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0814 上传时间:2022-08-16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33.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2022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2022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2022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2022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工作方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稳就业保民生、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精神要求,积极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结合我市实际,将组织实施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高质量就业促共富行动重点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超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

2、全感。(二)工作原则。城乡一体、系统推进。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顶层设计和统筹整合,改变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局面,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基本保障和工作绩效,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标准。强化财政资金兜底作用,积极吸纳市场化投入和社会化融资,增强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鼓励探索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的不同路径、

3、推进措施,工作载体。(三)任务目标。“十四五”时期,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合理安排我市工作计划。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总量占2/3、城镇公益性岗位占1/3,并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对年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2022年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300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0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IoOO个,各区、县(市)岗位计划分配表详见附件1。二、组织实施(一)岗位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东西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等群体,以及农村超龄人员(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村低收入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

4、员、就业困难人员(按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对象为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不得安置重度残疾人员(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或患重疾无劳动能力的人员。(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岗位设置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按照需求导向、公益属性原则,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年初市级下达年度岗位开发计划,各区、县(市)负责统一开发,定期发布岗位需求,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加大未就业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每年持证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占城乡公益性岗位比例不低于8%且不低于省残工委下达的年度任务。2

5、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扶老助残、劳动保障、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清单化管理(结合省公益性岗位开发指导目录做好分类)(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政府补贴。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在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每人每月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其中,对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低边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和农村低保低边家庭劳动力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稳定就业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岗位补贴;农村超龄人员补贴标准按照最高不超过市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50%,由各区、县(市)视情依据财政保障、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

6、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岗位安置管理。各区、县(市)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县(市)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

7、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各区、县(市)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全面应用数字人社工作台就业省集中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实行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作为构建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构建市级统筹、县(市、区)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日常管理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

8、,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密切协调配合。人力社保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会同财政、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资金筹集、待遇兑付、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要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各区、县(市)要将城乡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农村超龄人员所需资金由所在同级财政部门保障。其他城乡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或原渠道列支。(四)加强日常管理。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管理专员和基层就业服

9、务专员,专职或兼职负责城乡公益性岗位日常联系、监督管理、政策宣传、信息报送、材料归档等工作。(五)严格督导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实施情况列入就业创业督查激励和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强化对资金配套、岗位开发、人员管理等情况的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原有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安置条件的,应重新认定后,纳入新岗位安置范围中。原有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不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安置条件的,执行原协议期或待遇期限及标准,至协议期或待遇期满终止。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附件:1.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2.市城乡公

10、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分配表(2022年)单位:个区、县(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城乡公益性岗位使用计划总数按城乡开发数按岗位使用数城镇岗位乡村岗位城镇岗位乡村岗位32020012070724002002007012055020035070210830200630703785001004003524040010030035180合计3000100020003501200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岗位认定,统一纳入数字人社工作台就业省集中系统。岗位使用人社部门负责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内的对象安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符合超龄人员对象安置,相关职能部门分职责

11、做好指导,按照“能安置尽安置”原则使用岗位数,部门岗位使用可统筹。附件2市城乡名溢传岗色号或管理筠行办法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和市关于稳就业保民生、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就业促共富工作目标,突出扩中提低、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根据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提质扩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目的,主要是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不设置没有实质工作内

12、容和社会效益的岗位。开发管理机制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市级统筹,各区、县(市)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日常管理使用。市级负责定目标、定政策、定资金;各区、县(市)负责政策细化、资金筹集;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岗位开发、待遇发放、督促检查;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市级统一向各区、县(市)下达年度开发计划,各地可根据实际,在不低于市下达年度计划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岗位规模。结合我市实际,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类型。公益性岗位按照开发单位属

13、性分为乡村、城镇两类,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本辖区的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在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指导下,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于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县(市)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I、安排上岗等环节。如出现空岗情况,乡镇(街道)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补充。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为:(一)公共管理类,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二)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农技推广、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14、三)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养老护理、幼儿托管、便民服务、扶残助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四)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管护等方面的工作;(五)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东西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等群体,以及农村超龄人员(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农村低收入人员)。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人员确定后要在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乡村公益

15、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对劳动年龄范围内安置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非全日制岗位每人每月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其中,对安置低保低边家庭中的农村低保低边家庭劳动力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稳定就业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岗位补贴;农村超龄人员补贴标准按照最高不超过市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50%,由各区、县(市)视情依据财政保障、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使用单位岗位报酬按月结算,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各区、县(市)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为:(一)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

16、管、市政管理协管等方面的工作;(二)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三)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社工服务、养老护理、便民服务、互助帮扶等方面的工作;(四)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护等方面的工作;(五)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就业援助、民事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按省规定的认定对象为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社保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建立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

17、人员。人员确定后要在所在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非全日制岗位每人每月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其中,对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低边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和农村低保低边家庭劳动力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稳定就业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岗位补贴。使用单位岗位报酬按月结算,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实际缴费

18、额(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最高不超过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额执行。1.XjAiE同位官理加强信息化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具体管理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参与具体使用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

19、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督促退出:1 .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2 .自愿退出岗位的;3 .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4 .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5 .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清退:1 .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2 .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3 .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4 .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5 .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6 .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 .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经费申报流程

20、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对象可按如下程序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农村超龄人员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另行确定:(一)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用人单位或委托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公共服务机构。(二)补贴条件: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或服务机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可申请岗位补贴。(三)所需材料:1.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请表、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明细表;3.用人单位或服务机构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4.补贴期内用人单位或服务机构月工资或劳务报酬银行

21、转账支付凭证;5.已核准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登记表。(四)办理流程:申请一受理一审核一公示一办结一送达。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复核和审核工作;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作出准予决定后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附则根据中共

22、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办发(2020)40号)文件精神,鼓励引导救助对象参与劳动和就业,在核算其本人或家庭收入时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救助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救助家庭人员所取得的公益性岗位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市区公益性岗位认定及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同时废止。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申请认定岗位的基本情况岗位名称岗位数计工作地点岗位待遇用工形式岗位设置所属类别五大类开发类型所

23、在乡镇街道意见经办人:审核人:(盖章)年月日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盖章)年月日申请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申请补贴类别人数补贴期限金额(元)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意见经办人:审核人:(盖章)年月日人力社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意见(盖章)年月日单位(盖章):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业困难人员证号贴限补期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岗位补贴总金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合计-18年月日姓名性别贴照片处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相关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地址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用人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村(社区)意见(盖章)年月日乡镇(街道)意见(盖章)年月日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