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2023年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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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蒲江县2023年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相关精神,引导和支持生猪养殖场健康发展,稳定全年生猪出栏数量和提高生猪良种化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9)30号卜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成农牧20222号X蒲江县人民政府领导批交办事项通知单(蒲办2023-pd-092)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

2、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X农牧发20199号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农办种(2020)12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的通知(川农(2019)99号X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川农领201913号)精神,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县畜禽养殖良种化水平,稳定能繁母猪保有量,助力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二、

3、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国内引进祖代(纯种)种猪,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二)申报从县外引进二杂母猪的,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自繁自养场年出栏能力需达到1000头以上,商品母猪场母猪存栏能力需达到300头以上。()申报新(改、扩)建养殖场,符合我县的畜禽养殖规划(不在禁养区内),相关用地、环保等手续齐全,设计规模年出栏2000头以上,建成后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近5年内该养殖场未享受过同类型的补贴。(四)申报生猪屠宰加工设施设备提档升级,蒲江县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具备生猪定点屠宰证、动

4、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三、项目补助范围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国内引进祖代(纯种)种猪、县外引进二杂母猪(引进的种猪个体达到50公斤以上),新(改、扩)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猪屠宰加工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五、补助标准及方式项目全部采取以奖代补、先实施后补贴的方式实施。(一)对种猪企业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猪的给予4000元/头一次性补贴;(二)从国内引进祖代(纯种)种猪的给予1000元/头一次性补贴;(三)从县外引进二杂母猪的给予400元/头一次性补贴;(四)对总投资超过50万元的新(改、扩)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业主(企业、家庭

5、农场、合作社、个人),按照总投资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高于100万元。(五)对生猪屠宰加工设施设备更新和提档升级改造,总投资大于100万元的项目,按照总投资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高于60万元。六、项目实施方式()资金分配该项目补助资金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及其他畜牧发展资金,按照有效申报项目的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安排,直到资金全部安排完为止。如通过项目评审,但是由于本年度资金有限未安排相关资金,该项目作为储备项目。(二)项目申报及审批1 .广泛做好宣传,公开征集项目。各镇(街道)要根据本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业主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业主自愿填写项目

6、申报书,申报书经村(社区卜镇(街道)逐级审核后(生猪屠宰加工设施设备提档升级项目直接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于2023年5月17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2 .严格项目审查,规范审批立项。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核实,对审查合格项目进行择优排名,确定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三)项目实施项目申报单位收到建设通知后,应统筹安排生产与项目实施工期,协调做好生产、项目实施两不误。各镇(街道)要强化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情况形成验收材料(本指南第五中的第(四第(

7、五)两项还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从专业技术人才库中选取人员与项目所在镇(街道村(社区)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五)资金兑付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财政补助资金一次性兑付给项目业主。七、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做好项目业主筛选、公示、验收、补助发放等关键环节管控。强化工作督导,各镇(街道X县级相关部门要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项目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建设内容以旧充新等实行一票否决,列入“黑名单”,暂停安排所有涉农项目资金。(二)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应专账核算,实行县级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三)做好项目材料收集。项目实施业主要按照项目要求建立详实的项目专项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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