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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消防产品测试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 究院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9六、结论91附表9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消防产品测试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320115-74-03-576108建设单位联系人蒋*联系方式180*8503建设地点*地理坐标(*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745质检技术服 务建设项目 行
2、业类别98专业实验室、研发 (试验)基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 团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 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22)80号总投资(万元)2327.98环保投资(万元)460环保投资占比 (%)19.8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 门是:用地(用海) 面积(nr2 )630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NJDBf020)控 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
3、关于江宁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NJDBfO20)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审批文件文号:宁政复(2016) 32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 Ikm2) 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对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 kn?)区域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51号)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Ll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平方公里)区域环 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 审查文号:苏环审(2019) 9号
4、1、用地规划相符性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 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 止用地项目,扩建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 范畴。扩建项目拟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现有厂区内新 建一栋消防产品性能检测用房,目前该地块已取得土地证(详见 附件3),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扩建项目已于2022 年10月10日取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详见附件9),因此扩建项目用地与南京市江宁区滨 江新城中部组团(NJDBK)20)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相符。扩建
5、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2。规划及规划环境2、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扩建项目位于江宁滨江新城区域内,根据南京江宁滨江新城析 (51. 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跟踪评价报告书,园区定位 为: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微电子技术等;发展符合 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及环保政策要求的机电电子等。禁止引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清单等规定的禁 止、淘汰、不满足能耗要求的项目,限制引入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 能耗限额等规定的限制类项目。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性能检测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入园 项目,符合
6、江宁滨江新城区域的产业定位。扩建项目与关于对 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 k?)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 环管200751号)、南京江宁滨江新城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审(2019) 9号)的相符性分析分别见 表 1-1、表 l-2o表11扩建项目与规划环评批害济0符性分析标题文件要求项目情况对照 分析明区环保的体求 人确域境护总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滨江新城的建设 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 的可持续发展。滨江新城建设须坚 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 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 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 业化道路,并按照IS
7、014000标准 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滨 江新城建成生态型城市。鼓励与扶 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 源梯级利用,是废弃物实现减量 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提倡与推 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 径。本单位建立了环 境管理体系,固 废均得到合理处 置,日常管理中 积极采取节水措 施。符合优滨新产结,展新术业 2化江城业构发高技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滨江新城产业定 位,工业区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 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高新 技术产业,严格限制用水量大的项 目,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 得进入滨江新城。滨江新城工业区 引进项目须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禁止外商
8、投资产业目录、省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苏政办 发2006140号)、省政府关于 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的 通知(苏政发200692号)等国 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提 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入区项 目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工 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 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 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治理措施均须 达到清洁生产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 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引进持 久性有机污染、排放致癌、致畸、 致突变物质、排放恶臭气体、有放 射性污染及排放属“POPS”情单内 有关物质的项目,杜绝高污染、高
9、 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 区。扩建项目为消防 产品性能检测项 目,符合滨江新 城产业定位,符 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2021年修改) 等国家和省有关 政策和规定的要 求。扩建项目废 气治理采用一套 “布袋除尘器+脱 硫除酸塔+深度处 理塔+双介质低温 等离子”装置和一 套“水喷淋塔+烟 气净化箱体(高 分子滤膜除尘+等 离子体降解装置+ 催化氧化吸附装 置)”装置,最终 污染物排放量较 少。扩建项目无持久性有机污 染、致癌、致 畸、致突变物 质、恶臭气体、 放射性污染及属 “POPS”情单内有符合关物质排放。合规滨新布,善体划 3理划江城局完总规进一步优化并落实滨江
