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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北厂区环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年产IOO吨泛昔洛韦)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评价单位: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2023年3月目录1概述41.1 项目由来41.2 项目特点5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61.4 项目初筛7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49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492总则5121帝U51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602.3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712.4 相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82251013现有项目工程分析1033.1 现有厂区基本情况1033.2 现有项目概况1083.3 排污许可情况1393.4
2、 现有厂区污染物总量情况1403.5 存在的环境问7及整改万案.141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34.1 1434.2 项目工程分析1704.3 项目污染源强分析1701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0751*1;2075.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135.3 区域污染源调查248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53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53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2816.3 声环境影响噪声预测与评价287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2906.5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936.6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9767口1句3136.8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3146.9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396.10
3、退期环境响分析341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342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评述34272JqJ口p368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述4007.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评述4017.5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评述4067.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4097.7 环保措施投资422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4258.1 经济效益分析4258.2 社会效益分析4258.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4258.4 小结426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4279.1 环境管理4279.2 环境监测计划4319.3 污染物排放清单436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4010.2建议及要求445III1概述1.1 项目由来江苏
4、八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巨药业”)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主要从事医药原药生产。公司成立于2003年,分南北两个厂区。八巨药业北厂区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二期,主要从事吉西他滨、氟伐他汀、伊马替尼、阿扎那韦等产品的生产。八巨药业北厂区现有项目建设情况如下:年产30吨吉西他滨、50吨氟伐他汀、15吨瑞格列奈、50吨伊马替尼、20吨阿扎那韦、20吨磷酸西他列汀、100吨替诺福韦、300吨左乙拉西坦、30吨阿利克仑、100吨泛昔洛韦、50吨卡培他滨、20吨匹伐他汀、20吨普拉格雷、200吨二咪嘎、20吨孟鲁司特和1500吨左旋肉碱技改项目于2013年10月29日通过盐城市环
5、保局批复(盐环审(2013)40号),其中年产50吨伊马替尼、100吨替诺福韦、50吨氟伐他汀、200吨二咪嘎项目于2015年1月通过了盐城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盐环验(2015)04号),年产30吨吉西他滨、20吨阿扎那韦、100吨泛昔洛韦、20吨孟鲁司特项目于2017年6月通过了盐城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盐环验(2017)16号);年产300吨左乙拉西坦、20吨磷酸西他列汀项目已建成,处于调试阶段。IOootZd废水处理设施环保改造提升项目于2020年3月18日通过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盐环表复(2020)22009号),并于2021年1月30日完成自主验收。2018年
6、以来,八巨药业对照省、市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文件精神,对北厂区现有年产100吨泛昔洛韦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累计投资达128万元,顺利通过园区、县两级审核复核,于2022年6月30日取得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复产意见。本次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改造后,八巨药业北厂区不新增和改变产品种类、不扩大产品产能、不新增危险工艺、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前,本项目已取得滨海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响行审投资备2022116号,项目代号:2203-320922-89-02-269230)。为进一步完善八巨北厂区现有年产100吨泛昔洛韦项目的环评手续,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绿
7、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开展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北厂区环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年产100吨泛昔洛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医药制造业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兽用药品制造275;生物药品制品制造276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1.
8、2 项目特点本项目属于(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项目,具有以下特点:(1) 2018年以来,八巨药业对照省、市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文件精神,对北厂区现有年产100吨泛昔洛韦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累计投资达128万元。本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成,本次为完善相关环保手续。(2)本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二期,属于八巨药业北厂区现有项目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改造,产品为医药原料药,不属于园区规划发展产业负面清单中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要求。(3)本项目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后,不新增和改变产品种类、不扩大产品产能、不新增危险工艺、不新增用地、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
9、总量。(4)本项目仅包含泛昔洛韦项目,泛昔洛韦项目放弃工段及其他项目内容不包含在本报告中;(5)泛昔洛韦项目已于2022年6月30日取得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复产事项的批复,但该项目未生产。(6)本项目相关的公辅工程、“三废”治理设施主要依托现有。(7)本项目使用二氯乙烷、DMF、三氯氧磷、盐酸、乙酸乙酯、正丁醇等等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贮存等过程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需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评价单位首先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确定评价文件类型。其次开展初步的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
10、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环境现状详查及环境现状监测,在资料收集完成后,进行各专题分析,提出环保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最终形成环评文件。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3-Io图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项目初筛项目初筛情况见表141。表141项目初筛表序号分析项目初筛情况分析1报告类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医药制造业,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不属于单纯药品复配、分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相符性本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建设项目,为现有项目的技术改造,符合园区产业定
