区域主体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事中作承诺。区域主体牵头实施“承诺制”,明确承诺事项清单。项

18、目业主申请立项备案时(或核准前)需出具承诺书,由区域主体通过指定场所、媒体将企业的承诺向社会进行公开。行政审批部门实行“一窗式服务”并办理相关许可。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开工前联合服务,对照企业承诺的标准,实施针对项目的规划、施工质量、安全、消防、能评、环保等内容的指导服务,确保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实施。(四)事后强监管。根据“谁主张、谁监管”的原则,各职能部门依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项目监管,配合区域主体按照“标准地”使用协议和企业承诺事项进行监督,并实行分阶段验收。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区域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板块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按照衢州市区建筑工程项目测验合一工作细则(试行)(衢

19、规(2017)58号)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依“标准地”使用协议约定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达产验收的期限和要求;未通过竣工验收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通报至衢州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投产后,在约定期限内,由区域主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产出、能耗标准和环保标准等指标进行一次性联合达产验收。未通过验收的,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提出惩戒建议,依照“标准地”使用协议约定对企业采取惩戒。五、工作步骤(一)工作前期阶段(2018年4月一6月)。出台衢州市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

20、实施方案,明确“标准地”制度实施区域。各地、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按照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关键环节、重点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制定考核标准。(二)标准构建阶段(2018年5月一6月)。各地、各单位按照衢州市区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并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流程。5月上旬全面启动区域评价、制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提出项目准入要求,确定“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和承诺事项清单等基础性工作,各项工作原则上要求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因特殊原因导致区域评价无法按时完成的,需向市发改委、市国土局提交书面说明。区域主体针对不适用“标准地”制度的特殊项目清单,

21、“承诺制”、竣工验收、达产验收等具体举措在6月底前完成。(三)实施推进阶段(2018年7月一12月)。7月份起,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在相关标准和改革举措出台前,各地要根据地块实际情况先行先试,提供经验,确保“标准地”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对推进阶段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汇总,报市国土局。(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中下旬)。对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复制推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六、职责分工打造“标准地”出让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实现企业投资最多跑一次的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要打破部门框架

22、,合力保障“标准地”制度落实到位。1 .国土部门:负责按市区细分工业用地开展区域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评价;组织“标准地”出让工作,并在发布的出让公告中明确各控制指标内容,同时构建信息共享系统,土地成交后及时将中标信息推送区域主体和各控制指标监管主体;构建分阶段权证管理;参与企业竣工、达产验收,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2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负责区域内工业用地区域细分,功能细分,实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价,完善细分区块负面清单。负责区块内“标准地”制度实施;牵头企业竣工、达产验收,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3 .柯城区、衢江区政府:负责区域内工业用地区域细分,功能细

23、分,实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价,完善细分区块负面清单。负责区块内“标准地”制度实施;牵头企业竣工、达产验收,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4 .发改部门:负责按市区细分工业用地区域开展产业准入的评价、审核;参照政府投资审批平台建设要求,建立工业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审批平台,从项目决策咨询到项目开工建设实现全网上审批;牵头企业信用管理;参与企业竣工、达产验收,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5 .经信部门:指导市区工业园区(含部分重点乡镇工业功能区)按市区细分工业用地区域开展区域能评,制定区域能耗标准;牵头市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负责制定市区工业项目准入标准;参与企业竣工

24、、达产验收,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6 .规划部门:负责市区工业用地区域细分,功能细分;根据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意见出具规划条件。参与竣工验收,并监管企业承诺的履行情况。7 .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市区细分的工业用地区域的建设管理要求。参与企业竣工、达产验收,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8 .环保部门:指导按市区细分工业用地区域开展区域环评,制定各区域污染物控制约束性指标,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9 .水利部门:负责按市区细分工业用地区域指导开展区域水土保持评价,提出区域水系管控、水耗标准,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10 .安监部门:负责按市区细分工业用地区域开展区域安全评价,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监

25、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11 .消防部门:负责按市区细分工业用地区域开展区域消防评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参与企业竣工验收,监管企业承诺履行情况。12 .财政、税务部门:负责确定市区细分的工业用地区域的亩产税收标准;参与企业达产验收,监督企业承诺履行情况,完善信用奖惩管理。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下,设“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组”,由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兼任副组长,工作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标准地”实施过程的重大问题。(二)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并按照职责

26、范围积极开展区域评价工作,自觉履行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审批职责,积极主动实施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标准地”受让主体按承诺事项履约到位。(三)强化监管并实行奖惩制度。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奖惩机制。项目业主向区域服务中心受理综合窗口申请后,由各区域主体牵头,在工业项目竣工后,按照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进行验收;在项目投产后,组织达产验收;对未按承诺约定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的企业,会同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约予以处置,同时,将企业落实承诺行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八、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附件:L衢州市区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组成员名单2.衢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流程衢州市区推