10、新城尤其是 长江岸线的规划布局,落实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相关要求,加强 内部的功能划分,合理选择污水处 理厂排放口位置,尽量把工业区废 气、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区内废污水对长江等水体的影响减 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滨江新城居民 的生活质量及长江饮用水安全。滨 江新城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在环 评阶段均须充分征求附近居民意 见,居住区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 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制定科学的搬迁方案,工业区内现 有分散居民点须分批及时搬迁,己 批准建设的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内的居民必须立即搬迁,确保居民 生活质量不下降。扩建项目周边无 居民。符合加环基设建,保
11、染达排次 务快保础施设确污物标的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 用”的要求规划建滨江新城给排水 系统,并加快建设进度。滨江第一 污水厂最终处理规模不得突破10 万m3d,其一期工程须于2008年 建成并头晕,滨江第二污水厂最终 处理规模不得突破5万m3d,其 一期工程须于2009年建成并投 运,滨江新城内所有工业及生活废 污水均须按相应接管要求及时接入 滨江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新入区企业不 得设置污水外排口,已有排污口须 在污水厂及收集管网建成投运后立 即取缔。规划并落实“中水”回用的 基础设施及途径,清下水、污水处 理厂尾水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 洗、道路喷洒等,减
12、少滨江新城的 新鲜水用量。进一步加快滨江新城规划的集中供 热中心及供热管网建设进度,新入 区企业不得自建锅炉,确因工艺需 要建设的加热设备必须使用天然 气、轻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一 旦实现集中供热,区内现有燃煤锅 炉须立即取缔。入区与企业生产废 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 格空置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尽可扩建项目污水依 托滨江污水处理 厂处理。扩建项 目确因工艺需要 建设燃烧试验 炉,燃烧试验炉 使用天然气燃 烧,生产废气执 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 )中标准。 扩建项目依托现 有项目一般固废 暂存点,扩建项 目新建一间危废 暂存间,危废暂 存间危废贮存执
13、 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 2001 )及修改单 中相关规定。符合能变无组织为有组织排放。生产工 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 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工 业窑炉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滨江新城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 所,但须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 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 系,危险废物处置须纳入南京市危 废处置系统,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 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 集、贮存须符合
14、国家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治产生二次 污染。滨新实污物放量制 以江城行染排总控滨江新城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 江宁区及南京市总量指标内,其中 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纳入滨江第一、 第二污水处理厂指标计划内、大气 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南京纺织热电有 限责任公司指标计划内平衡,不另 行核批。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 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 保部门核批。扩建项目废气污 染物排放总量在 江宁区内平衡, 废水污染物排放 总量在江宁滨江 污水处理厂内平 衡,满足污染物 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表12扩建项目与南京江宁滨江新 查意见相城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 符性分析要求
15、相符性分析分析结论1、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 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 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加 强区域空间管控,进一步明确“生 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稳妥有序推进后 续开发。进一步梳理区域内现有 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与生态红 线管控要求或者用地性质不符的 企业,其中位于长江(江宁区)重要 湿地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的南京 滨江建材科技集团项目应于2019 年12月底前拆除或搬迁。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 性能检测项目,不属 于限制和禁止入园项 目;扩建项目不位于 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 空间管控区域内,项 目建设符合环
16、境质量 底线的要求,未突破 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与“三线一单”要求相 符。根据前述用地规 划相符性分析,扩建 项目不属于用地不符 企业。相符3、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制定并完善滨江新城环境风险防 控体系,加强区域环境监管与执 法,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储备环 境应急物资与设备,完善应急队 伍建设。定期对己建企业进行环 境风险排查。南京中船绿洲机械 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南京中德 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起重机 械总厂有限公司、南京真空泵厂 有限公司、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 限公司等5家企业,由于生产过程 中涉及化学品较多,环境风险较 大,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事 故水池等应急设施建设,确保事
17、故应急废水不外排。滨江新城已建立区域 环境应急体系建设, 并定期组织演练。扩 建项目建成后将编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定期开展应急演 练。相符4、落实规划环评中提出的跟踪监 测要求。合理设定监测因子和频 次,监测因子除常规因子外还应 包括二甲苯、非甲烷总经、氯化 氢等特征因子。制定科学合理有 效的监测计划,委托有能力的单 位按计划定期开展监测,监测数 据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同时 与项目环评或验收监测要求对 接,实现数据共享。扩建项目所在园区已 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 监控体系,符合规划 环评中提出的跟踪监 测要求。相符由上表可知,扩建项目符合关于对南京江宁滨江新城 (51.1 kn)区域环境
18、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51号)及 南京江宁滨江新城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 中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年修 改),扩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性能检测 项目,不属于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 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 251号)中禁止和限制目录。因 此,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与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 相符性表1-3扩建项目与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相 符性分析要求相符性分析分析 结论一、基本要求对照