11、位;本项目废水污染物预处理后可接管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气经相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工艺先进,技术含量较高,不属于禁止入园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及规划要求。3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建设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文件要求,详见表14-2。4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分析本项目为八巨药业北厂区现有泛昔洛韦项目的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不新增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固废排放量为零。5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已实现集中给水、供电、供气、供热能力;基础设施情况基本完善,可以满足本项目运营需求。6与“
1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分别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滨海县)和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区,距离约为960m和770m,故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也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根据监测数据结合预测,本项目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要求;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用电、用水、用汽由园区集中供应,未突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不在园区准入负面清单。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详见1.4.3章节。L4.l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1.4-2o表142本项目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相符
13、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八巨药业被厂区现有泛昔洛韦项目的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项目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也不属于上述文件中的淘汰类工艺及设备,故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淘汰类内容,符合要求。3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
14、淘汰和禁止项目,符合要求。4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苏政办发(2020)32号)-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淘汰和禁止项目,符合要求。5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盐政办发(2020)37号)-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淘汰和禁止项目,符合要求。6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涉及项目。7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本项目不涉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及江苏省禁止用
15、地项目目录(2013)中项目。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本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企业相关手续同步落实。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不得从事金属冶炼项目建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港口建设项目除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安全使用许可、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道路运输通行许可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4.2 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文件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4-3o表143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文件的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1.1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
16、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苏环办(2014)3号)坚决淘汰落后和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企业应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毒、恶臭、易挥发性物料。企业应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散开式生产工艺,减少物料与外界接触频率。(1)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无淘汰落后和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2)本项目所使用原辅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剧毒物质,不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内物质。(3)企业采用间歇化、自动化,企业密闭化程度较高,反应釜,离
17、心干燥设备均为密闭式,可实现对废气的有效收集。全流程自动化验收意见见附件。相符1.2采用先进输送设备。采用屏蔽泵、隔膜泵、磁力泵等物料泵替换现有水喷射真空泵输送液态物料。优先采用无油润滑往复式真空泵、罗茨真空泵、液环泵等真空设备,有机物浓度较高的真空泵前、后需安装多级冷凝回收装置。如因工艺需要采用喷射真空泵或水环真空泵,应采用反应釜式或水槽式真空泵,循环液配备冷却系统。本项目多采用磁力泵、离心泵、隔膜泵、无油润滑往复式真空泵等先进输送、真空设备,部分工序因耐腐蚀性、真空度等工艺要求,密闭收集废气后进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尽可能降低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及排放。相符1.3优化进出料方式。反应釜应采用底部
18、给料或使用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应采用导管贴壁给料,投料和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反应釜采用顶部添加液体给料的方式,为导管贴壁给料,投料和出料均设置密封,不能实现密闭的采用集气罩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相符1.4提高冷凝回收效率。溶剂在蒸循过程中应采用多级梯度冷凝方式,提高本项目采用多级梯度冷却方式(二级水冷),相符Il1.51.61.7有机溶剂的回收效率,优先采用螺旋缠绕管式或板式冷凝器等效率较高采用先进的换热器,冷凝后的不凝性尾气经收的换热设备,对于低沸点溶剂采用-IoC以下冷冻介质等进行深度冷凝,冷凝后的不凝性尾气收集后需
19、进一步净化处理。采用先进离心、压滤设备。除特殊工艺要求外,企业应采用全自动密闭离心机、多功能一体式压滤机、暗流式板框压滤机等替换敞开式离心机,母液槽尾气含有易燃及有毒、有害的组分的须密闭收集、处理。采用先进干燥设备。企业应采用密闭式干燥设备或闪蒸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等先进干燥设备。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需冷凝回收有效成份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存在恶臭污染的应进行有效治理。规范液体物料储存。化学品(含油品)贮罐应配备回收系统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沸点较低的有机物料储罐需设置保温并配置氮封装置,装卸过程采用平衡管技术;体积较大的贮罐应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大型贮罐须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及氮
20、封装置。“废气收集技术规范: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单元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含有易挥发有机物料或异味明显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需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废气输送技术规范:集气(尘)罩收集的污染气体应通过管道输送至净化装置;管道布置宜明装,并沿墙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敷设”;”末端治理技术:选择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路线”集处理后排放。本项目采用全自动密闭型离心机、暗流式板框压滤机、密闭式干燥机等先进离心、干燥设备。干燥过程中产生的产品尘经布袋除尘等方式进行收集,
21、收集的产品尘回用。干燥废气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经冷凝后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本项目储罐采用氮封、配备回收系统等措施减少“大小呼吸”,对呼吸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本项目产品依托现有厂区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废气“应收尽收、分质收集“,所产生粉尘废气等采用管道、集气罩等进行收集,采用除尘器+水吸收等方式进行处理,酸性废气采用多级水吸收+碱吸收工艺处理,碱性废气采用酸吸收工艺处理,有机废气采用釜顶管道收集等,采用吸收、冷凝、吸附、焚烧等成熟的处理工艺,管道设计遵循相关原则。本项目依托现有污水站均质池、铁碳微电解、应急池等进行加盖密封,收集臭气。危废仓库采用密闭设计,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处理。相符相符相符1.8企
22、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与废气治理设施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运企业已在厂区内建立了环保监测机构,配备了相符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行、维护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专业环保技术人员和必备的仪器设备,并设置了在线监控系统,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计划。本次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后,厂区环境管理仍依托厂区现有环境管理职能部门,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设置必要的监控系统,对各产品的生产进行监控。22.1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