27、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组成员名单组长:徐常青市国土局副组长:徐忠市国土局郑河江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成员:柯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方世忠衢江区政府黄建霖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张宏辉市发改委张克群市经信委方孝琳市财政局王志刚市税务局方长青市科技局许宇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姜旻慧市法制办吴云飞市规划局张晓宏市住建局杨继市环保局余渭彪市水利局吴瑜庆市安监局姜宏志市消防支队王少剑市人防办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徐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建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衢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流程竣工验收,向服理申。*王政受口ft Q业行心窗空 目域中合竣 项项区务综请区域主体组织发改、国土、住建、

28、 规划、经信等部 门对照承诺标准 进行联合验收, 出具竣工验收意 见。竣工验收合格,办理不动产登 记,并注明达产 验收的期限;竣 工验收不合格, 责令其限期整 改。达产验收达产验收合格,项目业主 申请办理不 动产变更登 记。达产验收 不合格,责令 其限期整改。衢州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委发(2016)33号)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浙江省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答复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6)99号)、

2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11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衢州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探索“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提速优服务”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审批、中介服务“双提速”,构建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清廉的投资环境。二、基本原则(一)改革创新,重构流程。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对项目的

30、前期工作、审批流程、中介服务等全过程进行流程重组优化。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时间节点、服务标准,全力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二)集成服务,提高效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坚持“减审批,加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整合跨层级跨部门的办理事项和流程,推行集“代办、联办、模拟、容缺”等机制为一体的全流程集成服务机制,着力推进“多评合一”“多审合一”“测验合一”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零跑腿”。(三)自主承诺,强化监管。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政府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由企业自主选择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政府部门加强政策咨询、技术指导

31、服务,帮助企业达到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提升服务效能。同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惩戒机制。(四)分类设计,梯次推进。针对不同环节分别设计方便快捷的业务办理模式,采用备案事项“在线辅导,即时办结”、承诺事项“网上提交,全程代办”、审批事项“部门会商、一次办结:按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核准目录要求,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梯次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各项工作。三、实施范围先期试点范围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外的工业类和服务业类企业投资项目,适时扩展至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先期试点区域范围为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含柯城区、衢江区开发区),2018年底前

32、,在市区各类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开展试点。四、重点任务(一)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构建优化项目从部门联审建设标准到受让土地、项目赋码、开工建设、验收复核的审批和服务流程,实现项目建设标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整合部分审批事项一次性办结,实行全面容缺、全程代办、部门会商服务,提前引入中介服务成果,变部门审批“串联”为“并联”,变“企业跑”为“政府跑、数据跑。(二)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标准体系。结合推行“标准地”制度,针对不同区块,提出负面清单,制定准入标准和建设标准。制定的准入标准和建设标准主要包括规划建设条件、环保安全标准、经济技术指标、产业政策要求等区域规范

33、标准和细化指标,为项目用地在出让公示环节,明确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节点和监管内容建立基础。(三)建立健全项目承诺制工作推进机制。探索以“承诺制+审批”为核心的工作推进机制。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次性告知建设标准,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环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实行承诺的审批事项,并书面承诺项目建设符合标准,企业在获取项目代码(备案或核准立项)环节,项目符合标准的,应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公开公示,企业按照项目建设标准作出承诺的相关审批事项,视同相关审批部门已受理。相关审批部门应在企业取得项目赋码后、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前,

34、直接办理审批手续、出具审批文件,而无需由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四)探索试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前服务。实行负面清单分类管理,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在通过决策咨询服务后,鼓励意向项目主体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先行开展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并由规划主管部门提前介入、跟踪进展,及时完成技术审查,项目在获取项目代码(备案或核准立项)后同步办理审批手续,能为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及早开展施工图设计创造条件。(五)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制度。推进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协同监管。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特别是项目建设期间

35、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确定的监管节点和监管内容,重点监管项目投资主体是否按照承诺的标准和报备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六)建立健全企业承诺兑现复核机制。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企业投资的各类专项验收报告,以及各部门监管记录情况,对照项目建设标准,开展综合评估和复核验收,复核企业是否兑现承诺事项。对兑现承诺的,准许项目正式投运,未兑现承诺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或停运整顿(按规定需试运行的项目除外)。五、配套措施(一)加大力度推行“标准地”制度。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按“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实施,将“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如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标准纳入项目建设标准体系,一次性告知、一