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1.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和南 京市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限 制、淘汰、禁止目录和行业 准入的法规政策。(2019年本)(2021年修 改)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扩建 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及禁止 类项目。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 性能检测项目,不属于市政 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 政发(2015) 251号)中禁止 和限制目录。2、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 地空间规划,并满足区域总 量控制要求。扩建项目选址与南京市江宁 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 (NJDBft)20)控制性详细规划 基本相符,且新增废气污 染物总量在江宁区内平衡、废 水污染物
20、总量在滨江新城污水 处理厂内平衡,满足区域总量 控制要求。相符3、建设项目必须达到国内清 洁生产领先水平,引进国外 工艺设备的,必须达到国际 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扩建项目主要提供消防产品质 检技术服务,采用国内定制的 燃烧试验炉等设备,主要进行 防火门等防火材料的燃烧试验 和门窗的机械物理性能测试试 验,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废气 治理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脱 硫除酸塔+深度处理塔+双介质 低温等离子”装置和一套“水喷 淋塔+烟气净化箱体(高分子 滤膜除尘+等离子体降解装置+ 催化氧化吸附装置)”装置,最 终污染物排放量较少。扩建项 目试验装置设备、污染治理技 术等均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 进水平。相
21、符二、产业环境准入全区范围内,禁止新(扩)建以下行业项目:1、禁止实际管辖权限的采矿业 项目;2、严禁炼铁 .20、不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 准入要求的项目,以及不 符合南京市环境准入条件 其他条款的项目。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性能检测 项目,不属于产业环境准入清 单中禁止类项目。相符三、空间环境准入1、新(扩)建工业项目必须 入各级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 或符合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 态环境规划等。扩建项目选址与南京市江宁 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 (NJDBft)20)控制性详细规划 基本相符。相符相符相符2、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 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江苏省实施细则 (苏长
22、江办发2019136号) 和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关 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项目的空 间管控要求。3、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 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 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 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 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 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 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 随意占用和调整。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 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长江办(2022) 7号)及 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 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 长江办发202255号),扩建 项目满足相关管控要求。扩建项目不位于国家级生态保 护红线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 区
23、域内。根据上述分析,扩建项目的建设与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2020版)要求相符。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照关于印发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 案的通知(宁环发(2020) 174号),扩建项目位于南京江宁 滨江经济开发区内,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区内主要 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 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目前, 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完成动态更新, 并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后上报至生态环境部。扩建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
24、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 符性分析见表Mo表1-4扩建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 审查意见相关要求。详见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章节。相符空间 布局 约束(1)优先引入:高新技术 产业,经济效益好、国家1 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t 加工制成品相关产业项目。入项目。(2)限制引入:污染治理广建项目是消防产品 七能检测项目,不属 限制引入、禁止引相符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 要求的涂装项目。(3)禁止引入:电镀、电 路板生产;排放含汞、 神、
25、镉、珞、铅等重金属 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 新(扩)建工业项目;先 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 业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酸 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 械加工项目,新(扩)建 投资2000万元以下表面酸 洗、涂装新(扩)建项 目;服装纺织产业含印 染、印花工艺的项目;建 筑材料、新型材料水泥生 产项目;仓储物流石油、 化工储运项目。污染 物排 放管 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 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 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 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 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 管控。扩建项目耐火性能测 试产生的废气经“布袋 除尘器+脱硫除酸
26、塔+ 深度处理塔+双介质低 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 污染物排放量较小, 扩建项目烟气检测试 验产生的废气经“水喷 淋塔烟气净化箱体( 高分子滤膜除尘装 置+等离子体降解装置 +催化氧化吸附装置 )”处理,废气污染物 排放总量在江宁区 内平衡;扩建项目废 水接管至滨江新城污 水处理厂处理,其中 化学需氧量、氨氮、 总磷等废水污染物总 量均纳入滨江新城污 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 标中,满足区域总量 控制要求。境险控 环风防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 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定期开展演练。园区已建立区域环境 应急体系建设,编制 应急预案,并定期演 练。相符相符
27、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 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 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 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扩建项目建成后将编 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定期开展应急 演练。相符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 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 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 计划。园区已建立健全各环 境要素监控体系,园 区建设有日常环境监 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O相符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湿 地公园、生活区的工业用 地范围内,禁止引入废气 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 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 项目。扩建项目距离子汇洲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3.7km、南京长江新济 州国家湿地
