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吨_年铜排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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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万峰铜业有限公司IOOo吨/年铜排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山东万峰铜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万峰铜业有限公司IOOO吨/年铜排生产项目项目代码139535393882111-370685-04-01-62600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招远市金龙路66号地理坐标(北纬37度24分14.189秒,东经120度24分46.48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251铜压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325“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

2、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O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6-370685-04-01-135890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已于2022年5月建成投产是否开工建设否O是:已于2022年5月用地(用海)面积(m2)3500投产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审批机关:招远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招远市

3、电子产业聚集区(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招环审【2016】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原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招远市电子产业聚集区(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招环审【2016】4号)。本项目位于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内,根据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集聚区范围为:东至纵一路、单家西河沿线,西至金龙路,南至祁格庄,北至普照路。产业定位为“精密电子、电子机械制造、铅蓄电池制造、现代物流业,其中铅蓄电池产业仅为已入驻的烟台金潮宇科蓄电池有限公

4、司,不再发展新的铅蓄电池企业。”本项目为铜压延加工项目,属于电子产业的上游配套产业,未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不属于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禁入行业。建设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详见下表。表IJ项目与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项目审意见本项目符合情况产业定位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为:精密电子、电子机械制造、铅蓄电池制造、现代物流业,其中铅蓄电池产业仅为己入驻的烟台金潮宇科蓄电池有限公司,不再发展新的铅蓄电池企业。本项目为铜压延加工项目,属于电子产业上游配套产业,不属于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禁入行业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给水工程园区供水由招远市自来水厂供给

5、,目前集聚区内投产企业区域供水管网已接入,给水管网规划于2018前建设完成,未开发区域供水支路管网根据入区企业入驻情况进行建设接入。本项目无生产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供水由招远市自来水厂供给符合排水工程集聚区内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分别建设雨水和污水管网,管网均沿区内主要道路布设。集聚区内部分企业产生含有铅、铜、锡等重金属的生产废水,企业须自建污水处理站对重金属废水全部处理并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其他凌水预处理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76-2007)中表1和表3中的二级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IO)B等级标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

6、网排入招远市金都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招远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符合集中供热与燃气集聚区内燃气采用天然气,气源对接城市中压管线。集聚区用热以集聚区北面东城新区规划的热水锅炉为本区供热,集聚区内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集聚区内热力管网均为地下直埋敷设。热力主管网预计于2018年底建成,热力支管网将根据企业入驻情况进行接入。本项目生产无需供热、供气。符合固处理集聚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招远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一

7、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其储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项目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招远市政府在进行“十二五”总量分配计划时未对该区分配So2、NOX排放总量指标,建议招远市政府“十三五”时将聚集区作为整体进行分配总量指标。聚集区的铅尘来自烟台金潮宇科蓄电池有限公司,铅尘总量指标来自该公司自带总量指标。聚集区内废水全部排入招远市金都污水

8、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污染物总量包含在招远市金都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无需进行总量申请,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环境管理做好项目区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各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建设和开发中,应落实以下事项:1、加快集聚区污水管网、集中供热、天然气供应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2、进区项日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要求、集聚区的行业和环保准入条件,进区企业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不得新建小锅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允许村庄等敏感目标存在,铅蓄电池产业仅为己入驻的烟台金潮宇科蓄电池有限公司,不再发展新的铅蓄电池企业。3、强化项目区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落实报告书

9、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及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固体废物储存场地等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4、要做好项目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控制扬尘污染。各建设项目应参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5、建立健全集聚区环境管理机构,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集聚区环境影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的行业和环保准入条件。符合响的跟琮评价,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制。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10、,定期开展集聚区内的环境质量监测。若规划发生重大变化,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IlI价工作。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内资项目,属于C3251铜压延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本目所用工艺、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产业,也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因此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1、。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其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他符合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性分析控制开发强度。本项目位于烟台市优先管控单元范围内,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12、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附件3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和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及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类别。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政发(2021)10号)附件: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山东招远市大秦家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代码:ZH370685IOOOl,生态大秦家镇红线及环境管控单元详细分见附图1、附图2。表12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符合性空间禁止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本项目不属于市布局开发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

13、,行政机关场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设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2022年版)活动的要求禁止准入事项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产项目。本项目属于铜压延项目,不属于禁入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

