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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查办事指南一、基本信息事项名称:对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查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基本编码:行使层级:市级实施主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档案局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实施编码:MB数量限制:本事项无数量限制。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结果名称:无结果样本:无办理结果类型:无办件类型:即办件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支持预约办理:本事项支持预约办理。支持物流快递:本事项支持物流快递。联办机构:木事项无联办机构。通办范围:全师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10:00-13.30,下午1
2、5:0078:30(冬夏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三、办理流程L办理流程图:四、申请材料事项材料:1:材料归档函(材料类型:原件;材料形式:纸质、电子;材料必要性:必要);2:审查表(材料类型:原件;材料形式:纸质、电子;材料必要性:必要);五、咨询监督1 .咨询方式:联系电话:2 .监督方式:投诉邮箱:六、窗口办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十二师档案局五楼533室七、事项收费本事项不收费。八、设立依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2年12月17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发布)第十六条: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中央企业、金融企业、中央所属文化企业等)总部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国家档案局同意后执行。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执行。九、常见问题1:该项目暂无常见问题解答:该项目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