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原来的专用发票还能使用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原来的专用发票还能使用吗?.docx(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原来的专用发票还能使用吗?答:国家税局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六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发票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局机关申请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