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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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为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根据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市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抓督查、促提升,防反弹、见长效”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文明建设没有终点”的总体要求,以农贸市场为核心,联动周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提升改造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行业自律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公益性配套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创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体制,着力解决市场运营管理、基础设施、环境

2、卫生等突出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全面提升市场硬件环境,形成分工明确、部门联动、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机制和市场经营有序、环境卫生良好、管理规范有效的良好氛围。二、基本原则(一)综合监管原则。商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健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对农贸市场的综合监管,努力为市民创造干净、舒适、安全的消费环境。(二)规范管理原则。按照国家、省、农贸市场设置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不断完善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三)创新管理原则。鼓励社会多元资本参与农贸市场的投资运营管理,鼓励市场主办方创新管理理念,倡导公司化运作或委托

3、专业机构管理,积极引入大数据、信息化管理手段,改变粗放式管理,提高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三、组织机构为有效推进我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决定成立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工作调度和协作工作。四、职责分工(一)市商务局:负责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制定市级资金补助预算方案,拟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

4、督实施;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依照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依照计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农贸市场的计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S)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建设的农贸市场是否符合已审批的城乡规划进行监督检查和核实。(四)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

5、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五)市住建局:负责按照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指导农贸市场设施建设,对农贸市场建设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六)生态局分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七)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A)市交警大队:负责依法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城市道路的交通秩序。(九)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依法进行查

6、处。(十)市卫健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十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五、工作重点(一)创新建设模式,加强硬件设施的提升改造以创建“三感社区”为指导,借鉴上海等万有市集等升级改造模式,以现代化、智慧化新型菜市场为核心,复合社区党建、家政、养老、托幼、食堂等便民服务功能,将功能单一的传统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成为社区便民消费中心;公益性与市场化结合,鼓励国有平台、民营企业多元资本参与全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成一批国有控股、履行稳价保供职责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管理运营规范的公司化农贸市场;深入推进肉菜追溯体系、智慧农贸市

7、场建设。到2023年,全面完成全市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室内固定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传统农贸市场改建成社区便民消费中心4个以上,肉菜追溯体系和智慧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二)强化主体意识,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大指导力度,帮助市场完善市场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支持专业市场管理公司做大做强,创建品牌,实现管理模式输出,推动连锁型市场的建设发展;支持

8、市场主办单位聘请专业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进行保洁管理;积极组织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户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的素质;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开展契约式管理,将食品安全、商品准入、消费维权、诚信经营、规范服务、配合管理等内容纳入经营户管理合同,明确终止摊位租赁的退市条款,强化经营者自律管理职责,对长期不服从市场管理的经营者实施“退市”;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维修基金,为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三)强化依法行政,构建部门联动高效监管机制按照市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

9、多部门联动的农贸市场监管联席机制,开展定期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场监管、商务、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交易量大、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贸市场,加大巡查频率,按周进行检查,实行重点监管;实行监管抄告制度,在日常检查中,执法监管部门对巡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能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抄告函的形式及时抄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加快构建“一家发现、转告相关、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执法协作和信息互通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四)落实分类指导,推进诚信创建。对农

10、贸市场实施信用分类指导,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和“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按月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考评打分,考评结果按所得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将进行通报,每次排名成绩计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得分顺序,前3名的农贸市场和前20名的经营户分别授予“文明诚信市场及经营户流动红旗,年终考评排名前3位和前20名的经营户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考评结果与荣誉奖惩、摊位优先选择权相挂钩;对市场开办方管理差、群众意见大的市场,及时通报属地和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及综合执法行动;对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纳入全市企业信用和个人诚信记录。牵头单位:市商

11、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属地与市直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属地督查、部门监管、综合执法等方式促使市场及其周边市容环境监管到位,促进农贸市场管理常态化。(二)落实考核奖惩,提高管理效能。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各农贸市场相关管理责任单位、管理责任人以及市场开办者的工作效能实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及时报市文明办,纳入城市管理考核内容,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三)做好资金保障,推进农贸市场提升。农贸市场在实施改造升级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政策及时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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