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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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批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为积极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和就业扶贫工作,根据榆政人社函20207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在我县开发第二批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岗位设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发的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和就业服务等工作。在全县14个镇、便民服务中心的351个行政村、各镇负责本辖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秀延街道办事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134个,若本村无适合聘用人员的由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在本辖区内调配使用。二、聘用对象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优先聘用在册贫困

2、劳动力),年龄为:16-60周岁。三、聘用条件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3、工作责任心强,长期在本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居住。四、聘用程序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及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秀延街道办负责工业园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劳动力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的聘用工作。聘用采取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推荐、初核、审核、公示后确定聘用人员。1、推荐。根据聘用条件,由各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推荐并予以公示,填写清涧县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审批表(附件1),附拟聘人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报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秀延街道办初核。2、初核。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秀延街

3、道办对本辖区的拟聘人选基本信息予以审核,并在辖区内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送清涧县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人员汇总表(附件2)。3、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办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秀延街道办的拟聘人员相关资料审核后,由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秀延街道办将审核材料和公示结果统一报送县人社局备案。五、人员待遇1、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秀延街道办签订聘用协议,用工期限暂定为五个月,疫情结束后不再续签协议。2、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每月600元岗位补贴,同时各聘用单位可从村集体经济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中,给予适当的补贴。3、聘用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伤保险由所在镇、便民服务

4、中心和秀延街道办负责缴纳。4、600元岗位补贴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支付,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秀延街道办向县人社局申请资金并通过一卡通按月及时发放。六、工作要求1、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秀延街道办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不挪用、不截留,及时拨付到位,并于每月末将拨付清单报送县人社局备案。2、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秀延街道办要严格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制定考勤考核管理制度,报人社局备案。对因空岗、挂岗、顶岗、一人多岗等虚报冒领岗位补贴的,除追回所领资金外,依照有关纪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附:1、

5、清涧县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审批表2、清涧县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人员汇总表清涧县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审批表姓名性别年龄粘照片处身份证号民族政治面貌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户口所在地手机本人简历起至年月个人经历年月一年月年月一年月年月一年月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务工情况政治面貌村委会(移民安置点)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村委会(盖章)年月日缜(便民服务中心)、秀延街道办初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扶贫办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清涧县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人员汇总表报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扶贫办(盖章):负责人(签字):序号姓名性别文化程度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所在村(移民安置点)备注说明:此表由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秀延街道办、扶贫办分别填报、签字、盖章后,汇总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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