28、公园 5.0km,距离规划居住 片区1.3km,距离较 远,扩建项目废气污 染物排放量较小、无 组织废气排放量少、 环境风险较小。相符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 、设备、能耗、污染物 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 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 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 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 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 能源利用效率。扩建项目的试验方法 、设备、污染物排 放等均达到同行业先 进水平;企业倡导节 约用电,燃烧试验间 断进行,控制天然气 使用量。相符(2)生态保护红线扩建项目位于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内,对照江苏省政府关 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
29、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1874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的通知(苏政发(2020) 1号),扩建项目与周边生态空间管 控区域和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见表1-5、表1-6及附图表15扩建项目所在区域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所在行政区 域护生态保 红线类 名称型地理位置积目相对区域面(km2)与本项位置市级县级南京市南京K 新济历 州国家湿地公 的湿园 地保育;南京长江新济州国家湿地公 总体规划中的湿地保育区20. 扑恢复重建区17W, 5.0km湿地公 园区和恢 复重建 区南京市江宁 区子汇洲 饮用水 水源地 保护区水源水 质保护 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
30、00 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 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 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 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 米范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 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 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 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 脚外100米的陆域范围。1.77W, 3.7km南京市鼓楼 区、 雨花 台 区、 建邺 区、 江宁 区、 浦口 区南京长 江江豚 省级自 然保护 区自然保 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缓冲区、实验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范围: 是子母洲下游500米至新生洲 洲尾段;二是潜洲尾下游500 米至秦淮河新河口段。实验区范围:一是新生洲洲 尾至南京与马鞍山交界
31、段; 二是秦淮河新河口至子母洲 下游500米段;三是南京长江 大桥至潜洲尾下游500米段。 具体坐标为:东经1182839.14”至118o4438.35, 北纬31o4634.83n 32o73.81% 上 游与安徽省马鞍山市相邻, 下游至南京长江大桥86.92W, 3.5km南京市南京 市.区长江大 胜关长 吻能铜 鱼国家 级水产 种质资 源保护 区渔业资 源保护核心区:秦淮新河口至建邺 区江心洲尾北岸的长江大胜 关水道,范围在东经 118。3931”118。4326, 北 纬31。584132。0421”之间4.03W, 11.5km表16扩建项目所在区域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序号W
32、间护域称 生空保区名县(E)主导生态功范围面积(平方公 里)位置国家级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 域范围家生保红戋 国级态护绒生态 空间 管控 区域总面 积1南京江宁湿南京长江新济洲湿地公园的合理20.176.5326.70W,江济国湿公园 长新洲家地运区地生态系统保护国家湿地公园总 体规划中确定的 范围(包括湿地 保育区和恢复重 建区等)。包括 子母洲、子汇 洲、新生洲和再 生洲的全部,新 济洲的东部。具 体坐标为:118o2848. 14 E 至1183525.35E , 31。47583N 至 31o55,50,N利用示范区和科 普宣教展示区。 新济洲的西部。 具体坐标为: 118
33、o30,27.14wE 至 1183149.35E ,314959.83fN 至 315237fN5.0km2汇饮水源保区 子洲用水地护江宇 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 水口上游500米 至下游500米, 向对岸500米至 本岸背水坡之间 的水域范围;一 级保护区水域与 相对应的本岸背 水坡堤脚外100 米范围的陆域范 围。二级保护 区:一级保护区 以外上溯1500 米、下延500米 的水域范围;二 级保护区水域与 相对应的本岸背 水坡堤脚外100 米的陆域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 护区未纳入国家 级生态保护红线 的部分2.927.5610.48W, 3.7km3长江 (江宁 区) 重要 湿地江宁
34、 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长江(江宁区) 重要湿地包括长 江(江宁区)水 面、子母洲、r 汇洲、新生洲和 再生洲、新济洲 及部分大堤到水 面区域。具体坐标为: 1182836E 至 8355OE, 31o4636,N 至 31o5550N/62.7662.76W, 5.6km4长江 大胜京区 南市渔业核心区:秦淮新 河口至建邺区江江宁区新济洲头 至潜洲尾的长江4.0370.1874.21W, 11.5km关长吻藤资源保护心洲尾北岸的长江大 胜关水道,范围在118o393,E 至118o43,26wE,315841N 至32。0421N 之间江段,范围在118o2935,E 至 118o4339wE
35、 , 314943N至32o0535wN 之间5头水涵区马山源养 江宁 区水源涵养/东沿人评村、官 塘村、小五村至 芦塘庵村;南、 西至江宁区界; 北至下陈庄村。 含白头山、马头 山、岱山、犁头 尖山郁闭度较高 的林地及杨库、 人评水库等。具 体坐标为: 118o32,6. 14,E 至 118o363235,E , 31043,56,831,N 至 31048,48N/13.9413.94SE, 2.7km6京江豚级然护区 南长江省自保匚鼓楼 区、 雨花 台区、 建邺 区、 江宁 区、 浦口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包括自然保护区 的核心区、缓冲 区、实验区。核 心区和缓冲区的 范围:一是子母 洲下游
36、500米至 新生洲洲尾段; 二是潜洲尾下游 500米至秦淮河 新河口段。实验 区范围:一是新 生洲洲尾至南京 与马鞍山交界段 :二是秦淮河 新河口至子母洲 下游500米段; 三是南京长江大 桥至潜洲尾下游 500米段。具体 坐标为: 118o28,39. I4E 118o4438.35E, 31o46,34.83N 至 32o73.81N 上/86.92/86.92W, 3.5km游与安徽省马鞍山市相邻,下游至南京长江大桥扩建项目距南京长江新济州国家湿地公园、子汇洲饮用水水 源地保护区、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宁区)重 要湿地、长江大胜关长吻能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马 头山
37、水源涵养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均较远,因此 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及江苏省生 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3)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的 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扩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 区,超标原因为区域性环境污染问题,随着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逐步推进,通过落实减碳和降污措施协同推进、细 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削减,加 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强化油品监管和油气回收治理等措施后, 区域空气环境将得到逐步改善。根据引用监测数据可知,区域非 甲烷总烧、HCl等特征污染物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38、根据环境影响分析,扩建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 受。因此,总体来说,扩建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 要求。(4)资源利用上线扩建项目给水、供电由市政统一供给,均在相应设施供给能 力范围之内;扩建项目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厂区内 进行建设,不新征建设用地。此外,扩建项目无其他自然资源消 耗。因此,扩建项目运行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 通知(宁政发(2015) 251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12022) 397号)等文件的规定,扩建项 目不属于文中的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O对照关于对
