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危险区作业工具使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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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危险区作业工具使用管理规定1、在粉尘爆炸危险区作业场所,作业用的工具应使用不产生碰撞火花的安全工具。2、在对通风除尘设备设施、生产设备进行检修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工、机具,必须使用防爆工具(木质、铜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3、严禁使用产生静电的工具作业。4、有粉尘作业的场所,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5、禁止在爆炸性粉尘场所使用携带式电气设备。6、作业现场禁止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应在完全停机状况时,并必须清理干净作业区的粉尘后才能进行作业。并按照GB15577的规定采取防爆安全措施。7、在生产及检修过程中,要避免一切静电火花产生,坚决杜绝用非防爆工具振打设备、管线,特别是在分级、输送、包装过程中,撞击火花及电气火花等都会引起火灾爆炸的产生。8、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违规使用粉尘作业场所禁止的作业工具就是违章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或抽查,一旦发现此类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制止,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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