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57945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贯彻落实《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贯彻落实《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贯彻落实《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贯彻落实《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贯彻落实《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贯彻落实《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贯彻落实《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贯彻落实某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文明行为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特制订本方案。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宣传引导、创建推进,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和坚实基础。二、重点任务(一)深入组织学习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政治站位,利用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专题学习条例,牢记文明规范,深刻理解条例出台背景、立法目的和重大意义,让条例影响更多的人,共同引

2、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组织本系统单位、联点单位开展共建共治共享活动,自觉讲文明树新风,拒绝不文明行为。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原文、领会条例精髓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学习和遵守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各级各相关单位)(二)持续开展宣传1 .集中宣传。每年11月20日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日前后,由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准备相关资料,印制发放条例单行本,制作发布条例宣传牌、公益广告、宣传漫画、视频音频等,开展条例宣传周、法律咨询、文明行为宣传、知识竞赛、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创管

3、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2 .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活动。要发动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文明节日、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交通等为内容,开展群众性“我与文明同行”“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等主题活动,使全社会形成文明行为光荣、不文明行为可耻的风尚。文明行为教育从娃娃抓起,将条例相关内容以适当方式有机融入学校教学内容,促进青少年文明行为养成。(责任单位

4、:市文明办、市创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3 .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市内各主流媒体要全文发布条例,对重点条款进行专题解读、法律释义,组织专家访谈,深入分析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亮点、作用,做好网络媒体“微传播”文章,刊发市民有建设性意义的来信和留言,回应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文明办、市创管办、市司法局、娄底日报社(娄底新闻网)、娄底广播电视台等4 .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屏、立柱广告位、楼宇广告、宣传栏、公交

5、出租车体内外、墙面、建筑围挡、城乡流动宣传车等阵地和载体,组织制作发布高质量的短视频、小电影、公益广告、板报、墙报等,开展有声有色、氛围浓厚的社会宣传,使条例精神和文明行为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文明力、市创管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力、)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三)切实贯彻落实1 .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在学通弄懂条例的基础上,对条例中禁止性条款,执法部门要制定实施细则,依法实施,确保实施效果;对条例中倡导性条款,各级各单位要率先组织践行,做到知行合一,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融入到各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的日常生活。相关单位

6、要着眼实施效果,研究实施办法。立足倡导与治理并行、奖励与惩戒相宜,重引导、教育、训练、鼓励,推动文明行为风尚养成。(责任单位:市文明力、市创管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2 .统筹推进,纳入考核。把文明行为促进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集市、文明社区(小区)、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餐饮示范店系列创建活动一项重要目标,并作为相关工作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创管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3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相

7、关单位要根据条例规定,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4 .加大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宠物饲养、共享单车等方面的执法力度。重点管控乱贴(小广告)、乱停(车辆)、乱占(占道经营)、乱扔(垃圾)、乱堆(物品)、乱踩(绿化带)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5 .严

8、肃查处交通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占道、变道、穿插、超速驾驶和不规范使用灯光,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随意向车窗外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积极配合治安管理部门整治在车行道上拦车、散发小广告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6 .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秩序。广泛深入宣传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督促禁烟场所责任单位做好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研究制定对无偿献血者的保障、奖励办法,落实上级关于造血干细胞或遗体、人体组织、器官捐献者的保障和奖励办法。对不文明就医和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处理

9、。(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7 .推动移风易俗。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过节,崇尚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8 .共享信用成果。建立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各部门反馈的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归集汇总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不文明行为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对不文明行为依法予以曝光,依法组织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

10、娄底市中心支行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9 .强化文明行为引导。指导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版店、公共文化场所、卫生医疗机构、景区景点、交通场站等单位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和不文明行为劝导,设置无障碍设施和母婴室,规范配备相关设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10 .大力鼓励公益行为。鼓励见义勇为、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公益行为,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依法保护参与公益的各类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活动,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委

11、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11 .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和参与责任,在全社会形成整体合力,让广大干部群众争做全天候、全程、全域的文明行为促进者、保障者。条例明确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要细化执法标准,履行好法定职责。注重奖罚教育相宜,注重文明创新实践,注重培育和发现典型,注重社会氛围培育和精神引领,调动人的积极性。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要求纳入岗位工作规范,依法开展督促检查、评估考核。(责任单位:各级各相关单位)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

12、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安排专项经费、专门人员高质量落实各项责任任务。(二)狠抓上下联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和万宝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研究细化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条例实施效果。(三)发挥法治作用。要把条例作为规范文明行为的“利剑”,在服务群众工作上下工夫、在制度建设上有突破、在文明创建上有作为,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工作紧密结合,促规范、促文明、促法治,提升全民文明素养和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