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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管理的总则、消 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和违法处置、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XX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 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 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 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消防车道Fire 1.ane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也称消防车通道。3 9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Fire truck c1.imbin
2、g operation site供消防车登高作业的场地,也称消防救援场地。4总则d 1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 定要求。4 0当室外消防水池设有消防车取水口(井)时,应设置消防车 到达取水口(井)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地或回车道。“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严禁设置隔离 桩、栏杆等障碍设施,不得堆放土石、柴草等影响消防车通 行的障碍物。4 4建筑四周不得违章搭建建筑,不得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 登高操作场地,禁止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 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上方、 登高操作面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 装
3、饰物、树木等障碍物。C消防车道与建(构)筑物之间不应设置照明灯柱(箱)、 树木等障碍物,其他区域的照明灯柱(箱)、树木等不应妨 碍消防车的通行和消防作业。5消防安全管理一 一般要求5.1.1 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将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纳 入管理。5.1.2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场所,各单位 对共有部分的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共同负责,明确一个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管理单位作为统一 管理单位,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消防车道和 消防救援场地实施统一管理。5.1.3 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 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
4、行。5.1.4 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应能与 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 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用同一界 面显示。5.1.5 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 度,消防车通道宽度满足GB50016的要求。5.1.6 单位、小区的消防车道应与各建筑的出入口及走道衔接, 构成安全、方便、明确、通畅的路网。5.1.7 利用交通道路的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 要求。5.1.8 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救援的场地,绿化、架空线路、 电车网架等设施不应影响消防车的停靠和作业。5.1.9 应设置监控摄像机,摄像机监视范
5、围应能覆盖消防车道 和消防救援场地整个区域。5.1.10 跨越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建(构)筑物结构立柱 和梁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 OOho5.1.11 管理单位应至少每半年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 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 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S,标识设置5.2.1 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应在出入口、道路沿线 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沿途 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5.2.2 在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 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 停车标线(示例见附件)。5.2.3 消防车通道沿
6、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 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 的警示字样(示例见附件)。5.2.4 消防救援场地在场地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救援场地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示例见附件)。5.2.5 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 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示例见附件)。5.2.6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和两侧、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设置 醒目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示例见附件),提示严禁占用 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防火检查5.3.1 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管理单位应该将消防车道 和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是否正
7、确、清楚和车道、场地是否完 整、畅通等列入防火巡查内容。5.3.2 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管理单位应该将消防车道 和消防救援场地情况列入防火检查内容。5.3.3 防火检查依据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对建筑的消防车道、 消防救援场地等进行逐项检查。5.3.4 消防车道的检查内容a)建筑物消防车道设置情况;b)高层建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的消防车道,该 长边所在建筑立面设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消防救接 窗口;C)工厂、仓库区及可燃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 区、可燃材料堆场设置的消防车道;d)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设置消防车 道及取水口;e)消防车道的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情况。5.3.5 消
8、防车道的检查方法:a)现场检查环形消防车道是否有两处与市政道路连 通;b)测量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尺寸;c)测量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净空高度和转弯半径;d)测量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的距离,检查是否有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树木、电力设施、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e)对消防车取水口进行观察和测量。5.3.6 消防救援场地的检查内容:a)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形式;b)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是否设置影响登高车 停靠、作业的地下车库出入口、人防工程出入口等设施和障 碍物。5.3.7 消防救援场地的检查方法:a)检查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形式,设置位置,有无 影响登高车停靠、作业的设施或者障碍b
9、)测量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尺寸,操作场地之间的间距 以及场地与建筑之间的间距。6隐患整改和违法处理61一般规定6.1.1 管理单位发现车道不畅通、场地被占用或其他影响消防 车作业的隐患,应组织整改。6.1.2 应在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 识等,提示公众对该场所存在的下列违法行为有投诉、举报 的义务:a)封堵、占用消防车道或消防救援场地;b)消防车道或消防救援场地未保持完好。A5违法处理6.2.1 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占用消防救援场地 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 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 和公安机关报告。6.2
10、.2 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7档案管理71单位应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管理档案。70应包括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平面布置图、标识、管理 制度、检查记录、整改情况、照片等。7 1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管理可建立数字化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b)应将载体档案数字化,建立档案影像数据库或多媒体数据库;C)文件、证书等材料应扫描入卷,扫描材料应完整并可清 晰识别。电子文档等材料应加盖单位电子章。编号式样附录B (资料性)附录C示例标识示例标识见表A. 1说明标线为黄色单实 线,无缘石的道路距路 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 厘米标线为黄色单实 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 线宽15厘米,标线中央 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 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标线为黄色单实 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 线宽15厘米,标线中央 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 容为“消防救援场地禁 止占用”的警示字样标线为黄色网状实 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 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 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 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 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 “消防车道禁止占用” 的警示字样5. 2.6消防车道禁止占用5.2.6警示牌采用蓝色为 底色,在禁停标志后标 注“消防车道禁止占用” 的警示字样警示牌采用蓝色为 底色,在禁停标志后标 注“消防救援场地禁止 占用”的警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