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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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意见根据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信用+,三民监管体系,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省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示范县为引领,全面落实市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试验区要求,围绕建立信用+安民助力基层治理、信用+惠民助力文明新风、信用+便民助力乡村振兴监管体系,实现信用便民惠企新效应,建设全国文明诚信高地。(二)基本原则。1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组织推进、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引导作用,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和农村居民的参与积极性

2、,增强价值认同,凝聚共建合力。2 .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分阶段分步骤、由点及面实施信用一三民监管体系,有序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县域全覆盖。建立健全信用体系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对涉农经济主体信用信息记录、采集、整合、建档、共享和使用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形成工作推进长效机制。3 .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积极探索符合特色的信用管理工作方法和路径,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基层治理和激发市场活力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扶持农村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三)主要目标。2022年底,制定县农村居民信用管理办法,完善居民信用积分管理评价标准,打造一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乡村示

3、范点,着力实现农户诚信意识显著提高、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效能有效提升。2023年,建成智慧信用信息模块;城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率达100%,常住适龄居民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2024年,打造一批信用+基层治理服务品牌,充分运用县农村居民信用积分评价标准结果导向,深入推行信用等级差异化待遇,丰富信用应用场景。二创建任务和实现路径围绕信用安民、惠民和便民,探索基层治理、文明和谐、乡村振兴新模式,构建独具特色的信用新样板。(一)信用+安民助力基层治理。1 .推进信用+物业管理。(1)建章立制。出台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

4、标准,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营造诚实守信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提高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2)客观评价。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结合物业主管部门意见,重点对物业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等信用情况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红黑榜,促进物业服务领域靶向监管。(3)强化监管。对县域范围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分、减分和信用等级综合评价工作,在县物业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平台公布物业企业年度信用等级。将企业的信用与物业前期招投标工作结合,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促进物业服务市

5、场良性运转。(4)完善考核。在物业管理领域引入信用等级评价,完善物业管理项目考核标准,将业主满意度评价、街道社区党组织评价纳入考核范围。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物业管理信用档案,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服务承诺、信用名片、信用档案和纠纷处理办法,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公开承诺制。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2 .推进信用+网格管理。依托县成熟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及各乡镇(街道)网格员队伍,推动信用建设与网格化管理、党建工作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网格信息与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构建以党组织牵线、网格串联、信用搭台、群众受益为核心的信用+网格+基层治理模式。(1)网格积分管理

6、。研究制定县农村网格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居民实行积分量化管理,通过积分管理为每个网格居民建立信用档案。实施制定信用管理办法一广泛宣传发动T寸民广泛参与一信用信息采集一积分认定公示一积分兑换应用建设流程,强化居民信用积分应用,建立政策激励、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居民信用激励服务体系。定期召开居民信用积分兑换大会,对守信村民进行表彰奖励。创新居民信用积分智能化管理模式,建立家庭信用名片,实现扫码查积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2)网格星级评定。研究制定县农村居民信用体系建设操作手册县网格信用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成立由政法委、组织部、民政局、信用办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县网格信用星级评

7、定管理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农村居民信用档案和信用积分评价机制,探索设立信用超市,以信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以守信激励为主,调动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引导居民向上向善、重义守信,形成德治、自治、信治、智治、法治五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3)网格监督管控。组建由党支部书记、村居老党员、社区民警等重点人员组成的网格监督员队伍。巡查辖区网格社情民意、应急管理、环境卫生等情况,做好网格信息化台账,对网格内居民信用积分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网格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织密网格管理廉政监督网络。(4)网格融入调解。将人民调解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通过信用调解员介入,柔性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纠纷。在调

8、解过程中引入信用承诺制度,把事前信用承诺和事后信用监督贯穿调解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问题隐患、重点诉求等早发现、早处置。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信用办、人行支行、各乡镇(街道)(二)信用+惠民”助力文明新风。1 .推进信用+志愿服务。(1)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打造青年活动阵地。社区牵头设立志愿者服务工作室,联合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物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用志愿服务微力量”汇聚起社区发展正能量”。(2)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结合社区中心工作,创新志愿者+模式,发动社区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中。(3)探索社区服务路径,主动上门靠前服务。

