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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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提升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市、县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严格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省五十条、市八十条措施,全面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

2、全生产风险、精准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升行业监管部门监管效能,精准严格执法,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重点内容(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完成安全生产“十个一次”相关工作。每月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月

3、至少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1次;每月至少主持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1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作1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1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1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1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1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2 .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三类人员”、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持证上岗。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

4、责清单和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清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3 .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结合房屋市政工程旬报及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照XX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指引(附件1)、XX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检查表(附件2),对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旬报制度要求,每旬上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

5、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上报县住建局。4 .落实施工总包单位管理责任。施工总包单位要落实总包管理责任,加大对专业分包单位管控力度,将分包单位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5 .落实企业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家及现场管理人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根据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

6、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让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6 .落实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年各地违规动火等特殊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起重机械司机、架子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特种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

7、员严禁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防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二)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强化执法刚性,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紧盯重点环节,强化管控力度。各成员单位要紧盯监管项目重点环节,强化对不同类型工程的管控力度。(1)房屋市政工程:重点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辨识、方案编制、论证、实施、验收的安全监管,充分利用“危大工程”子系统,实时监测

8、“危大工程”有关程序落实情况。紧盯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关键环节,严把安拆单位资质关、安拆人员持证上岗关、进场验收关,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起重机械。严格督促企业按照XX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三类事故”安全管理要点对施工各阶段“三类事故”危险源进行辨识,加强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常态化开展反“三违”行动,有效防范“三类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对施工现场彩钢板芯材等材质防火等级是否达标、电动运输车辆使用及停放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易燃可燃物品是否集中堆放规范管理、是否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等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对辖区内从事电焊

9、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掌握电气焊作业人员基本情况。(2)交通建设工程:对照XX省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桥梁高处作业、隧道开挖支护、施工围堰、码头钢平台、支架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以及吊装作业、民爆物品使用管理、路面施工阶段交通管控、改扩建涉路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高风险工程部位和作业环节的排查力度。(3)水利工程:重点检查高边坡开挖、深基坑施工、隧洞施工、挡水围堰等重大危险源,检查是否落实水利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是否按规定编制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不按方案施工、

10、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临时便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信地段时,是否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是否编制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安全度汛要求。(4)能源工程:对照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指南的要求,加强在建电网项目输配电线路及相关设备的隐患排查,尤其要关注暴雨洪水、山体滑坡等对输变电设施的不利影响;检查电力建设和施工单位是否做好施工防灾避险工作,是否及时消除项目施工驻地、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等部位的问题隐患。其他工程行业管理部门也要分别抓好本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聚焦提炼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2 .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各

11、成员单位要在6月7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3 .深入挂点督导、分级分类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摸排掌握监管的工程概况和从业人数、主要风险、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按照项目监管层级,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

12、项目醒目位置悬挂(附件3)。各在建项目挂点责任人要深入挂点项目开展督导督查,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4 .加强执法刚性,严肃整治查处。每年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督查。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及未批先建、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未及时整改的,依法予以停工并按有关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

13、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要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5 .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县建专委将视情况对有关单位进行约谈,

14、并在全县进行通报。6 .强化示范引领,筑牢安全防线。要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从严督促辖区内项目积极参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并根据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组团工程(含棚改安置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应报尽报原则,对未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要求的企业或项目采取差异化监管。对安全标准化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或有明显错误等,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增强企业标准化建设实效。7,推广信息平台,加强智能监管。推广利用移动监管平台开展安全

15、监督和隐患排查。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检查时应使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XX住建云”小程序开展证照扫码验真、人脸识别等工作;积极推进XX省危大工程子系统应用;按照省住建厅部署,2023年底完成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电子化。8.统筹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研究制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在5月底前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至少开展1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场督导;有关分管同志要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到企业和项目现场宣讲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切实将专项排查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

