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年产400万只纸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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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 编制日期:新建年产400万只纸箱项目滨海雅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80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1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厂区周边500米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5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6厂界四址图附图7厂房内部照片附图8项目与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9项目与盐城市

2、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10项目与滨海县生态管控区域位置关系图附图11项目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红线图附件6租赁协议附件7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协议附件8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附件9胶水MSDS附件10胶水检测报告附件11水性油墨MSDS附件12水性油墨检测报告附件13情况说明(国土空间规划)附件14情况说明(倒班宿舍)附件15危废处置协议附件16声明确认单附件17申请报告附件18总量申请表附件19报批申请书附件20工程师踏勘现场照片、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产400万只纸箱项目项目代码22

3、02-320922-89-01-37500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瓯北路54-6号地理坐标(119度50分27.992秒,34度2一分37.37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38纸制品制造22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J扩建J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J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J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滨行审投资备202236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

4、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4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68号1、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依据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滨海经济开发区包括北区、南区、启动区三部分,总面积18.38平方公里。其中:北区规划面积11.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依阜东北路、南接327省道、

5、西至港城大道、北抵海港大道中心河一线;南区规划面积4.8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依阜东南路、南至规划中纬七路、西抵204国道、北至丁字港;启动区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西大沟、南至复堆河、西至204国道、北至迎宾大道。规划基准年2019年,规划期为20202035年。重点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传统产业,同时延伸产业链,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以改造提升、转型升级、高端引进为发展驱动,构建“3+X”为支撑的产业体系:3大主导产业一一围绕现有产业基础,对企业进行整治改造、转型升级,精细化、集群化建设,形成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传统产业,同时规划及规划环

6、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延伸产业链,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泵阀机械、高端通用基础零部件、智能装备、环保装备、风电设备等:汽车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汽车内外饰零部件、汽车转向、行驶等关键底盘系统零部件、汽车电子零部件等;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智能终端、汽车电子等。X大现代服务业一一坚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同步推进、融合发展,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大健康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瓯北路54-6号,根据项目与滨海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10),本

7、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根据红线图(附件5),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属于轻工行业,符合滨海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2、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68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68号相符性见下表:表1-1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序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于2006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07年开发区规划环评获得原江苏省环保厅批复。2020年,你单位结合管辖区域

8、范围编制了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面积18.38平方公里,其中北区规划面积11.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依阜东北路、南接327省道、西至港城大道-响坎河、北抵海港达到-中心河一线;南区规划面积4.8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依阜东南路、南至规划中纬七路、西抵204国道、北至丁字港;启动区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西大沟、南至复堆河、西至204国道、北至迎宾大道。规划期限2021-2030年,主导产业为先进装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报告书在梳理开发区发展历程、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分析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9、识别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预测和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等产生的不良影响,开展碳排放评价、环境风向评价、公众参与等工作,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报告书基础资料较翔实,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适当,评价内容较全面,对主要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结果基本合理,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原则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二从总体上看,南区南边界处于通榆河(滨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有少量重合;环境空气中PMa超标,存在大气环境制约;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区外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密集,区域生态环境较敏感。

10、规划实施将推动污染物减排,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开发区应依据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强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三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的意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加强规划引导。突出生态优先、集约高效,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选址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北区,符合滨海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根据附件11,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将纳入滨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1、2020-2035),项目符合滨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北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见表1-6)、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办20202(X)号)(见表1-7)和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生态准入清单(见表1-5)中的相关要求(-)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落实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以及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管理要求。加快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现有不符合用地规划且与生态保护要求相冲突的污染企业应逐步升级改

12、造、搬迁、淘汰。做好重污染企业存续期间环境管控和风险防控,强化腾退企业遗留场地的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方式。确保开发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管控区域为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区,距离为3.4km,不在其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距离通榆河的直线距离为7.16km,不在通榆河(滨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适用范围内,与其管理要求不违背。()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13、和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完善并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管控为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根据2021年度滨海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大气基本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2021年滨海县水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总体呈轻度污染,其中国、省考断面均达到国家和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2021年,县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等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达到“好”的声环境质量等级,功能区噪声均达标。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少,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

14、标将在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备案后予以落实。(四)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禁止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废物回收利用等应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推进开发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

15、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达到最严格的控制要求。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废物回收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五)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快推进滨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生态缓冲区建设,确保开发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新建电镀等工业企业排放含重金属、难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不得排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完善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对工业废水接入滨海县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开展排查评估,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到位。推进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名录,强化日常监管。枳极推进供热管网

16、建设,开发区依托宏东热电厂和恒发热电厂实施集中供热。加强开发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可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集中贮存场所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符合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滨海县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达标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六)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严格落实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要求

17、,布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开发区周边河流布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流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安装治污设施的用电监测设备量数据,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指导企业做好委托监测和产污、治污设施用电监测工作。(七)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完成开发区三级环境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配备充

18、足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演练。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组织对开发区建设的重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开发区内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车间(仓库)-厂区-园区的三级防控体系,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风险物质的分布,配足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A)开发区应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职环境管理人员,统一对开发区进行环境监督管理,落实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工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不涉及四拟进入开发区

