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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华能CHINA HUANENG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灰渣处理服务技术规范书编制: 审核: 审定: 批准:2023年04月23日一、须知二、项目概况三、资质要求四、技术要求五、考核标准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六、招标方责任七、投标方责任八、违约责任九、工期7十、技术联系人邮箱7一、须知1、天津IGCC是国内首座、世界第六座大型IGCC电站,是“国家洁净煤发电示范工程”“十 一五” 863计划重大课题依托项目和“基于IGCC的绿色煤电国家863计划研究开发基地”。 电站装机(一拖一)容量为265兆瓦,核心装置采用具有
2、华能自主产权的2000吨/天级两段 式干煤粉加压气化炉。项目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2年11月投产发电。天津IGCC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动力岛四个部分。气化炉由上海锅炉厂制造; 燃气轮机采用E级燃机,由上海电气集团与西门子联合制造;余热锅炉由杭州锅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制造;蒸汽轮机发电机组由上海电气集团制造;空分装置由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制造。天津IGCC机组地处临港经济区,位于海河入海口南岸地区,距天津市中心46km、天津 滨海国际机场38km、塘沽城区中心Iokn1、天津港2k2、本技术规范限定了技术要求、工作范围、质量标准等要求。当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发生 歧义,应以
3、招标文件、技术澄清文件为依据进行裁决,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文件未列出差异,视为响应招标文件;如投标文件的标准较低,应以澄清文件或国家及行业 现行的规范标准执行,否则按招标文件执行。3、本技术规范书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4、如技术规范书与国家或行业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存在差异,应按较高标准执行。二、项目概况1、本项技术规范适用于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产出的飞灰、炉渣处理服务等工作, 并提出了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2、本项灰渣处理服务日处理量:运行期间渣每天产量约100180吨,按全年运行200天计算,年产量约2000036000 吨,水分5%以下,残碳含量约
4、1% o灰日产量约120180吨,按全年运行200天计算,年产 量约2400036000吨,水分约2030% ,残碳含量约1030%, 一般残碳含量在20%左右。 3、服务内容投标方负责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运行期间所产出的灰渣处理工作。三、资质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灰、渣处置或销售,或生产中使用或添加灰、渣的建材生 产企业。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环保备案证明。3、投标人信誉良好,近5年的固体废弃物运输业绩,无工程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履 行合同的能力。4、投标人不得挂靠或被挂靠。四、技术要求1、炉灰、渣装车后,应在招标方厂区内的地磅上过磅,实际处理量以过磅单为准,磅
5、单需双 方签字确认。招标方不另收计磅费用,且做好统计。2、投标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招标方工作现场必须遵守招标方的相关规定和制度。3、投标方必须接受招标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招标方规定和要求的必须服从招标方 考核处罚。4、现场工作场所在招标方厂内,处理工作涉及的相关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由投标方自行 解决,并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要求。5、投标方负责对工作现场安全情况负责,避免污染地面,并按要求进行现场作业,如对现场 地面环境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投标方负责处理,按价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6、投标方需提供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随时有人接听。五、考核标准1、投标方拉灰渣车辆进厂后,必须遵守厂内交通规则,
6、缓速慢行,注意避让厂内其他车辆及 设施,如对设施造成损坏,必须照价赔偿。2、投标方拉灰渣车辆进厂后,必须维护路面卫生,主动配合清扫队对车辆进行苫盖、冲洗。 在苫盖过程中,必须使用安全绳设施。如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视情况每次考核5005000元。 3、投标方随车进厂司机及随行人员,必须遵守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合格 的工作服,穿安全鞋。投标方人员禁止厂区内吸烟,禁止触碰、操作电厂任何开关和设备, 如违反电厂安全管理制度,视情况每次考核500-5000元。4、投标方拉灰渣车辆进厂后,必须服从招标方值长管理,如不服从管理,视情况每次考核 5005000 元。5、机组运行期间招标方值长每天
7、20:00前在微信群里发布第二天拉灰渣计划,投标方必须按 计划执行,如有问题应22:00前反馈,如投标方未按计划拉灰渣,具体考核金额按50元/吨 执行。6、如招标方遇到特殊情况,投标方临时拉取计划外的灰渣,招标方视情况进行奖励,奖励方 式为旺季增加渣(或灰)计划量。7、招标方值长询问投标方车辆情况、车辆位置等问题时,投标方必须及时并且如实汇报,如 谎报、瞒报,视情况每次考核5005000元。8、考核金额从合同预收款或保证金中扣除,投标方及时补齐预收款或保证金。六、招标方责任1、招标方负责在投标方提取灰、渣时给予指挥协调,能保证及时装运。2、招标方负责根据生产情况,合理调度,制定车辆运输计划。3
8、、签订合同后,依据现场情况,由招标方安排运输时间,投标方必须在招标方的规定时间内 到厂清运,如果不能按时清运,招标方有权调配其他厂家进厂清运,按其他厂家清运吨数考 核投标方,考核标准为50元/吨,考核金额奖励给进厂清运厂家,奖励标准为50元/吨。4、招标方提供投标方货物装运所必要的设施,给予投标方厂区内必要的帮助。5、招标方应及时安排人员装车、过磅及办理出门证,不得无故拖延。6、招标方负责检查投标方提供工器具和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的有效情况和使用情 况。7、招标方负责联系投标方入厂安全学习及培训。8、投标方出现任何人身伤害事件,招标方都有权解除合同。七、投标方责任1、若投标方不能及时按
9、照招标方要求清运灰、渣,或投标方未按照招标方安全及生产管理制 度执行清运,招标方可从合同预收款中扣除考核款。2、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灰库、渣库现场条件决定所派渣运输车的数量、吨位和车号,如有更 改必须提前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进行。3、投标方提取灰、渣时应使用能满足国家对道路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车辆环保排放标准不低 于国5。提取灰、渣时使用车厢严密不漏渣、灰的汽车,车满后,投标方必须将车辆控水完, 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4、投标方应听从招标方调度指令前来提取灰、渣,且应充分考虑天气、路况、交通拥堵等情 况,安排好车辆,招标方如有特殊要求,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执行。5、投标方车辆进入招标方厂区内,
10、应听从招标方调度人员的指挥,遵守招标方的有关规章制 度。6、由于灰、渣产品为电厂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招标方仅对出厂时的灰、渣质量负责,投 标方储存、处理、运输及终端客户使用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影响质量及环境的问题,由投标 方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招标方无偿委托投标方处置,灰渣的任何涉税风险由投标方承担。八、违约责任(一)投标方如不能根据招标方的生产安排及时提取灰、渣,不听从调度指挥、危害招标方 安全生产或招标方利益的,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并给予每次叁仟元(3000元)的罚款(合同预收款中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如提取渣不及时造成招标方 灰库、渣库满溢等情况,所造成的
11、后果均由投标方承担(合同预收款扣除),且招标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合同预收款。(二)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出发,为保障运输安全,投标方必须加强安全运输 管理,维护双方利益。投标方车辆在进入招标方厂区内时如损坏招标方设备及有关设施,如 路灯、路牙、围墙等,应按价赔偿。(三)车满后,投标方必须将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招标方提供冲车条件。影响招标方文 明生产的每次罚款伍百元(500元)(合同预收款中扣除)。(四)投标方无故不来提取灰、渣,招标方连续两天联系投标方无结果,则视为投标方违约, 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合同保证金。九、工期飞灰处置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 渣处置工期: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