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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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稳住、进好、调优”的原则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

2、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为加快推动XX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1.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召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办)2严格落实“

3、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单位:县安委办)3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4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采取对口联系、分片包干等方式,在关键敏感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前带队深入各地和各行

4、业部门督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5 .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巡察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重点。要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安委办)6 .全面加强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后新上任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的宣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理论纳入党政领导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5、切实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线意识。(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7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于2022年6月底前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切实加强督查检查,狠抓清单职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安委办)8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9 .建立安全生产访谈制度,2022年6月底前,组织对各乡(镇

6、)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访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各乡(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10 .要健全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逐步增加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适时启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公路生命防护、安全监管信息化等一批工程项目,以工程性措施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11.严格落实XX省开发区条例,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发

7、改委等部门要分别牵头督促、指导高新区等功能区属地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管委会)12 .严格落实安委会工作规则,完善安委会(办)、专委会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专委会会议或联络员会议,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13 .要积极探索安委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安委会组织领导、职能配置和日常运作,做实安委会办公室。应急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查办作用

8、,严格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14 .安委办牵头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于2022年6月底前统一发布并报本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15 .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敏感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各有关部门班

9、子领导赴基层挂点单位、企业开展安全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16 .充分发挥安委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专委会要定期组织召开专委会工作例会,部署本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组织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活动,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专项检查,不断强化本专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17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2个专题、11个专项共131项重点任务清单,聚焦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12项“巩固提升”攻坚,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

10、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确保2022年底按时保质完成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组成员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18 .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紧盯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项目工程、燃气管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县住建局、县发改委等部门要研究提出并实施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任务,确保2022年9月底前完成对灰口铸铁管道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球墨铸铁管道的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监局)19 .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

11、,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参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和油气管道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技术规范(SY/T6828-2017)等规范标准,认真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识别更新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逐一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自然资源局)20 .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202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管理,完成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责任

12、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21 .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注册、登记和使用综合服务系统,实施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辅助编制和“一企一品一码“管理,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全流程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22 .开展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XX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对投料、反应、精制、包装等生产过程进行自动化改造,进一步降低高危场所操作人员数量,提高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23 .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监督全县

13、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重点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包保责任制人员安全培训,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24 .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管理大队、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协同,抓紧研究制定全县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方案,2022年9月底前划定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和禁止通行线路,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智能化监管,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整体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交

14、通运输局、县交通管理大队、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25 .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动态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26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防范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安全隐患。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安

15、全专业委员会)27 .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要细致认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形态,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从快从严处置隐患,坚持立查立改,该封房的坚决封房,该加固的坚决加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整改到位。加强新建房屋全流程监管,进一步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切实防控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城市社区管委会)28 .扎实开展工业制造安全整治。狠抓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突出抓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全面消除铝加工、粉尘涉爆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的25项重大安全

16、隐患;大力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反“三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企业基础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29 .县安委办、县委编办牵头,会同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就民宿、无人机、平台经济、私人影院、婚纱影城等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以及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监管环节多的行业领域,在2022年9月底前拿出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具体意见,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编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17、管理职责的部门)30 .2022年9月底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和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协作,完成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评估工作,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安全无保障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坚决收回,酿成事故的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31 .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一并对下级政府和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32 .研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评估规定,2022年1

18、2月底前组织对近3年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典型一般事故开展事故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33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责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瞒报谎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安委办,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五)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34 .组织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19、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35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和“十个一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管控“双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36 .健全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各行业领域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岗位风险告知和安全作业

20、确认制,抓好班组长、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责任落实,把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督促从业人员在作业中杜绝“三违”,做到“五个须知”,克服“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切实做到“四不伤害”,真正做自身安全生产的主人。(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37 .加强重要敏感时期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原则上暂停动火、临时用电、高处、动土、断路、盲板抽堵、吊装、受限空间等八大高风险特殊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进行特殊作业的,一律实行升级管理并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高新区管委会备案。(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38 .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有安全生

21、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组织,每年分级分类组织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二(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39 .对企业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

22、: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40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2022年4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等重点内容,聚焦危化品、燃气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企业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41 .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排

23、查整治不认真,经查实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当作事故对待严肃追责,引发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42.2022年6月底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参加,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43.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和“禁限控”目录

24、,发改、工信部门要梳理规范化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对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的项目要严格落实XX市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管理负面清单,禁止高安全风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以及淘汰关闭的产业转移化工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44.2022年6月底前,对全县化工项目实施清仓式摸底、清单化管理,并适时组织集中开展检查;2022年9月底前完成设计诊断工作,对总图、工艺、设备及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公用及辅助工程进行合规性复核,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能上马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对地方政府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