19、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符合要求的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本次评价将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囚此比,本项目符合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为F发建设的总体规划。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

20、)生态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36号),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盍区”,其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滨海县境内废黄河一中山河两岸堤脚外侧50米范围”,距离其管控边界约3.4km,故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不会导致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项目与滨海县生态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见附图9。滨海县境内生态红线区域见表2。因此,本项目

21、选址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3范围面积(公顷)与本项目的最近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滨海县境内废黄河一中山河两岸堤脚外侧50米范围一1512.9471512.947NW3.4km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2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滨海县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滨海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趋势,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标率和优I类水比例均达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饮用水源稳定达标。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趋势,声环

22、境质量保持平稳。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造成环境本底值恶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量为151.4m3a,全部取自园区自来水管网,项目用水量较小,不会突破当地水资源利用上线,全厂用电量为3万kWha,由园区供电电网供应,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要,本项目租赁江苏全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因此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的禁止或许可事项,属于允许类。对照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

23、20227号),本项目未涉及负面清单内容,符合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表1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号一序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并非码头项目。不适用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地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24、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不在水产种质符合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根据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戈IJ,符合主体功能

25、定位。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及潮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离长江流域河湖岸线较远。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开展生产性捕捞活动。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

26、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

27、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落后产能、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中的负面清单内。对照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工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表所示。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真指南(试行,2022年版)号)进行分析,具体如下(试行,2022年版)江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

28、-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是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非码头项目。不适用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

29、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30、范围内。符合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符合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道范围内、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符合主体功能定位。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

31、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戈I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离长江流域河湖岸线较远。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区域活动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

32、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开展生产性捕捞活动。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于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离长江干支流岸线较远。符合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符合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

33、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离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较远。符合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燃煤发符合电项目。/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图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是新建纸箱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

34、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园区内无化工企业。符合产业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

35、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独立焦化等项目。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落后产能和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产能过符合剩、l耗能图排放项目。对照省生

36、态环境厅关于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68号的相符性分析。为.木丽日片汀苏混海经济并常庆牛N仁环培准入清单题知性A圻清单类型准入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产业定位重点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传统产业,同时延伸产业链,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本项目属于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属于传统产业。符合优先引入1、符合产业定位和开发区发展方向的项目。2、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鼓励类或优先承接的产业类项目。本项目属

37、于纸和纸板容鼎制造,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的允许类,不属于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鼓励类或优先承接的产业类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但不属于园区优先引入的项目类型北区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1、禁止引入使用不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的项目。2、禁止引入纯电镀项目(重金属零排放的绿岛项目除外)。3、禁止引入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的项目。4、禁止引入未进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铸造项目。5、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盐城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8、管理负面清单(2014年本)、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政策文件中淘汰和禁止引入的项目。本项目属于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盐城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4年本)、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政策文件中淘汰和禁止引入的项目不属于园区(北区)禁止引入的项目类型南区电子信息:1、禁止引入线路板制造项目。2、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盐城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4年本)、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政策文件中淘汰和禁止引入的项目。/不适用空间布局约束1、开发区南区和北区边界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工

39、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黄海大道两侧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2、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内容应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管控要求,禁止引入违反管控要求的开发项目。3、禁止引入占用开发区规划水域和绿地,破坏区内生态空间的项目。4、禁止引入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5、区内道路与商业、工业混杂区之间应预留降噪空间,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6、禁止引入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新增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开发区内规划水域和绿地,不在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管控区域范围内,项目所采用

40、的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63.9082ta,氮氧化物Vll6.7269ta,颗粒物195.9798ta、VOCs甲苯4.258也、二甲苯4.514taHClV2.7912ta、硫酸雾5.4697tao2、水污染物:污水量6232824.18t/a、化学需氧量186.9847ta、BOD562.3282ta,氨氮9.3492ta.SS总铜总铅0.0076ta、总汞0.000lta、总碑0.0112ta六价铭0.0076t/a、总银0.0076ta总锌0.1116ta.本项目最终废气有组织排放污染物的量为:VOCs:0.0259t/a;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量为

41、:VOCs:0.0288t/a;废水排放污染物的量为:COD:0.0252t/a,NH3-N:0.0034t/a,SS:0.0096t/a,TP:0.0005t/a,TN:0.0046t/ao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较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引入使用、贮运和排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且无相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项目。2、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根据预案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涉及的部分原辅材料属于易燃物质,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较低;企业投产后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突发环符合境事

42、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按照预案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新建项目禁止开采地下水。2、禁止新建、改扩建采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集中供热项目和设施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的开展;不涉及燃料。符合由表15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园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位于其中的重点管控单元。文件要求“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

43、环境问题具体管控要求详见表1-6。弟1.A片鼓而哈口传(TLIQSH荐桂A桁管控类别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能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枳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

44、省陆域国1: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8.27平方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瓯北路54-6号,不在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所划定的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相符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面积的14.28%。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

45、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瓯北路54-6号,不属于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且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小、不属于高耗能以及产能过剩产业。相符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本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企业。不适用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本项目属于纸和纸板容器制造,不属于钢铁行业。不适用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点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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