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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车灯UV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磁)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ChongqingGang1.iEnvironmenta1.Co.,1.td.2023年1月公示确认函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我方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车灯UV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本单位已对该报告表进行审阅,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数据进行核实,认可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报告中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恳请贵局及时办理审批手续,本单位愿意承担环评文件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现予以确认。重庆大茂伟瑞柯乍灯有限公司2022年12月
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时间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一九九九年十月打印附号:1672193838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旗号IOI8h7建设项目名称聿灯IH喷涂生产线硼目建设项目类别33-071汽车推车制造:汽牟JW发动孤制选;小裴汽车喇丸:/提1.车制通电车IW孙汽车隼身、拄MM血汽车早部件H河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书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登他)重庆大唬伟瑞阿车灯有廖公司fJ.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MA5U3YJ97G法定代表人(签章)冯瑞质为祕电主要负责人(签字)邓捷9捞立按负责的主管盟篦Tw”二二诲f单位名称(盖程3-型自力环保
3、股份市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微,应W)076635719127=编制人员情尻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华泽雉201905035550000002BH0275652主要编刎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填号笈字牟洋组也迷.胞剜.限修工程概况、环境现状调行与评价、必用14险评价、环境竹套及密恻iT划,评价怙论BII027565李修法工制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W价,环境保护川族氏Ji枕济、技术也证1111(X)1608Jd目录IV概述81总则111.1 评价目的111.2 评价总体构思111.3 编制依据121.4 评价方法171.5 评价内容及重点171.6 评价标准181.7 评
4、价时段、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241.8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291.9 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331.10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632现有工程概况662.1 工程地理位置662.2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662.3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702.4 现有工程组成702.5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752.6 主要生产设备762.7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792.8 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973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1103.1 工程概况1103.2 工程分析1183.3 清洁生产134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8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84.2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况1434.3
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46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755.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175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766环境风险评价1956.1 评价依据1956.2 环境风险识别2006.3 项目最大可信事故2026.4 环境风险分析2036.5 环境风险管理2056.6 应急处理措施2096.7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2116.8 环境应急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2146.9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纲要2156.10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216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218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论证2187.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论证2237.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论证2257.4
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论证2287.5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论证2287.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2317.7 环境保护措施汇总及环保投资233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358.1 环境经济效益损益分析的目的2358.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方式2358.3 项目建设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2358.4 环境保护费用2358.5 环保效益分析2368.6 经济损益分析237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389.1 IS014000标准和环境管理2389.2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2399.3 排污许可环境管理要求2409.4 环境监测计划2429.5 排污口规范化2439.6 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及要求2459.7 污染物排放清
7、单2469.8 环境信息公开24810评价结论24910.1 结论24910.2 建议255一、项目由来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原名大茂伟世通车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是一家合资企业,主要生产汽车、摩托车车灯,由印度伟瑞柯和台湾堤维西各参股50%兴建。2016年更名为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茂公司)o2013年,大茂公司在重庆市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坊片区新建厂房,实施“大茂伟世通车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汽车、摩托车车灯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汽车、摩托车车灯225万套a,包括卤素头灯67.5万套/a、HID头灯7.5万套/a、灯泡尾灯135万套/a、1.ED尾灯15万
8、套/a;生产线中硬化淋涂线1条,规模为75万套a.同年2月获得环评批准书(渝(璧山)环准(2013)030号);2015年3月璧山区环保局对其生产厂房进行了验收(渝(璧山)环验(2015)016号);2016年12月璧山区环保局对其汽车、摩托车车灯生产项目进行了验收(渝(璧山)环验(2017)005号)。2017年,大茂公司实施“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车灯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保持原有总规模225万套/a不变,调整产品方案,增加卤素头灯、1.ED尾灯数量,减少灯泡尾灯数量,取消HID头灯,调整后产品方案为卤素头灯70万套/a、灯泡尾灯115万套/a、1.ED尾灯40万套/a;硬化淋涂头