39、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 km2)区域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5)二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性能检测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入园项目。扩建项目与滨江新城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l-7o表17滨江新城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禁止 引入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 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 规定的禁止、淘汰、不满足能耗 要求的项目。2.电镀、电路板生产项目。3.新(扩) 建排放含汞、碑、镉、铭、 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的工业项目。4.先进装 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新( 扩)建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 酸处理工艺的
40、电子电器、 机械加工项目,新(扩)建投资 2000万元以下表面酸洗、涂装项 目。5.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 工艺的项目。6.建筑材料、新型材料产业:水泥生产 项目。7.仓储物流:石油、化工储运。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性 能检测项目,不属于禁 止引入项目。相 符限制 引入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 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限 制类项目。2.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 装项目。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性 能检测项目,不属于涂 装和限制类项目。相符间控求 空管要1 .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
41、 园、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 入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 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项目。2 .距离居住用地100米范围内禁 止引入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 气体生产工序的项目。3.禁止引入不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 或环境防护距离的项目。扩建项目距离子汇洲饮 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3.7km、南京长江新济 州国家湿地公园5.0km,距离规划居住 片区13km,距离较远 ,不属于禁止引入项 目,符合空间管控要求O相符染排总控 污物放量制L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4.9吨/ 年、氮氧化物3.7吨/年、烟 (粉)尘27.1吨/年、挥发性有 机物20.9吨/年。2.水污染物(工业废水排入外环境量):废 水量1095
42、万nP/a,化学需氧量 139.4吨/年、氨氮15.5吨/年、 总磷2.4吨/年。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颗 粒物排放量为0.062ta , SO2排放量为 0.004ta, NOX 排放量 为 0.026%, VoCS 排放 量为OQlltZa,在江宁 区内平衡,均满足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扩建项目废水COD排 放量为0J26t/a、氨氮 排放量为0.009ta,总 磷排放量为0.00 lta , 在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内 平衡.相 符综上所述,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要求。4、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 环办(2020)101 号)根据关于
43、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 (苏环办(2020) 101号),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 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 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 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 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涉及的环境治理设施主要为用于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 治理的“布袋除尘器+脱硫除酸塔+深度处理塔+双介质低温等离 子”设施和“水喷淋塔+烟气净化箱体(高分子滤膜除尘装置+等离 子体降解装置+催化氧化吸附装置)”设施。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由来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
44、简称“省质检院”)是隶属于江苏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江苏省从事综合性、专业 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机构,于1982年2月经江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2013年,省质检院向江苏凯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购买滨江开发区 *地块用于检测业务发展。2014年,省质检院与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签订共建江苏省质检院国家级质检中心检验基地合作协议,滨江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省质检院在滨江开发区建设国家级质检中心基 地。2014年,省质检院拟在已有厂房内建设材料安全性能检测研究实验 室,厂房占地面积3600m2,建筑面积约480Om2。“材料安全性能检测研究 实验室”项目于2014年
45、10月23日取得原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并 于2018年12月11日获得原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苏省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研究院材料安全性能检测研究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噪声、固体 废物专项验收意见的函(江宁环验字(2018) 120号)。建 为扩大消防产品检测业务,省质检院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栋消防产品 设 检测车间,建筑面积为8400m2,主要进行消防产品的物理性能检测,提供 内K 质量检验、检测服务,不从事产品生产。本项目已于2022年3月8日取得南 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江宁审批投备(2022) 80号),并于2022年 10月10日取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 第 320115202200644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大环境设计规划研究院(江 苏)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委托,承担消防产品性能检 测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为此,我单位在进行资料收集 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消防产品测试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提交主管部门以供决策使用。二、建设内容1、项目检测方案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消防产品烟气检测,消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