23、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1)本项目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低毒性的原辅料;(2)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选用了密封性好的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相符2.2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本项目VOCS收集、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有机废气采用吸收、冷凝、吸附、焚烧等成熟的处理工艺。相符2.3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
24、宜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存在VoCS和恶臭污染的污水处理单元应予以封闭,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废水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本项目现有污水站均质池、铁碳微电解、应急池等存在恶臭污染的污水处理单元均采用加盖密封,收集臭气。相符2.4企业应提出针对VoCS的废气处理方案,明确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废气处理方案的设计及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针对VoCS治理,企业制定了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相符2.5企业在VoCS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时应监测TVOCS净化效率,并记录在线连续检测装置或其他检测
25、方法获取的TVoCS排放浓度,以作为设施日常本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执行。相符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稳定运行情况的考核依据。环境监察部门应不定期对净化效率、TVOCs排放浓度或其他替代性监控指标进行监察,其结果作为减排量核定的重要依据。2.6企业应安排有关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VoCS污染控制的相关工作。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的,应有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提供采购发票复印件,每月报环保部门备案,相关记录至少保存3年。本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执行。相符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2019)96号)1、依法依规推进整治提升;2、压减环境敏感区域化工生产企业数量;3、严格落
26、实企业主体责任;4、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5、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八巨药业北厂区属于“四个一批”(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中的升级一批,目前企业已完成自动化升级改造,且不涉及生态红线,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八巨药业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将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执业能力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本报告已全面评价本项目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八巨药业北厂区已按要求建设危废仓库,将严格执行危险废
27、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等制度。相符44.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一)严格建设项目准入1、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禁止审批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新建项目,不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5种不予批准的情形的项目,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合理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本项目为八巨药业北厂区现有泛昔洛韦项目的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不属于国家、省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新建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
28、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5种不予批准的情形的项目,可以落实危险废物合理利用、处置途径。相符4.22、从严审批产生含杂环、杀菌剂、卤代烧、盐份等高浓度难本项目为八巨药业北厂区现有泛昔洛韦项目相符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的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产生的卤代烧、盐份等高浓度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生产。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已签订相关处置协议。园区规划环评于2017年9月取得批复,园区内不存在敏感目标或边界5()0米防护距离未拆迁到位情况。相符项目无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项目危险废物及时落实处置去向,
29、及时加以处置。相符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相符项目化工废水污染物执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不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限值。相符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从严取值。相符序号文件要求(苏政办发(2019)15号)降解废水的化工项目,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生产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端特种涂料除外),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园区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或设区市无法平衡解决的化工项目。4.33、暂停审批未按规定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园区内存在敏感目标或边界500米防护距离未拆迁到位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内除民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类以外的建设项目环评。暂停审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生态环境厅制
30、定。4.44、加快淘汰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对年产危险废物量500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以及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化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4.55、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企业。鼓励距离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搬离1公里范围以外,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4.6(二)严格执行污染物处置标准1、化工废水污染物接管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行业排放
31、标准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暂未公布国家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未规定间接排放的,接管浓度不得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4.72、硫酸、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无机化学、烧碱、聚氯乙烯等企业大气污染物按规定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其他行业对照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执行最低浓度限值。本项目情况企业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已落实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备案等制度,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相符(
32、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5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X)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等台张,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如实申报,省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执行电子联单。相符化工废水全部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采用“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收集方式,企业在分质预处理节点安装水量计量装置,建设满足容量的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相符采取密闭生产工艺,或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全面提高设备
