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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量化标准一、完成科研项目情况L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主持完成,每项计80分;参与完成,每项计40分。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主持完成,每项计60分;参与完成,每项计30分。3 .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项目、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招标课题及国家有关部委项目:主持完成,每项计40分;参与完成,每项计20分。4 .省(含副省级城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主持完成,每项计40分;参与完成,每项计20分。5 .省(含副省级城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含副省级城市)软科学计划项目:主持完成,每项计30分;参与完成,每项计15分。6 .省社科联、
2、省社科院、省统战理论研讨会课题:主持完成,每项计20分;参与完成,每项计10分。7 .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社会主义学院招标课题:主持完成,每项计10分;参与完成,每项计5分。以上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加5分,完成科研项目以结项证书或相关证明为依据。二、出版物情况1 .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央文献出版社、上海三联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央党校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独立撰写,每本(套)4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25分,第二作者15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20分、13分、7分。编著:主编,每本(套)计40分;副主编,每本(套)计30分.2 .各部委主办的出版社、各省人民出版
3、社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独立撰写,每本(套)3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0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15分、10分、5分。编著:主编,每本(套)计30分;副主编,每本(套)计20分.3 .高等院校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独立撰写,每本(套)2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13分,第二作者7;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10分、7分、3分。编著:主编,每本(套)计20分;副主编,每本(套)计10分.4 .各省专业出版社以及其它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独立撰写,每本(套)1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4;多位作者,第一
4、至第三作者依次计5分、3分、2分。编著:主编,每本(套)计10分;副主编,每本(套)计5分.专著第四(含第四)作者以下不计分,编著副主编以下编者不计分。三、发表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情况1 .中国社会科学(3000字以上):独立完成,每篇计4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25分,第二作者15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20分、13分、7分。2 .综合性权威报刊(刊物3000字以上、报纸1500字以上):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求是。独立完成,每篇计3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0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15分、10分、5分。3 .
5、核心期刊(3000字以上):纳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要览(高等教育出版社)和中国核心学术期刊(RCCSE)(科学出版社)之一的刊物。独立完成,每篇计1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4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5分、3分、2分。4 .重要刊物(3000字以上):中央党校的理论动态、思想理论内参、学习时报,中央统战部的调研参考增刊、调研参考、人民政协报。独立完成,每篇计1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4
6、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5分、3分、2分。5 .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主办的统战理论内参特刊发表的文章,独立完成,每篇计1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4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5分、3分、2分。在统战理论内参发表的文章(不含转载),独立完成,每篇计5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2.5分、1.5分、1分。6 .各省(含副省级城市)权威报刊(刊物3000字以上、报纸1000字以上):(I)省委机关报、省委机关刊物(含副省级城市)。(2)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省社会科学院和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刊物(含副省级城
7、市)。独立完成,每篇计5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2.5分、L5分、1分。7 .在各市、州委公开出版的市、州委机关报或机关刊物发表的文章(刊物3000字以上、报纸1000字以上),独立完成,每篇计4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2.5分,第二作者L5;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2分、L5分、0.5分。8 .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收录的文章,按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赋分,独立完成,每篇计5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2.5分、L5分、1分。以上成果第四(含第四)作者以下不计分。四、转载论
8、文和研究报告情况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论文或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独立完成,每篇计15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5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75分、5分、L5分;第四(含第四)作者以下不计分。转载与原发表不重复计分,就高赋分。五、研究报告被采用情况1 .研究报告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党和国家领导人采用或批示,独立完成,每篇计6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40分,第二作者20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30分、20分、10分。2 .研究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或部门采用或批示,独立完成,每篇计4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25分
9、,第二作者15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20分、13分、7分。3 .研究报告被地(市)级领导或部门采用或批示,独立完成,每篇计4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0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15分、10分、5分。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四(含第四)作者以下不计分。六、获奖情况L国家级奖励:获奖科研项目:主持完成,每项计30分;参与完成,每项计15分;获奖论文或研究报告:独立完成,每项计3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0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15分、10分、5分,第四(含第四)作者以下不计分。2.省(部)级奖励:获奖科研项目
10、:主持完成,每项计20分;参与完成,每项计10分;获奖论文或研究报告:独立完成,每项计20分;合作撰写,两位作者,第一作者13分,第二作者7分;多位作者,第一至第三作者依次计10分、7分、3分,第四(含第四)作者以下不计分。七、组织和承办学术会议情况L每组织和承办国际学术会议:每次计50分,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之一,计25分。2 .每组织和承办全国(含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学术会议:每次计40分,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之一,计20分。3 .每组织和承办一次全省(含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学术会议:每次计20分,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之一,计10分。八、科研管理制度情况每项科研管理制度5分,赋分总分最高50
11、分。说明:L评奖范围:评奖时段内完成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发表论文和研究报告,被采用研究报告,被转载论文或研究报告,科研成果获奖,主办、承办学术会议,以及科研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2 .纳入考核赋分的成果,社会主义学院特色学科类成果比例不少于报送成果总数的二分之一。纳入考核赋分的学术会议,须以社会主义学院名义主办、承办或为主办、承办单位之一,以社会主义特色学科为主题的会议不低于报送特色学术会议次数的二分之一。3 .参评的科研成果由同一社会主义学员多位人员共同承担,以排名靠前人员分值计分,不累计计分。4 .所填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以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如所报内容不实,不予赋分,且在量化总分中倒扣相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