25、符合安全条件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45 .推动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一批非煤矿山,推动运行达到设计最终标高。持续开展民爆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46 .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对园区入园项目抓好招商引资环节,采取入园项目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严格执行入园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入园;坚决遏制工贸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违法违规问题,园区、建设、应急部门联合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监督职责,严禁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投产运行。(责任单位:县发

26、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47 .结合“僵尸”企业清理,持续深化工业园区内和园区以外的“散小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现全县“散小乱污”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48 .2022年6月底前,组织对全县建筑施工、矿山、化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开展一次摸排整治,严肃追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规范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

27、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49 .省、市驻崇企业和县属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强化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对违法分包转包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省、市驻崇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50,县人社局、县安委办牵头,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

28、位对从业人员统一安全管理,与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使用灵活用工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为其提供购置有关保险等保障措施。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资质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对资质不符合要求、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危险岗位严控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安委办51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数占比超50%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省、市驻崇企业和县属国有企业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责任单位:县安委

29、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省、市驻崇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52 .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全面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劳务派遣单位必须认真履责,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快递公司等平台企业,要着力夯实培训等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省、市驻崇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53 .在全县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聚焦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等领域突出问题,聚焦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

30、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打准打狠、打出成效。(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54 .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屡禁不止、顶风作案,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从重惩处。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55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县直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起典型案例至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县安委

31、力、,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56 .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县委宣传部、县安委办充分运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每月至少开展1次“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同时,加强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归集,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57.2022年6月底前,按照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细化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标准。严格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扎实开展“双随机、

32、一公开”执法,常态化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综合采取远程信息监控、用电用水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58 .开展行政执法集中活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全县“散小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行动,县安委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2次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59 .推广“互联网+执法”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组织行业专家或第三方参与检查,健全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

33、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力度,强化执法震慑。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整治选择执法、人情执法和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有案不移送等执法宽松软问题。(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60.2022年12月底前,结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有关规定,配齐建强县乡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编制与职能相适应、人员与工作相匹配。对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被挤占、借用甚至改革后调减的坚决予以纠正,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执法任务。在探索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

34、性、特殊性,不得简单撤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力、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61 .通过考试招录、公开遴选、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训等办法,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安全监管执法队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提高专业监管人员比例,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数量按一定比例配置;鼓励聘请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司法局)62 .组织对已赋权乡(镇)行使的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职权进行评估,通过示范执法、执法培训、执法比武等提升基层综合行

35、政执法队伍的安全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级安全执法队伍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63 .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2022年6月底前,修订完善我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财政局,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64 .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行为

36、,在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力、,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65 .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通过各类媒体和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五进”活动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通过“随手拍12345政务热线平台、网络举报、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66 .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开通信地址、

37、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传真电话和奖金领取办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67 .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68 .健全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投诉举报、快速核查机制,凡存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

38、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存在瞒报情形或对瞒报行为查处不力的,一律实行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和瞒报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69 .应对突发疫情期间,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坚持线上抽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动顺延、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延期复审、线上安全培训等便民惠民措施。对涉疫物资生产和仓储物流企业加强安全指导服务,对疫情集中隔离观察等场所深入开展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坚决

39、责令整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70 .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简政放权,认真执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实施安全生产领域“首违不罚”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全过程安全服务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全面落实县政府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28条政策措施,组织对困难企业提供免费安全体检服务,维护安全生产领域公平竞争环境,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40、部门)71 .广泛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突出“隐患就是事故、风险就在身边”主题,突出消防、交通、燃气、涉水等公共领域安全,突出面向企业一线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拓展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人人学”、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等系列活动,打造“五进”活动升级版,坚持安全宣传和安全实践同步实施、统筹推进,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凝聚全社会“查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平安”强大合力,切实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72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

41、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扎实做好应急预案、力量、装备、物资和通信保障等准备。要按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1次),制定并实施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到2022年6月底,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实现“六有”(有机构、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行政村(社区)实现“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基本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显加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

42、府、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五十条细化举措、市七十条具体措施和我县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实际,逐条学深吃透,逐项对照自查,逐一拿出对策,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的原则安排实施,切实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投入,做到硬措施、刚执行、真落实、见实效,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代价”这条红线。(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发动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等全媒体资源和平台,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避险常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曝光和事故警示教育,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从严从实开展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本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县安委办要定期调度、指导、督促、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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