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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目的为了规范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提高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规和我局的职能,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建筑施工活动。主要包括:(1)土木工程;(2)建筑工程;(3)线路管理和设备管理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4)城市基础设施施工工程。为做好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前的日常防范工作,依据职责分工,各行其职。当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在金坛
2、市住建局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下,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救援工作。二、组织机构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县住建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建筑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根据上级应急协调小组的要求,部署建筑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完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本项案启动后,协调小组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协调小组成员有特殊情况外出时,由副职替补。住建局建筑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局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负
3、责人兼任,局办公室主任、建管股股长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1)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督导应急救援机构的日常准备与演练;(2)接警后的事故判断与起动应急程序后的指挥协调;(3)信息的传递;(4)事故现场施救中的后勤保障;(5)应急救援程序终止后的善后工作。三、预警与应急准备1、预警机制县住建局根据不同阶段和其他县市相关事故信息,及时在全县建设系统发布事故预警信息,接到预警信息后,各施工企业应根据预警提示及时采取应急预防措施。2、应急准备(1)XX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定期研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4、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和应急救援组织定期演练,以及救援器材、设备的维护情况。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承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四、应急救援预案响应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1)发生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2)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建
5、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并提交书面报告;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2小时内)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发生事故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住建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XX紧急报警电话:11.O或119(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初步估计损失情况;b.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c.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救援情况;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
6、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f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4)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2、应急响应(1)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2)应急救援程序a.应急办公室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领导。b.应急办公室立即采用最快捷方式确定事故的性质。c当事故显示特大事故的特征后,应
7、急办公室立即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同时向担负救援任务和机动救援任务的救援组下达救援指令,并继续对事故的性质进行核对。d.根据指挥长指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e应急办公室协调各应急救援组和相关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f.各救援组根据指挥长指令和事故现场情况施救。g.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请求公安、交管、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支援。h.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3)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专业抢险队伍力量到达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搜集
8、证据。(4)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由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处理意见公布与众。3、现场紧急处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综合协调的主要内容是:收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划分责任区域,组织接待社会救援、分配搜救任务,协调各救援队的行动;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做好人员疏导;对相关各部门进行协调;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和分配;组织伤亡事故损失评估工作。4、应急结束(1)市县住建局根据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程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政府和上级建主管部门报
9、告。(2)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完全控制并处永久稳定安全状态,事故受害人被完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符合此条件的情况下,由启动场外应急预案人,宣布场外应急救援状况解除。场内应急救援状态的解除由其发布人视情况宣布终止令。有需抢救的伤员,仍由医疗救护组继续负责,直至脱离危险。(3)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教训以及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4)事故场外应急救援状况解除后,事故单位应当及时恢复生产、恢复正常秩序。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
10、在活动中,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做好清洁、防疫、消毒和灾后重建、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项工作。五、后期处置(1)善后处置及时归还因救援而临时借用的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对造成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归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做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保护社会稳定。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伤(亡)者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理赔工作。应急办公室负责接收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2)调查和总结县住建局会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伤死亡事故展开调查。应急救援机构要及时对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六、其它事项1、本预案是住建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2、本预案由县住建局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