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建筑工程系关于完善青教师助课制度的规定.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6937 上传时间:2022-08-2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建筑工程系关于完善青教师助课制度的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学院建筑工程系关于完善青教师助课制度的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院建筑工程系关于完善青教师助课制度的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建筑工程系关于完善青教师助课制度的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学院建筑工程系关于完善青年教师助课制度的规定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完善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在青年教师中实行的助课制度,以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培养更多的学术带头人和教学骨干,传承建筑工程系的优良传统。特制定本规定。二、助课对象凡毕业后到学校(含校外调入没有教学经历的教师)教学岗位工作的青年教师,以及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年轻教师,由系指定热爱教育事业,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担任其指导教师(简称导师),青年教师必须为导师助课。在助教期间,必须完成1门课程的助课任务。三、助课教师工作职责1.教师本人向所在教研室书面提出助课申请,认真填写相应表格,并报送系领导审核。2 .青年教师助课期间,要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为助课班级的学生进行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等,在实践中履行教师职责,增长才干。3 .青年教师在助课期间,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试讲课内部分章节,逐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四、助课工作考核方式1.助课教师个人工作总结助课要根据助课工作职责认真、系统地进行总结上学期实际助课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2.主讲教师评议主讲教师根据助课教师一学期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并审核助课教师个人总结的真实性。考核工作务必于每学期期末前完成,作为助课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