9、灯灯壳数量由技改前75万套/a调整为70万套/a;增加头灯灯壳自动防雾淋涂线1条,规模26万套/a。同年11月该技改项目获得环评批准书(渝(璧山)环准(2017)137号);2019年6月该项目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2021年2月,大茂公司实施“车灯喷涂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北厂房内新建一条尾灯防雾自动喷涂线,设计生产规模为36万套/a。同年6月该项目获得环评批准书(渝(璧山)环准(2021)055号),同年8月,该项目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2021年9月,大茂公司实施“车灯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南厂房内新建一条头灯灯壳防雾自动喷涂线,设计生产规模为44
10、万套/a。于2022年1月该项目获得环评批准书(渝(璧山)环准(2022)015号),2022年12月,该项目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根据市场发展要求,大茂公司拟实施“车灯UV喷涂生产线项目”(即本期工程),在现有南厂房内拟增加1条车灯UV自动喷涂生产线,购置上件工作台1套、自动除尘设备1套、除尘转台1套、喷漆转台1套、喷涂机器人1台、搬运机器人3台等及其他辅助设备,预计建成后达到年喷涂车灯48万套。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11、(2021年版)“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环评类别为报告书。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生产,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年用量约16.9ta,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并收集相关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车灯UV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
12、经济论证为评价重点,预测项目对区域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程度,论证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性意见。废气:UV喷涂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三级干式过滤+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660-2016)中其他区域排放标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可以满足相应环境标准限值,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环境可接受。废水:新增员工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化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13、4三级标准后,排入青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其中CoD、BOD5NH3-NTP达至J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域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璧南河评价河段水质造成影响,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环境可接受。噪声:噪声源主要有自动除尘设备、喷涂机器人、搬运机器人等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经预测,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最近声敏感点塘坊社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14、。固废:本期工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漆雾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生产过程中含涂料/汕手套及抹布,废涂料桶等,均交于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100%。风险:本期扩建工程原辅材料涉及UV漆、异丙醇等,对现有的原辅材料品种不增加,只增加现有原辅材料量的增加,现有工程原辅材料涉及UV漆、异丙醇、丙二醇甲醛、摩迪帕涂料H5000-GS,摩迪帕涂料1.-2、摩迪帕涂料H5000-M.摩迪帕涂料1.-3、甲苯等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本期扩建工程原辅材料量的增加对于全厂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潜势为Io本期扩建工程
15、原辅材料依托现有危化品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现有危化品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均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并设置自动报警系统,配备灭火器等应急物资,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满足本期扩建工程依托要求,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四、评价结论本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坊片区)规划等相关环保政策。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清洁生产水平高,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境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壁山区生态环境局、重庆港庆
16、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1.1 评价目的环评工作采用系统工程的分析方法,坚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把污染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企业污染治理提供措施保证,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因此,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目的:(1)通过对本项目区域现场调查及委托监测,调查本项目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现状以及环境质量现状。(2)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及其环境影响因素。(3)分析、预测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排污对项目周边环境和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与范围。(4)针对项目环境影
17、响预测分析结果,提出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和论证拟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有针对地提出营运期环境管理建议及监测方案。(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本项目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2 评价总体构思(1)针对本期工程排污特点,评价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纲,分析预测本期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论证工程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水平和环保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科学、客观地评述本期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本期工程设计、运行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 2015年、2016年壁山区环保局分别对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
18、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汽车摩托车车灯生产项目进行了验收(渝(璧山)环验(2015)016号、渝(璧山)环验(2017)005号),2019年完成“车灯生产项目”自主竣工环保验收,2021年8月完成“车灯喷涂生产线项目”自主竣工环保验收,2021年9月,大茂公司实施“车灯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取得批复,2022年12月,该项目完成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故本次现有工程描述主要按实际生产情况开展。在对公司排污现状及现有环境问题分析的基础上,从工程分析的角度,认真算清排污“三本帐”,结合本期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以新带老”的环境保护措施。(3)根据调查,项目位于在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19、进行,不新增占地。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重庆港庆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境空气、土壤,声环境质量采用现状监测,同时引用“青杠街道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五七加油站改建项目”、“燃气调压设备和人防设备喷涂技术线技改项目”现状监测报告,引用的现状监测数据,监测至今项目周边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该监测数据能代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故引用可行,在引用监测和现场实测的基础上了解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并进行分析评价。(4)本期工程在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施工仅为设备安装,因此,简要介绍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5)公众参与相关内容由企业独立完成
