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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司法局优化司法所人员编制设置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优化司法所人员编制设置,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管理体制不变、编制不上收、财政保障不减少、人员安排不悬空”的原则,深入开展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逐步达到司法所政法干警配备规定标准。二、重点任务(一)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司法所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好干部放在基层司法所领导岗位。引导司法所队伍站稳人民立场,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着力提
2、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在司法所队伍中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打造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基层司法行政铁军。(二)深化人员编制管理,巩固壮大队伍根据XX县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司法所撤并实际,针对撤销的XX乡、XX乡司法所,新设的XX街道司法所,人员由司法局内部进行统筹调剂安排,确保编制不减、人员不少、队伍强化。对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人员变化情况对账,坚持政法专项编制实名管控,确保人员不被借用、编制不被挪用。为进一步创新司法所机构编制管理,推动实现编制资源向司法所倾斜,通过政法干警招录、考调等
3、渠道,填补空余的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逐步实现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满编运行。(三)岗编适度分离管理,合理统筹调剂按照XX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转发的通知(X司政字(2018)X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精神,促进干部人才向基层流动,采取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管理,结合“现实需求和要求指标”,充分利用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对富集优势,对司法所岗位、人员实行统筹动态管理、调剂使用,重点倾向工作任务重、改革力度强、维稳压力大的司法所,解决基层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和空编较多的问题,努力争取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司法助理员、1名工作人员,逐步达到司法所政法干警配备规定
4、标准。(四)深化法治能力培养,健全交流机制鼓励司法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引导司法所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重点培养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性人民调解等领域专业人才,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建立健全交流任职机制,在机关与司法所之间、所与所之间建立科学的交流任职、轮岗挂职、跟班学习等机制,深化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制度,实现司法所在人员、专业、业务上融合发展,打造多元化、复合型司法所人才队伍。(五)深化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职业保障健全考核保障机制,注重司法所队伍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加大考核结果应用,优先推荐、选拔和任用优秀基层司法所干部。定期对司法助理员进行考核,对不称职、不适宜任职人员,采取离岗培训、调离、辞退等措施,确保司法所人员能胜任本职工作。足额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完善职业保障制度体系,维护司法所队伍合法权益。三、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司法所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深入分析司法所职能职责作用,对司法所人员编制进行精准定位。二是加强沟通对接。要切实加强与市级、县级人事、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形成相互配合、协调有序的人事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井然有序。三是加强待遇保障。要切实落实司法所助理员在基层工作期间应享受的岗位津贴、乡镇补贴等相关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