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施工单位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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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护施工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养护管理的目的和任务一、道路养护的目的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保持路桥及其附属设施如:路基、路面、桥梁结构、涵洞、挡土墙、护坡、边沟以及护栏、房屋等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从而保证高速公路、桥梁具有快速、安全、舒适、畅通、经济的使用功能。二、道路养护的基本任务1、通过采取经常性、及时性养护措施,保持道路、交通工程设施(包括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快速、安全、舒适、畅通,以及各项管理及服务设施完好。2、采用先进、科学的养护技术和管理方法,改善养护生产工艺,提高养护质量和养护水平,延长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

2、益和社会效益。3、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及时预防和治理路桥可能存在的或已经出现的隐患和病害,逐步提高路桥的抗灾能力。4、周期性的进行大修和专项工程,提高高速公路等设施的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积极的维护,不断提高高速公路的技术状况,使其达到预期的设计能力与服务水平。第二节养护管理的目标1、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强化服务理念,提升养护水平,延长使用寿命,保持设施完好,优化行车环境,实现“畅通、安全、温馨、舒适、美观养护目标。2、创新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公路养护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各项指标达到国内一流标准,平均优等率达到98%以上;平整度指数平均值小于2.0

3、km,标准差平均值小于1.2mm;交通标志、标志牌完好率达到100%。3、养护工程合格率达到100%。4、提高养护工作的技术含量,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推广应用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第三节养护管理的总要求1、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必须贯彻“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展以路面和桥梁为中心的全方位养护工作。2、养护管理必须贯彻经常性、预防性、周期性、及时性和快速、高效的原则。3、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用路者至上”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和养护服从于保通、保通服务于养护”的指导思想,

4、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高速公路条例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尽快修复道路缺陷。4、加强以机械化养护为主,积极引进先进的养护机械设备,管好、用好现有养护机械设备,逐步实现养护机械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以保证养护工程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5、应以机械化养护为主,积极引进先进的养护机械设备,管好用好现有养护机械设备,逐步实现养护机械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以保证养护工程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6、重视路况调查研究、重视信息采集、重视养护工作的分析评价,建立高速公路、桥梁养护数据库,实施路桥管理系统,实行病害监控,实现决

5、策科学性,充分发挥投资经济效益。7、做好养护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各原材料实验及施工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养护工程质量。8、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通过技术进步解决高速公路养护技术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9、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注意科学养路与经济效益相结合。10、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养护技术培训,强化养护人员的再教育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队伍的文化技术水平。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一节施工单位机构设置养护施工项目部设工程计划部、质检部、安全管理部、财务部、试验室(见组织机构图)。项目部设项目经理一名、项目总工程师一名、合同工程师一名、实验质检工程师一名、现场技术员四名、安全员一名

6、。第二节施工单位人员职责一、项目经理的工作职责1、贯彻质量方针与目标;2、任命经理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3、负责合同全面履行;4、审批项目材料设备采购计划;5、批准并落实各项施工计划的实施;6、审批质量保证、工期保证、环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并负责实施。二、项目总工程师的工作职责1、全面负责工程技术管理,贯彻执行各项技术规范和规定;2、主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与落实;3、主持施工图纸会审、现场核对和技术交底工作,负责组织开工前的恢复定线工作;4、负责本项目技术攻关、技术难题解决,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5、主持质量控制与管理,主持安全生产管理;6、参加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主

7、持竣工材料的编写、整理、归档工作。三、主要管理部门职责1、工程技术部的职责(1)全面负责项目工程计量工作;(2)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现场核对工作;(3)办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设计变更工作;(4)组织内部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计划编制、技术交底、恢复定线工作;(5)参加内部交验及竣工资料整理;(6)协助总工搞好现场技术管理工作;(7)组织材料进场工作;(8)负责设备进场;2、质检部的职责(1)主持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协助项目总工程师搞好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2)审核本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货检验和试验的复试结果;(3)负责对一般不合格工程的评审、处置及监督纠正。3、安全部