20、,评价主要在结论中引用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并说明意见采纳情况。13编制依据1.3.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2018年12月29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年10月26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7)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5月16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1.3.2部门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6年7月2日修订);(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019年8月修订);(2019年4月修正);(2021年3月1日施行)。(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
22、行);(2)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5)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号);(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8)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23、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部令第15号,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4)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2022年1月1日起施(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2021.3.11);(16)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
24、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370号);(17)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规财(2017)88号);(18)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19)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506号);(20)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生态环境部公告2013年第59号);(2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3年第36号);(23)关于印发2020年
25、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2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25)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生态环境部令第31号,2013年05月24日;(26)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27)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1.3.3地方性法规和文件(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9月28日修订)(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旅游条例等二十三
2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3)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7月26日修正);(4)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5)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2008年修编版);(6)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渝
27、府发(2016)43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万州区等36个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9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州区等区县(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8)7号);(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H号);(14)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渝府发(2021)6号);(15)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具体执行沿江工业布局距离管控有关政策的通
28、知(渝环办)(2017)146号);(16)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川长江办(2022)17号);(17)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2018)781号;(18)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渝府发(2018)24号);(19)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在环评中规范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的通知(渝环办(2020)281号);(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11号);(21)
29、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环(2022)43号);(22)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一一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一一碳排放评价(试行)的通知(渝环(2021)15号);(2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征求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4)璧山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72028年);(25)壁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璧山环发(2018)267号);(26)壁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30、公开征求意见稿,2022年)。1.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I9202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o13.5 建设项目有关资料(1)重庆市企
31、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04-500120-04-05-768995);(2)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72()22)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环审(2019)42号);(3)大茂伟世通车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汽车、摩托车车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准书(渝(璧山)环准(2013)030号),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璧山环(监)字(2015)第JG077号、璧山环(监)字(2016)第JG013号),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璧山)环验(2015)016号、渝(璧山)环验(2017)
32、005号);(4)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车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准书(渝(璧山)环准(2017)137号),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车灯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专家组意见;(5)车灯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准书(渝(璧山)环准(2021)055号),车灯喷涂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专家组意见;(6)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车灯防雾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准书(渝(璧山)环准(2022)015号);(7)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10月)及备案回执;(8)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33、案(2019年10月)及备案回执;(9)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许可证;(10)引用的重庆港庆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港庆(监)字(2021)第08015-HP号);(11)重庆大茂伟瑞柯车灯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文件。13.6 价方法(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资料调查法;(2)工程分析采用类比调查法和物料衡算法;(3)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噪声预测评价采用模型预测法和定性分析法;(4)环境风险采用类比调查、风险概率分析法。13.7 价内容及重点针对本期工程特点及性质,其主要评价内容包括:(1)概述;(2)总则;(3)现有工程概况;(4)本期工程概况及工程分
