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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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一、构建具有县域特色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一)总体思路立足XX教育实际,把握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趋势,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督导、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以补齐短板、助推发展为着力点,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为构建XX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基本形成机构健全、职权匹配、制度完备、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运转高效、

2、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在督政方面,完善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分级督导评价体系,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建立“基于标准,分级组织实施”的学校督导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依据。二、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三)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为强化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

3、职能,县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和县教科局局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宣传工作指导中心、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文旅局、团县委(少工委)、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负责日常工作。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督学。(4) 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重在发现、诊断和解决问题,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

4、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组织1次对乡(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综合督导评价,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督导工作,决定当年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督导结果公布和运用等重点事宜,确保教育督导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接受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并向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五)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成员单位作用建立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和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

5、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按时报送年度履职报告和及时反馈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工作情况。成员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参加督导,履行应尽职责。三、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六)健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督政机制健全县对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督导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农村(社区)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等情况。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持续推进县域高中阶段普职教育教学质量同台评价。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根据需要,对教育

6、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县对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教育综合督导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教科局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专项督导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七)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督学机制建立基于国家标准、具有县域特色的各级各类学校督导体系。健全高中以市为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教育培训机构以县为主,年度考核与校长任期考核相结合,市县分工合作的学校综合督导评价机制。学校综合督导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办学基本条件和办学质量。政府履行办学基本条件建设责任,实现校校达

7、标;通过对办学质量,特别是学校党建、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生发展、资源利用、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的督导评价,引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持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合理划分督学责任区,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探索责任督学参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等方式方法,推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行在学校设立督导室,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评价体系,自主开展发展性评价,提高学校自我诊断、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对民办学校全方位督导,推行向民办学校派驻党组织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兼督导

8、员试点。(A)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完善教育评估监测机构设置,加强监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各方力量,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优化监测工具和方法,强化过程监管和结果运用。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投入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各学科学业质量、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中职学校办学能力、学生体质健康等监测,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9) 改进教育督

9、导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线上督导与线下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育督导提能增效、提质减负。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优化指标、简化流程、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无纸化督导,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大力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运用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推进“互联网+教育督导”进程,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四、深化教育督导激励和问责机制改革(十)健全激励和问

10、责相结合的结果运用机制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8项制度,构建督导结果反馈渠道畅通、整改问题明确、激励形式多样、问责追责有力的结果运用体系,切实增强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履责责任。探索教育督导与人大、政协等其他类型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完善报告制度。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落实教育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规范反馈制度。督导结束,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强化整改制度。牢固

11、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由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被督导单位要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及时向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健全复查制度。建立“回头看”机制,针对上级和本级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随时掌握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落实激励制度。督政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教育书记、教育乡(镇)长”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作为政策支持、

12、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督学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校长聘任的重要依据,与校长职级薪酬、职级升降、学校团队绩效直接挂钩。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严肃认真,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

13、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不合格,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被督导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责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学校撤换相关负责人或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

14、位负责人责任;对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审批部门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的约谈、通报、问责,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或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进行,也可会同组织部、教育行政部门及与督导事项有关的部门联合开展。对学校的约谈、通报、问责,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五、深化教育督导队伍管理改革(十一)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对照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基本标

15、准,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原则上督学按与学校数L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比例配备。(十二)创新督学委任聘用方式督学是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分为专职督学与兼职督学。专职督学实行委任制,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任免。兼职督学实行聘用制,聘期为3年,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建立督导评估专家制度。按照“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选人标准,选好建好兼职督学、评估专家和学校督导联络员“三支队伍”,充分发挥督导队伍的专业性,提升督导评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探索从退出领导职务、不到退休年龄的教育干

16、部中聘用督学的机制;探索在任期已满,由于年龄原因,不够一个任期且不到退休年龄的校长中遴选督学的机制;探索教育后备干部到教育督导机构跟岗督导机制。(十三)促进督学专业化发展完善督学学习研训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工作,督学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培训学时计入干部和教师继续教育学时,促进督学专业化发展。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交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拓宽督学视野。(十四)强化督学管理监督建立督学考核评价制度,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和督学退出机制。加强督学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引导督学积极践行督政必讲政治、督法必讲方法、督学必讲学习

17、、督事必讲求是,确保督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奖励,激发督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对考核不合格的督学,落实退出机制;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六、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十五)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XX县教育督导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性政策制度,形成由法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具有县域特色的教育督导法制化建设体系。强化程序意识,完善督导流程,明确督学职责,细化工作要求,使教育督导工作各方面、各环

18、节都有章可循。(十六)落实教育督导经费县政府应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七、加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贯彻落实(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把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听取、研究一次教育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严格履职尽责,加快落实各项新任务、新要求。(十八)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落实情况作为对乡(镇)和相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安排,提高社会知晓度,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重要成绩,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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