8、的职责(1)搞好与当地各级政府(市、县、乡、村)及附近村民的协调工作,为文明施工打下坚实基础;(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4、工地试验室的职责(1)负责施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货检验和试验以及复试工作;(2)负责各种混合料的配比试验工作;(3)实施施工过程、内部验收中的试验工作;(4)负责试验设备的校验、使用与管理工作。5、财务部的职责(1)工程财务管理;(2)后勤管理工作。第三节养护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原则通过考核,充分发挥监理的旁站和督促作用,加强土建养护和绿化养护单位的合同管理,对养护单位是否及时、高效的完成日常保洁(路面、桥梁、隧道、公路附属设施及交通设施的日常保洁)、小型

9、维修保养(修补坑槽、路面灌缝、清理桥梁伸缩缝、边坡碎落物、疏通排水设施、局部整修构造物、以及更换小型构件等)、绿化养护(灌水、施肥、修剪、植被等)、路容养护(构造物刷边、栏杆油漆等)、除雪防滑、水毁预防、路况巡视及调查等。养护维修的基本指标要达到路面平整、无坑槽,路面整洁,排水畅通,设施完好,结构牢靠,绿化美化,保持高速公路的各项质量标准。使我处所辖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从而保证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安全、快速、经济、舒适的运行。二、考核内容1、养护专项、大修工程的管理。2、绿化工程管理养护。3、安全生产管理。4、养护内业管理。5、主要常用机械设备管理。6、技术管理。三、考核标准(

10、一)养护专项、大修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养护工程建设程序,按照管理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制定合理的总体进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养护任务按期完工;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按合同要求处理工程变更、索赔,竣工决算控制在概算范围内;按管理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各种计划统计资料,真实反映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工程建设资料齐全,认真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对高速公路通行的影响;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无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廉政合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二)绿化工程管理养护无空白路段;无苗木枯黄或死亡;无苗木病虫害;边沟外侧

11、的草皮高度W5cm;及时做好绿化区域内的植物浇水、除虫、施肥、修剪等工作,达到一定的景观效果。()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布置交通控制区;安全标志配置齐全;施工人员衣着安全标志服,有安全培训证,按照安全规范施工;安全制度健全;安全教育或记录齐全;杜绝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四)养护内业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岗位职责上墙;档案资料齐全,设置专人管理;档案管理规范;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养护成本台账建立及时、准确。(五)主要常用机械设备管理设备完好率85%,利用率50%;机械设备档案数据完整、准确,填写及时;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健全。(六)技术管理交通调查内容完备;路况登记完备;养护检查频率符合省厅要求,资料齐全;

12、养护管理系统数据库维护及时;积极开展科研项目,进行技术创新。四、违规处理1、日常检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护栏或其他设施损坏、或因暴风骤雨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路基或其他构造物损坏,应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修复;特殊情况,应在接到通知后IO小时内予以修复。不能按时完成每次处以1-2万元罚金。当遇冰雪天气时,应按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在沿线路面喷洒盐水混合液或盐砂混合物,并在雪后24小时内清除小雪(厚度小于5cm);当降雪量较大(厚度不小于5cm)时,应保证主线两侧至少各一条车道露出原路面,雪后2日内清除主线断面内全部积雪。当路面出现薄冰时,要及时喷泗盐水混合液或盐砂混合物予以消除。

13、不能按时完成,每次处以1-2万元罚金。接到书面通知后,坑槽处理不超过24小时,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养护单位1万元;路面车辙、拥包、沉陷、翻浆、泛油、网裂、龟裂处理不超过3天,否则,每次处1万元罚金;大面积沉陷、桥头跳车处理不超过7天,否则,每次处2万元罚金。养护单位质量存在重大隐患、缺陷(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或受到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出现一次处3万元罚金。养护施工单位不执行批准的养护技术方案和施工计划,不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病害扩大和前修后坏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万元;养护施工现场标志设置不规范,机具、材料停放不整齐,人员着装不符合规定的,按安全施工协议相关