36、次性承诺、同步推进、同步核验,助推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效落地。(二)加大力度推行区域评价制度。加大力度推行“区域能评+区域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做法,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全面组织开展实施投资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考古调查勘探、交通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估等共性事项的区域评价工作。通过评价的区域实施总量、强度控制和标准管理。制定企业投资项目准入区域评价负面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外的项目承诺符合总量、强度控制和标准管理要求,并向有关审批机关备案的,视为通过评价,不再单独实施评价。(三)健全完

37、善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机制。按照将“标准地”控制指标、“承诺制”项目建设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节点及内容等纳入决策咨询服务内容的要求,完善决策咨询服务机制和内容,建立完善部门联审会商服务项目标准机制。决策咨询形成的部门联审意见是确定项目建设标准的重要依据。并在项目用地出让和项目投资主体书面承诺环节予以落实。(四)强化中介机构培育和管理。依托投资审批中介网上超市,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中介行业服务效率,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着力培育全能性、综合性的中介机构,使其具备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五)加大力度推进信用建设

38、。政府相关部门对照承诺和标准依法依规进行项目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投入使用,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不得交付。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联合奖惩机制。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下设“最多IOO天”改革(承诺制改革)工作组,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国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组成,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兼任副组长。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相关工作。市级相关部门

39、和市区各开发主体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并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二)加强协同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和市区各开发主体要加快做好区域内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涉水评价、考古调查勘探、文物保护评估、矿产压覆证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区域评价事项由政府财政统一购买服务,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区域评价工作的经赛保障和结算。(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评估、考核和容错制度。对市级责任部门和市区各开发主体工作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建立评估制度,定期分析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40、进展情况。严格监管制度,对各项目办理部门的改革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提升效能、优化服务。(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做好实施方案和项目办理流程的宣传和解读,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改革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七、其它。(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二)各县(市)政府可参照本方案执行。附件:1.衢州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任务分解方案2.衢州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流程图衢州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任务分解方案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要求1进业目改推企项制乍头区资诺巧牵市投

41、承革编制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市发改委2018年7月2制定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负面清单市发改委2018年8月3组织实施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市发改委2018年12月4组织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宣传及推广市发改委2018年12月5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制定项目从部门联审建设标准到出让土地、项目赋码、开工建设、验收复核的审批流程市发改委2018年6月6全资设健投建会立业目准建企项#在不同区块提出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定项目准入标准,制定项目标准体系,制定具体项目建设标准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

42、利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2018年8月7在市区各类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全面开展区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区域节能、环境影响,投资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或占用水域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文物保护评估等共性事项的区域评价工作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柯城区、衢江区2018年6月8推行“标准地”制度1、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按“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实施。市国土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柯城区、衢江区、市发改委2018年7月92、开

43、展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先行先试。筛选安排2个项目按“标准地”+“承诺制”模式推进。市国土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柯城区、衢2018年7月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要求江区、市发改委10行程案试工方够索设计龊探建设提提出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前服务的项目负面清单市规划局2018年7月11鼓励意向项目主体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先行开展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并由规划主管部门提前介入、跟踪进展,及时完成技术审查,能在获取项目代码(备案或核准立项)环节报相关审批部门备案2018年12月12建立健全项目“承诺制”工作推进机制推行以“承诺制+审批为核心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承诺审批事项,做出承诺视同受理,承诺公

44、示后可直接办理,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市发改委2018年7月13健全完善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机制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分别按照将项目建设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节点及内容纳入决策咨询服务内容要求,完善部门联审会商服务机制,规范开发主体单位项目申报书编制,制定项目建设标准一表式清单工业:市经信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及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柯城区、衢江区服务业:市发改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及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柯城区、衢江区

45、2018年8月14强化中介机构培育和管理完善投资审批中介网上超市,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市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12月15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市市场监管局2018年12月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要求16健全中介服务和信用评价机制。市发改委2018年12月17加强对相关中介机构服务的监督指导,及时评价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柯城区、衢江区2018年12月18全后务健事服立中管度建事监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透明、规范、

46、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12月19在项目建设期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确定的监管节点和监管内容,重点监管项目投资主体是否按照承诺的标准和报备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消防等相关部门,柯城区、衢江区2018年12月20加大力度推进信用系统建设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查询应用嵌入在线平台2.0版,积极探索建立项目管理综合信用评价体系,根据省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市发改委(市信用办)2018年

47、12月21建立健全企业承诺兑现复核机制对照项目建设标准,开展综合评估和复核验收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柯城区、衢江区2018年12月22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指导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立项等工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2018年12月23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一次性告知建设标准,企业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实行承诺的审批事项,并书面承诺项目建设符合标市国土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柯城区、衢江区2018年12月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要求准。24在获取项目赋码(备案或核准)立项时,将企业书面承诺向社会公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2018年12月25针对具体项目,确定项目准入条件、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具体项目的特定标准;提前介入项目前期服务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2018年12月衢州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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