34、析;(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环境风险评价;(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评价重点: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等内容为评价重点。13.8 价标准13.8.1 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根据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本期工程所在地属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TVe)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
35、8)中附录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煌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煌限值(DB13/1577-2012),相关的主要标准值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表1.6-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gm3序号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二级浓度限值执行标准1SO2年平均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2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3PMi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4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5CO24小时平均40001小时平均IOOOO6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7TVOC8小时平均600环境影响评
36、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8非甲烷总烽1小时平均2000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嫌限值(DB13/1577-2012)(2)地表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规定,璧南河璧山段属于地表水IV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域标准,相关的主要标准值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表1.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1.,pH无量纲序号项目标准限值备注1PH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2COD303BOD564氨氮1.5
37、5总磷0.3(3)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分类,评价区域地下水属于m类,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HI类标准,相关的主要标准值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表1.63地下水环境质量单位:mg1.,pH无量纲序号项目标准限值序号项目标准限值1PH(无量纲)6.58.517氟化物1.02总硬度45018冢化物0.05序号项目标准限值序号项目标准限值3硫酸盐25019铁0.34氯化物25020碑0.015溶解性总固体100021铭(六价)0.056亚硝酸盐1.022汞0.0017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0223锦0.18菌落总数(CFUZm1.)10024铅0.019总大肠菌群(MP
38、NZ1.OOm1.)3.025铝0.2010耗氧量(CoDMn法,以。2计)3.026锲0.0211硝酸盐2027镉0.00512氨氮0.528镀0.0021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29铜1.014锌1.030石油类*0.0515硫化物0.0231苯0.0116甲苯0.7/*石油类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4)土壤环境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见表1.6-4o表1.6-4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占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单位:
39、mg/kg序弓污染物项目CAS编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序号污染物项目CAS编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1神7440-38-260a241,2,3三氯丙烷96-18-40.52镉7440-43-96525氯乙烯75-01-40.433铭(六价)18540-29-95.726苯71-43-244铜7440-50-81800027氯苯108-90-72705铅7439-92-1800281,2一二氯苯95-50-15606汞7439-97-638291,4一二氯苯100-46-7207银7440-02-090030乙苯100-41-4288四氯化碳56-23-52.831苯乙烯100-42-512909氯仿67
40、-66-30.932甲苯108-88-3120010氯甲烷74-87-337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08-38-3106-42-3570I1.1,1一二氯乙烷75-34-3934邻二甲苯95-47-6640121,2-二氯乙烷107-06-2535硝基苯98-95-376131一二氯乙烯75-35-46636苯胺62-53-326014顺-1,2-二氯乙烯156-59-2596372-氯酚95-57-8225615反-1,2-二氯乙烯156-60-55438苯并忸慈56-55-31516二氯甲烷75-09-261639苯并花50-32-81.5171,2-二氯丙烷78-87-5540苯并M荧慈
41、205-99-215181,1,1,2-四氯乙烷630-20-61041苯并因荧慈207-08-9151191,1,2,2-四氯乙烷79-34-56.842窟218-01-9129320四氯乙烯127-18-45343二苯并a,h意53-70-31.5211,1,1三氯乙烷71-55-684044即并1,2,3-Cd花193-39-515221,1,2三氯乙烷79-00-52.845蔡91-20-37023三氯乙烯79-01-62.8表1.6-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他项目)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筛选值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1石油烧(C10-C4
42、0)826450050009000PH标准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标准值详见表1.66。表1.6-6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土壤PH值土壤酸化、碱化强度pH3.5极重度酸化3.5pH4.0重度酸化4.0pH4.5中度酸化4.5pH5.5轻度酸化5.5pH8.5无酸化或碱化8.5pH9.0轻度碱化9.0pH9.5中度碱化9.5pH10.0极重度碱化(5)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壁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璧山环发(2018)267号)和壁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2022年),本期工程所在区域为工业园区,属于3类声功能区,执行
4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为65dB(A),夜间55dB(A);敏感点塘坊社区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为60dB(A),夜间50dB(A);白云大道(璧青路)属于城市主干道,大茂公司东侧临白云大道一侧执行4a类标准。表167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备注3类6555大茂公司南、北、西厂界4a类7055大茂公司东侧临白云大道一侧2类6050大茂公司东侧外塘坊社区1.6.2排放标准(1)废气本工程工艺废气中UV喷涂废气执行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660-2016)中其他区域排放标准。本工程主要生产工艺为车灯UV喷涂,喷涂过程中使用的涂料为UV漆和异丙醇(稀释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物料检测报告,使用的涂料均不含苯系物,喷涂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及管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