14、规定处理;造成行车安全事故的,除承担事故责任外,每次处罚金2万元。第四节养护作业工作流程1、由养护管理人员下发任务单给监理单位和相应的施工养护单位,告知养护任务、完成时间;日常的养护工作可由监理单位给养护单位直接下发养护任务。2、养护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下按照规范开展养护施工工作,按时完成养护任务。3、养护单位或驻地监理应将任务单下发的养护任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已传真形式汇报给养护管理人员。第五节质量验收及安全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省厅下发的XX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公司养护管理办法及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采用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养

15、护质量验收。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予以计量。养护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遵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以及xx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指导意见中有关规定,以确保养护作业中的人员、设备安全和行车安全,服从交警、路政及养护管理人员的管理,并交纳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第六节养护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养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明确质量控制标准及质量管理目标,制订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清晰的质量管理程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二、质量管理办法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体

16、系,其中中修(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应由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监督。三级质量控制体系为施工单位质量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养护科检查监督。一、从事小修保养、中修(专项)工程施工的养护单位,必须具备省交通厅颁发的养护工程资审是的要求,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建施工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养护技术管理人员,确保养护质量管理落实到位。二、从事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监理的从业单位,必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乙级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建监理机构,配备合格的监理人员,全面开展监理工程。三、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未经养护科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四、

17、养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养护机械设备、试验检测设备,未经管理处批准不得擅自离场。五、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包括养护维修施工现场记录和路面修补卡在内的施工原始记录图表,施工原始记录必须对施工现场位置、尺寸、主要施工质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施工工序进行详细记录,并由施工监理现场签字认可,留档备查。施工单位还应根据施工原始记录绘制路面病害处置位置图。六、大、中修(专项)工程施工原始记录应按照有关施工、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规范。七、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必须按照有关养护规范、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及养护施工操作要点要求组织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参照有关施工规范和公路工程质

18、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的检查内容和频率,对养护工程进行自检、抽检和评定,质检原始记录及质量管理档案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八、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应建立原材料检验制度、施工方案交底制度、施工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制度、质量管理资料归档保管制度在内的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九、养护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工程制度,每项养护工程开工前,必须由管理处、监理单位组织养护施工单位及其全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先作一项样板工程,明确施工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后,方可全面实施。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合格率应达到100%,优良85%以上。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处理。三、质量保证体系一、养护施工单位质量管

19、理1、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应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包括工程部、质检部、工地实验室和各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内的质量管理网络,制定严密的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在报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养护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2、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试验仪器,建立满足养护工程需要的工地试验室,并经质量监督部门批准认可,获得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3、施工单位应该设置专职质检机构,配备质检负责人足够的质检员,按规定对养护工程进行试验、检验和检查。施工单位的质检负责人和质检员应由具有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经验且业务技术熟练、熟悉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责任心强的人担任,未经管理处批准

20、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换。4、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技术规范规定的频率和方法,完成所规定的各项试验(包括全部室内试验、室外试验)和检测。5、施工单位应做好质量检测记录、试验记录对隐蔽工程应有照片资料,同时建立质量管理档案,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数据和质量评定结果。二、监理机构质量管理1、监理机构应对养护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进行严格的、系统的、全面的质量监督和管理,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目标。2、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路面工程师、桥梁结构工程师、合同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后勤人员组成,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全同文件要求组建,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擅自调换。3、监理单位在中标

21、后,应按照业主的要求编制详细的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应包括病害的类型及损坏范围、养护技术方案、检查验收内容和程序、验收收方法和频率、试验检测标准、质量控制程序和方法、质量控制要点、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进度控制方法、计量支付程序和原则、报验时间和周期等,同时,监理单位应根据养护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各类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权限、工作程序及相应工作制度。监理规划应在进场前报养护科审核。4、质量管理的主要工作(1)督促承包商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生产安全体系,检查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制度措施;(2)审批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发出各分项工程开工能知;(3)按照规范要求,组织进行质量检查和抽验,