33、的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全面实施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定期检测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及时修复泄漏点位。相符丕加1格按照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祺春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苏环办(2016)95号),全面收集治理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反应尾气、蒸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序号文件要求4.8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要落实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备案等制度,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原环保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令第39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34、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等台账,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如实申报,省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执行电子联单。自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产废企业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规范(HG20706-2013),并参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建设焚烧设施,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进行工况管理和污染控制。4.9(三)提升污染物收集能力1、化工废水全部做至!“清污分流
35、、雨污分流”,采用“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收集方式,企业在分质预处理节点安装水量计量装置,建设满足容量的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系统。4.1()2、采取密闭生产工艺,或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全面提高设备的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全面实施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定期检测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及时修复泄漏点位。4.113、严格按照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苏环办(2016)95号),全面收集治理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
36、,反应尾气、蒸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废水处理系统的逸散废气,综合收集率不低于9()%。严格化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抽真空排气、废水处理系统的逸散废气,综合收集率不低于90%o严格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的报备制度,采取密闭、隔离、负压排气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无组织废气排放,非正常工况排放废气应分类收集后接入回收或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相符本项目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相符项目废水已分类进行收集处置。相符本项目已根据各类废气特性、产生量、污染物浓度、温度、压力等因素选择了除尘、吸收、吸附、焚烧等,符合相关标准
37、规范要求,污染物总体去除率不低于90%o废气治理设施纳入生产系统进行管理,配备连续有效的自动监测以及记录设施,喷淋处理设施配备液位、PH等自控仪表、采用自动加药。本项目建成后开展LDAR工作。相符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相符序号文件要求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的报备制度,采取密闭、隔离、负压排气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无组织废气排放,非正常工况排放废气应分类收集后接入回收或废气治理设施。4.12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实施废物替代原料或降级梯度再利用,提高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改进工艺装备,减少废盐、工业污泥等低价值、难处理废物产生量,减轻末端处置压
38、力。4.135,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对产废项目固体废物属性不明确的,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开展鉴别工作。严禁通过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危险废物和污泥,禁止非法出售废酸、废盐、废溶剂等危险废物。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小微企业集中收集试点建设。4.14(四)提升污染物处置能力1、企业化工废水要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严禁稀释处理和稀释排放。对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份、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氟化物)、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单独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4.152、企业应根据各类废气特性、产生
39、量、污染物浓度、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选择合适、高效的末端处理工艺,采用吸附、催化净化、焚烧等工艺的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无相应标准规范的,污染物总体去除率不低于90%o废气治理设施应纳入生产系统进行管理,配备连续有效的自动监测以及记录设施,提高废气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喷淋处理设施应配备液位、PH等自控仪表、采用自动加药。4.16(五)提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升能源清洁化利用能力4.17(六)提升监测监控能力1、企业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其他环境
40、管理要求,确定特征污染物清单。自行监测方案包含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等的监测,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还应包括其用地的土康和地下水监测,各部分均明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技术、采样方法和监测分析方法,并规定自行监测的质控措施和信息公开方式。企业已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确定特征污染物清单。相符4.182、企业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单独安装水、电、蒸汽等计量装置,关键设备(风机、水泵)设置在线工况监控。企业污水预处理排口(监测指标含CODcr,
41、氨氮、水量、pH、具备条件的特征污染物等)、雨水(清下水)排口(监测指标含CODcr.水量、PH等)设置在线监测、在线质控、视频监控和由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重点企业的末端治理设施排气筒要安装连续自动监测设备,厂界要安装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对采取焚烧法的废气治理设施(直燃炉、RTO炉)安装工况在线监控和排在线监测装置。企业监控信息接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实时反馈、远程监控。企业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已单独安装水、电、蒸汽等计量装置,关键设备(风机、水泵)设置在线工况监控。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排口已设置COD、氨氮、水量、PH等在线监测,雨水排口已设置C0D、水量、PH等在线监测、在
42、线质控、视频监控和由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DAOOl和DAOO2排气筒安装了连续自动监测设备,厂界已安装在线连续监测系统。企业监控信息接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实时反馈、远程监控。相符4.19(七)、开展环境绩效评价与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与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相符5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化工园区可以新建、改建、扩德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布局方案、园区产业规划和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工项目,以及生产环境涉及化工工艺的医药原料药、电子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非化工类别的鼓励类、允许类生产项目。鼓励依托龙头企业发展上下游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安本项目为八巨药业北厂区现有泛昔洛韦
43、项目的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属于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布局方案、园区产业规划和安全环保要求的化工项目。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项目,不属于相符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全环保的企业和项目,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鼓励园区实施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省内搬迁入园项目,支持光刻胶、蚀刻液等电子化学新材料、高端生物医药中间体等列入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短板技术产品“卡脖子”清单项目,其新建项目投资额可不受10亿元准入门槛的限制。禁止新增限制类项目产能,严格淘汰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处于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