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老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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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雅安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增加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60号)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四川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医函2022)4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全市试点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工作,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推进我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健康发展。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健康雅安建设总体

2、要求,围绕老年护理领域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推进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监管创新,在借鉴先进经验与结合我省实际的基础上,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进一步推进老年护理服务试点运行,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二)试点目标。经过1年的试点工作,逐步完善我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机制体制,不断健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政策措施,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拓展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新模式,提升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质量,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迫切医疗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体验感。二、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稳妥、循序渐进地开展试点工作。

3、充分发挥指导与监管作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及时总结,不断调整,切实维护老年群众健康权益。(二)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各项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都须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具体要求为前提,遵循市场规律,整合社会资源,在坚持创新的同时,审慎包容地突破瓶颈和困难,探索培育符合新时代特色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新业态。(三)以人为本,满足需求。充分考虑老年人群的健康特征和对护理服务的迫切需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合理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优化老年医疗服务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四)统筹资源,强化培训。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区域医疗资源,积极探索医疗机构、社区及家庭纵横

4、联动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积极开展针对性培训,规范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行为,提升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质量。三、试点范围和试点时间(一)试点范围。全市8个县(区)。(二)试点时间。2022年1月-12月。四、试点内容(一)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人口老龄化情况和疾病谱特点、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实际需求等情况,结合“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统筹整合老年医疗护理资源,加强老年护理床位建设。鼓励三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专业护理工作室、安宁疗护病房等,提升老年专科护理服务能力,为老年患者提供优质品牌护理服务。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

5、型为护理院(站)、康复医院、医养结合机构等,2022年底,各县(区)、市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o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等,增加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床位。通过增加医疗机构数量和床位数等,满足老年护理服务需求。(二)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对本机构内从事老年护理的护士进行系统性培训,增加老年护理专业护士数量,推动我市老年护理专业队伍建设,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护

6、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扩大医疗护理员队伍,加大对护理员监管力度,将医疗护理员管理纳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考核及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全市已备案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在遵循“统一培训招生、统一培训内容、统一机构管理、统一质量评价、统一考核发证”的培训原则下,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老年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提高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技能。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行业学会、职业培训机构等与基层医疗机构、养老院等进行合作,提供相关培训,提高基层老年护理服务能力。(三)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老年人疾病特点、自理能力

7、、医疗护理需求和评估情况等,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合理拓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按需分类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机构护理、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优化老年护理服务网络,三级医院重点为急难危重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同时承担辖区内老年医疗护理学科建设、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任务,发挥帮扶和带动作用。二级及以下医院、延续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为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护理服务,发挥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中重要的过渡枢纽作用。支持护理院、康复医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服务。鼓励有条

8、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四)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将机构内医疗护理服务拓展到社区和居家。鼓励医疗机构通过签约方式为就近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逐步建立老年患者入院-住院-出院一体化延伸护理服务体系,线上、线下满足老年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医联体帮扶带作用,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通过老年护理专家资源下沉,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老年护理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探索设置日间护理中

9、心、“呼叫中心”或家庭病床,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和上门护理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服务。(五)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四川省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20)151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按照突出重点人群、保障医疗安全、防控执业风险的原则,明确本地区居家医疗服务的优先和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每个县(区)确定至少2家符合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

10、率先开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试点医疗机构名单。试点医疗机构结合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可通过上门巡诊、家庭病床、互联网+护理等方式,将医疗机构内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解决老年人行动不便等问题。有条件试点医疗机构针对有需求的慢性病老年患者在开具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建议时,明确其出院后常用的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和频次等,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六)积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功能和定位,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减轻生命终末期老年患者痛苦,维护老年患者尊严。推动每个

11、县(区)至少1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安宁疗护机构,推动形成举办主体多元、服务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安宁疗护专业人员培训,开展安宁疗护相关知识宣传教育。(七)发挥中医药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中的特色优势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广中医诊疗、护理技术在老年患者中的应用。形成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优化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护理方案。积极探索“互联网+中医”、“互联网+中医护理”。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科普活动,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老年患者生活起居、饮食指导、中药服用、功法锻炼、养生保健、情志调理等

12、方面的中医药特色健康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中医药强省、健康四川中的作用。(八)探索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发改、财政、医保等部门,探索建立有利于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的价格和支付政策机制,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等方面为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推动落实医疗机构提供的住院安宁疗护服务按床日付费。成都市在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时要积极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五、实施步骤(一)试点工作准备阶段(2022年1月)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老年医疗护理

13、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试点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2月至11月)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组织架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具体试点工作。在推进试点工作中,要对医疗机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研究调整相关措施。(三)试点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本辖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根据试点工作情况,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对实施中取得成效的部分进

14、行标准化,并将成果向区域内进行推广,部署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具体任务,于2022年12月20日之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六、试点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管理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二)积极创新,探索服务新模式。积极探索创新,积累有益经验,完善机制政策。重点在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模式,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开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健全价格支付政策等方面形成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加强监管,注重

15、服务质量安全。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纳入本地区医疗护理质量控制监测体系,定期予以指导评估,保证老年护理质量和安全。对“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护理员培训和使用、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延续护理服务等,要积极防控和有效应对风险,做好质量监管和指导,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安全。(四)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区要重视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工作宣传,加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凝聚共识,提升服务能力。要加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注重宣传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五)总结评估,确保试点工作成效。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试点中要不断总结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发现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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