22、向施工单位发出质量控制指示;(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建立满足养护工程需要,并经质量监督部门批准认可的中心试验室,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并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或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试验数据、资料管理等项工程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检查和督促承包商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按规范规定的频率自检,同时完成按监理规范要求的频率抽检和平行试验工作。(5)现场监理人员应每日检查养护工程施工质量,现场签认原始记录,填写施工检查记录;路面挖补施工必须对施工放样、开挖成形、摊铺压实等工序进行现场检验并签认;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每日对照施工检查记录签认各项施工质量控制资料。(6)加强旁站,完成各项

23、现场监理工作,在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上签字。桥梁、防护工程等混凝土施工必须进行全过程旁站,必要时应有照片资料。(7)鉴定和处理施工中的一般质量事故,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和处理。(8)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监理工程师在养护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要经常对施工单位所报送的各类报表和质量、数量数据进行检查核算(内业)和现场核实(外业),所核查养护工程项目应及时,自施工单位申报之日起不得超过5天。6、监理机构应按照要求进行养护质量检评和检查,总监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每日坚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巡查。7、监理机构应建立内部例会制度并按时召开月

24、工地例会,及时分析指出养护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量管理要求和改进措施。8、监理单位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包括养护工程进度和质量状况在内的养护工程月报,于当月25日前报管理处养护科。9、监理工程师应承担养护工程的施工的现场规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职责。养护施工单位应在小修保养工程完工后3日内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必须在3日内完成验收并对合格工程签发质量检验认可书和中间交工证书。三、养护科质量管理1、养护科应制定科学、具体的养护工程质量目标,建立养护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建立养护质量路段责任制,细化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全面质量管理措施。2、养护科应派代表按时参

25、加养护工程会议,部署有关工作、了解养护工程质量状况,提出有关工作要求;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议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召开有关养护工程会议,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3、养护科制定养护工程质量巡查督查制度,不定期对养护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执行上述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整改。4、制定养护工程质量定期抽检制度,定期对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资料、工地试验工作和自检、抽检情况等进行检查,按比例对各类养护工程质量进行抽检。5、建立养护质量奖惩制度,对养护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养护质量管理不到位、养护质量存在的问题的施工、监理人员,可给予经济处罚和驱逐出养护施工现场的处罚

26、。对养护质量管理人员不足、业务素质差且限期整改无效的及养护质量存在的严惩问题的施工、监理单位,可按照合同给予经济处罚,并可书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解除有关责任单位的相关合同。对监理人员不能满足阶段性养护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时,养护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监理单位增派足够的监理人员。第七节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必须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认真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做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一、进行养护作业前,养护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专职养护生产安全管理员,指定严密的养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方案、施工保通方

27、案,并报监理、管理处养护科批准。进行养护作业前,养护从业单位必须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二、进行养护作业前,养护单位(包括施工、运输、劳务合作等单位)必须签定养护生产安全合同或协议,必须办理养护从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所需险种,各类手续、保险不齐全的车辆、机械禁止上路作业。三、养护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应对养护施工的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如人员设备进出场方式、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并贯彻到每一从业人员;养护保通器材必须按照保通方案要求全部进场并经监理现场验收后,方可开工。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以确保施工安全。1、严禁任何车辆、机械利用中央分

28、隔带活动开口掉头。2、严禁在行车道上逆向行驶。3、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横向穿越高速公路。4、严禁任何施工人员擅自、违规拦截过往车辆。5、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监理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穿着反光标志服;作业机械(养护施工单位自有)必须涂以橘黄色,并安装黄色示警灯和悬挂车尾反光施工标志;养护施工单位租赁设备和中修(专项)工程施工设备必须悬挂车尾反光施工标志。6、养护工程作业区设置:a.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区要以保障安全和最大限度提高通行能力为原则设置。b.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区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有关要求设置。各种警告、禁令、施工标志、标牌必须齐全、清洁、醒目、整齐,不得出现倾斜

29、、倒伏、缺损和严重污染现象,否则,保通人员必须及时予以清理、更换或重新固定。作业区标志、标牌应建立日清洁制度。c.同侧小修保养施工作业区原则上应保证5公里以上间距,每个作业区原则上不超过1公里(含渐变段);同侧中修(专项)工程施工作业区原则上应保证10公里以上间距,每个作业区原则上不超过2公里(含渐变段)。d.大修工程施工作业区和改变交通流向的中修(专项)工程施工作业区,应根据工程开工前的批准的养护工程保通方案设置作业区。三、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一、养护工程施工必须根据养护工程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保通人员和施工设备。每个施工作业区要根据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合理安排一个