14、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

15、符合优化工业布局要求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支持其迁入依法规划的工业园区发展。2 .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3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L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企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申请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16、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现有源提标升级改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项目VoCS产生量较少,产生速率为0.002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废气不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

17、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本项目无生产用水地下水开采要求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表L3与烟政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元名称管控目标要求符合性ZH37068520001山东招远大秦家街道优先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招远市电子产业聚集区禁止发展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型冶炼企业。禁止发展重污染机械生产加工类企业,铸造类企业。禁止发展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存储、运输企业。本项目位于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不位于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

18、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行业企业退出方案,严格执行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3.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4.招远市电子产业聚集区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所有进区单位禁止新建各类燃煤锅炉。2 .入驻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密封性能好的生产设备、化工物料存贮容器和输送管道,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3 .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

19、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金都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4 .招远市电子产业聚集区根据其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5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本项目不新建锅炉,污染物经过处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环保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符

20、合环境风险防控1 .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2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1)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用地污染风险高关注度地块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中联防联控相关要求。(2)新、改、扩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项目应与耕地,以及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一定距离.(3)加强铅蓄电池制造、锌锌电池制造行业的有效风险防范。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3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

21、发的环境风险。4 .招远市电子产业聚集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本项目风险较小,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位于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内,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L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2 .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对各企业、各单位自设的水井,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封停或者依法办理取水许可。3 .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

22、已列入规划的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矿山企业中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热泵空调等地热应用产品,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引导和扶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4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禁燃区要求及招远市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5 .入区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工艺至少属于国内先进的。企业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环经济,不涉及高污染燃料,采用国内先进设备。符合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3、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

23、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山东万峰铜业有限公司1()00吨/年铜排生产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环评拟对项目环

24、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本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11-370685-0401-626004,符合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应当列明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项目。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

25、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制定、调整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属于铜压延加工,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

26、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不需要申请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

27、更。企业需在建成投产前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符合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生态环境管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由共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处理。本项目正在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二)未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

28、品任务的;()生态破坏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者生态恢复任务的;项目位于招远市金龙路66号,不存在上述行为(四)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五)产业园区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且涉及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

29、、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

30、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招远市金龙路66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

31、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5、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5项目与山东省

32、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五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与防尘、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绿化等防尘抑尘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无需施工,不涉及施工期

33、土建工程。符合第五十二条生产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砂石、土方、杆石、尾矿、废渣等,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不能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的,应当运至专门存放地,并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地方倾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6、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I20215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6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政策要求新上项目必须符合产业

34、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审批、核准或备项目情况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符合性符合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许在一定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

35、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本项目位于招远市金龙路66号,符合国土空间规戈h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本项目位于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内符合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

36、环境分区管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强化对项目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能耗、用地标准、环境等的论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本项目符合环境方面的产业政策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2158号)的相关要求。7、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

37、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V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分析结果见表l-7o表17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鲁环委办202130号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本工程情况臂性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

38、25年)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入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理设施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招远市金龙路66号,位于招远市电子产业集聚区内,项目用地为工

39、业用地。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O符合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业开采区、尾矿库等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2025年6月底前,完成南四湖流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研究提出南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本项目主要为铜压延加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二、加强土壤污染重监管单位环境监环境监管每年更新土壤污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1年年

40、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新增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位名录的单位,在一年内应开展隐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制定、实施自行监方案,将监测数据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变更时应予以载明。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选取不低于1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测单位。符合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以赤泥、尾矿和共伴生矿、煤砰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长。推动赤泥在生产透水砖、砂石等方面的综合

41、利用。加快黄金冶炼尾渣综合处理技术研发进程,以烟台等市为重点加强推广应用。开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试点城市建起“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2025年年底前,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生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符合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

42、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城市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源、安全等法规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本项目属于铜压延加工项目,不属于上述规定的8大行业。符合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

43、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到2025年,设区市和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规范房屋建筑(含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和扬尘防控,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安装卫星定位设备等措施,实行全过程监督。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

44、改造。推进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实施城市降尘监测考核,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5吨/月平方公里。鼓励各市细化降尘控制要求,实施县(市、区)量逐月监测排名。本项目不涉及大宗物料等。符合综上,本项目满足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的相关要求。8、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表1-8项目与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一览表相关要求项目情

45、况符合性(二)加强过程控制。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本项目加工生产时添加少量合成切削液,年用量为0.01t/a,挥发产生少量符合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

46、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V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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