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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有限带入校园各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二、细化管理措施各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
2、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三、加强教育引导各校要将手机管理作为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四、做好家校沟通各校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活动等多种方式,向家长宣讲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学校具体的管控措施。要加强对家长的引导,督促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使用手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特别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引导孩子多形式娱乐、多途径健康生活。五、强化督导检查各校要定期开展检查,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督导室要适时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开展督导,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