9、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上门看望独居、空巢老人,把关怀和安全及时送到老人身边。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信用办、各乡镇(街道)2 .推进信用+奖励激励。(1)开展精神激励。综合运用积分成果,开展诚信乡镇(街道诚信社区(村居诚信居民,以及道德模范、好人等系列评选活动,评选结果纳入信用积分,对信用等级高的村民进行激励,增强村民荣誉感。(2)开展物质奖励。推行信用积分+信用超市模式,所需资金按照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的模式投入,村民根据评分的分值获取相应的积分,凭积分券可在信用超市兑换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通过“信用超市为爱心捐赠人设立光荣榜,并以光荣榜贡献值排名情况进

10、行活动冠名,不断激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优化生活服务。深入推行信用等级差异化待遇,对守信主体给予更多的优惠和便利。推动信易停:对评定的守信主体,可在全县范围内收费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缴费时,享受特定区域、时段的优惠折扣;推动“信易游:对评定的守信主体,在洪泽湖湿地旅游景区等旅游场所实行门票优惠折扣或者免收门票;推动信易借:为守信主体在图书借阅方面,提供延长借书时限、增加单次借书数量、优质图书推荐、讲座信息及时达、活动期间赠送纪念品等便民服务;推动信易行:推行守信主体在交通出行领域享受折扣优惠或免押金等便利,守信个人乘坐公交消费享受折扣优惠,守信个人在共享单车等出行领域享受

11、折扣优惠、免押金服务。牵头单位:县信用办;配合单位:县文广旅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三)信用+便民助力乡村振兴。(1)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体系。涉农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需要,统一设计涵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信用、家庭经济状况、主要经济来源、生产经营能力、资金需求和还贷能力等信用信息的电子信用档案。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采集目录,科学合理设计涵盖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目录,推动整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掌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和银行、保险等机构掌握的信贷、投保信息,分类整理并导入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型农业经

12、营主体诚信档案。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编制出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价细则。涉农金融机构根据个人征信记录和电子信用档案,进行信用评级,评选优级信用户、一般信用户等,同时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2)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发布制度。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探索建立人行、金融办、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及各商业银行、新兴农业经营主体评价结果定期生成、更新、共享机制。对发展前景好、信贷需求强、信用记录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通过线上或线下推送至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支撑。(3

13、)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产品开发。加快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拓展普惠金融服务深度,升级改造金融综合服务站,建成普惠金融服务标杆站点。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研究制定差异化信用贷款政策与特色信用贷款产品。持续推进“古徐e贷家信贷”等农户信用贷款发放。(4)推进整村授信模式。以整村为单位,对信用户贷款投放和农业生产进行事前评级、事中动态管理、事后监督生产经营,精准提供助农贷款。实施贷前信用核查贷后信用跟踪白名单推送等支撑服务,在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同时,使资金支持政策真正惠及有融资需求的优质经营主体。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结果,落实差别信贷政策,对信用等级高的农户及

1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授信、利率和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信用办、人行支行、各银行机构、各乡镇(街道)三、推进计划和阶段任务()试点启动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3月1根据省开展县级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意见、建立工作模式和制度体系、完成一批试点建设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0月I全面深化各项任务,细化相关配套措施,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三)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0月-12月I完善工作细节,总结创新做法和有效举措,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四)申报评估阶段(202

15、4年1月-6月力邀请第三方专家对申报资料初步评估,指导完善后,申请评估验收。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县级地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推进工作。(二)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工作谋划,完善信用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工作推进会商机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联络员会议等,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重大事项,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强化部门

16、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健全试点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量化年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对试点工作涉及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根据工作需要,试点经费由县财政纳入每年度财政预算,重点支持县村居信用管理系统开发建设维护、升级改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和中介服务机构分级分类监管、诚信宣传及村镇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四)强化督导考核。按照注重实绩、综合评价、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实施激励与问责。对推进速度快、建设有成效的部门和乡镇(街道)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县信用办加强对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督查指导,定期对各试点工作任务进展进行评估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督促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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