16、每一家企业、每一个项目。9,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4),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及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限期闭环销号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要确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实行挂牌督办,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0.加强隐患整治投入保障。要督促推动建筑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对重点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建筑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资金投入;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IL发

17、挥社会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拓宽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XX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及时兑现奖励。三、阶段安排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阶段重点工作有序压茬推进。(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6月至7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地、各有关单位对重点企业开

18、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8月至11月)。各有关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

19、,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谋划,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建立信息报送、宣传通报等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加大舆论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活动,发挥部门门户网站作用,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创新形式,不断强化风险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风险意识。集中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力推进整改落实。(三)强化成果运用。排查整治期间,县建专委将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隐患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隐患整改情

20、况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零报告。隐患排查相关情况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相关单位、企业将适时进行约谈、处罚。请各相关单位每月20日前将XX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报送至县建专委办公室;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附件1XX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指引一、企业方面1.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手续。2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3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

21、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4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二、基坑工程6 .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7 .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8 .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9 .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10 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11 .基坑底部出现管涌;12 .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三、模板工程13 .模板工

22、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14 .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15 ,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四、脚手架工程16 .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17 .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18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1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20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五、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21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

23、使用登记;2L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22 .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23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24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25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26 .建筑起重机械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六、高处作业27 .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

24、结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28 .单根钢桁架(屋架)安装时未采取防失稳措施;29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未做可靠连接;30 .高处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七、施工临时用电方面31 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八、有限空间作业32 .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33 .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未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九、拆除工程方面34 .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十、暗挖工程35 .作业面带

25、水施工未采取相关措施,或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且继续施工;36 .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且有不断增大趋势,未及时采取措施。H一、其他方面37 .涉水工程未编制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不满足安全度汛要求;38 .项目所在地为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区域未采取防范措施;39 .隧道开挖支护和高边坡开挖防护不到位;40 .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41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的行为。附件2XX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

26、事故隐患检查表项目名称:序号重点方面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需要说明的问题有无1企业责任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手续。2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6是否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7基坑工程是否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8基坑土方超挖是否采取有效措施9深基坑施工是否进行第三方监测1

27、0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后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1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后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2基坑底部出现管涌后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3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i径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4模板支撑体系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在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15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16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17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18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1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20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

28、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2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是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22卸料平台与操作平台卸料(操作)平台搭设方案编制、论证情况23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是否分离搭设24卸料平台是否有限定荷载标牌,并由专人监督25悬空作业(包括安装高强螺栓、管道或门窗,支设或拆除模板,钢筋绑扎等)是否有牢靠的立足点如操作平台26操作平台临边是否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踢脚板27起重机械及吊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28装工程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9、29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0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是否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31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存在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情况32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是否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33建筑起重机械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34高处作业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是否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35单棍钢桁架(屋架)安装时是否采取防失稳措施36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

30、、支撑点是否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做可靠连接37临时用电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38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履行“作业审批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39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是否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40拆除工程拆除施工作业顺序是否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41暗挖工程作业面带水施工是否采取相关措施,或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时是否继续施工42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且有不断增大趋势,是否及时采取措施43其他方面涉水工程是否编制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

31、应急预案,是否满足安全度汛要求44项目所在地为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区域是否采取防范措施45隧道开挖支护和高边坡开挖防护是否到位46是否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结果统计共检查项,符合项,不符合项,符合率O检查人检查日期:年月日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样式)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公司/企业名称:责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挂点领导:联系电话:责任干部:联系电话:注: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XX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人:填报单位(盖章)序号企业(项目)所属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描述整改措施文件名称及文号整改期限整改进展联系电话:附件5XX

32、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时间:2023年月日总体情况1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2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3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4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5政府排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6排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中己完成整改的(个)企自白进抽检情兄对业查改行查查所1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2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4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5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直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6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7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门准格法况部精严执情1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2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3行政处罚(次,万元)4责令停产整顿(家)5移送司法机关(人)6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7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8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注:每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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