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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访视制度I目的提高麻醉科诊疗质量,保护患者围术期安全。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科。III制度一、一般应在术后24小时内对麻醉后患者进行首次随访,特殊患者特殊情况随时加强随访,以了解麻醉后医嘱执行情况和有关麻醉并发症等。二、将随访结果详细记录在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单上,必要时在病程记录上记录。三、遇与麻醉有关的并发症,应会同经治医师共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随访至情况好转。四、发生麻醉后严重并发症,必须在科内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吸取教训,并向医务科报告。五、如发生麻醉意外、事故、差错按医疗安全管理规定执行。IV参考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