30、或多个保通人员,且手持明显标志(手牌或红旗)疏导交通、维护施工标志和观察车辆行驶状况,及时提醒施工人员避让危险车辆。二、养护施工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必须停放在施工作业区内,且应摆放整齐,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养护施工人员的各类活动,必须限制在作业区内;非施工必须的设备、人员、材料,严禁进入作业区或其附近;严禁在施工作业区外停放设备和堆放材料。三、养护设备使用及离场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污染路面。第八节施工现场管理一、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公司对外形象,规范养护施工,特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作出以下要求:1、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统一着装;2、施工作业机械(养护施工单位自由)必须涂以橘黄

31、色,并安装黄色示警灯和悬挂车尾反光施工标志;3、施工作业区内各种警告、禁令、施工标志、标牌必须清洁、醒目、整齐,不得出现倾斜、倒伏、缺损和严重污染现象,否则,保通人员必须及时予以清理、更换或重新固定。4、施工垃圾的清理和运输应由专人负责,现场技术负责人为第一人负责人,现场旁站监理负有连带责任;5、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避免在施工现场长时间堆放,不得将施工垃圾随处倾倒;6、施工垃圾的存放地点应在高速公路红线范围以外,同时不得污染周围的环境,由于施工垃圾存放而引起的地方纠纷由相应的养护单位负责;7、对于由施工单位未及时清理,造成不良影响者,业主将驱逐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全线通报批评,同时处以12

32、万元/次的经济处罚;8、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监管,凡旁站监理未能及时发现,制止施工单位随处乱倒垃圾的,将对有关的监理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一定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二、夜间施工管理规定为人尽量减少养护施工对道路通行的影响,树立良好的形象,经研究决定,对我处管辖路段的养护夜间施工做出以下规定:可以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路面沉陷处理、坑槽挖补、灌缝作业、路肩修复等;路基水毁处理、边沟修补等;护栏板的更换、交通标志牌的施工;夜间施工的时间春夏季:1%00-5:00秋冬季:18:00-7:00夜间施工的要求1、养护施工队伍上路作业前,其施工安全设置须经养护科同意,经路政科和

33、高速交警批准后方可进入高速公路进行施工作业,否则一律不准上路作业。2、夜间施工机械、车辆施工时必须设置醒目的作业标志;未设置施工作业标志,给过往车辆和人员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依法赔偿。3、施工单位进行夜间养护作业需要在公路上堆放养护、施工物料的,只能堆放在公路一侧,且必须设置反光标志,并应设专人指挥,不得影响车辆通行。4、为保障夜间养护时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在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和安全标志帽。进行维修施工移动作业时,养护作业车辆和机械须喷涂统一的标志颜色,并在后部设置明显的施工作业标志夜间施工须安装发光式标志,车辆行驶和作业时均应开启示警灯。5、本规定涉及的各类标志,

34、均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的规范要求,并具有夜间反光功能。其中隔离墩及钢管须有红白相间反光标记;防撞标志桶内要适当填充,防止倒伏;锥型交通标志必须采取内部填充或压砂袋圈等方法防止倒伏,严禁用砖头、石块等有棱角物体压制,以免引发交通事故;警示标志牌除支架底部采用铸铁支座处,可视情况采取压沙袋等方法防止倒伏。6、施工现场的标志要有专人负责,必要时要采用信号或旗手管制指挥交通,严禁因施工标志摆放不规范而引发交通事故。7、养护施工作业时要服从路政执法人员对安全施工的管理,对不服从的单位和个人,路政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违反上述规定的,养护和路政管理部门可责令其立即纠正;对发生三次及以上违规作业的,责令其停工整顿,进行安全教育,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养护施工单位自负。8、对养护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严重交通堵塞和重大事故的,或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管理处将对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并处以5000-2000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的,将解聘现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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