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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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2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及时公开、大力宣传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

2、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政策的公开,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相关政策和办理进展信息查询功能,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项目审批等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国

3、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及时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依托媒体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

4、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竣工信息和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

5、息发布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信息发布渠道。指导督促发生疫情的县(区)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疫情最新动态和防控举措,重点发布新增病例及流行病学调查、保供稳价、核酸检测、防疫政策、科普知识等,主动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

6、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用好各项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载体,通过政策宣讲和多渠道推送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推动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时公布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补贴标准和补贴申领流程,让更多劳动者知悉培训政策和途径,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公

7、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三、不断提升政策公开质量(七)深化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

8、(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执行全生命周期管理,2022年11月底前,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文件底数,参照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本地、本部门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

9、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强化政策供给侧与企业群众需求侧联通,探索实现政策精准匹配、有效推送,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十)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围绕中心工作,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全面、准确、权威解读。将涉及全市重要产业规划(计划)、重大科技创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作为宣传解读重点,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由政策起草部门按照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

10、(庆政办函(2021)14号)相关要求及时制定解读方案,综合运用专家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力求把政策讲清楚、讲透彻,真正让政策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十一)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配合省相关部门完善涵盖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解读、机构职责、政务服务、民生热点等方面的省级12345热线知识库,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

11、共享。探索建立“惠企通”服务专区,提供招商引资、减税降费、就业服务、农业农村、法律咨询等利企惠民政策“一号咨询”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定期对话务人员开展政策咨询、解读和知识库信息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利企惠民政策,提高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市营商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十二)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开。深入实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相应栏目,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情况

12、、决策结果等信息。加强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内容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根据实际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进行修订更新,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市、县(区)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市、县(区)政府、部门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采用“统分结合”的建设模式,形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

13、理体系。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与各县(区)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推进各级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高老年人和特殊群体获取信息服务便利度。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持续优化政府公报数字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十四)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责任单

14、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相关工作,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十五)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

15、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五、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十六)规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及时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及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等情况。县(区)政府要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服务平台建成前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平台建成后与政府网站相互链

16、接,建立财政补贴信息共享交互机制,及时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和补贴资金发放信息,方便群众通过平台查询补贴政策和发放情况。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以公开促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十七)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2022年10月底前,在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设施完善、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政

17、务公开专区,为基层群众集中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品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十八)持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11月底前,基层政府(包括县、市辖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对照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排查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公开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予以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各县(区)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标、主要任

18、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至少选树一个乡镇、一个街道作为政务公开专区示范点,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六、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十九)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二十)认真抓好工作

19、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本通知印发后,各县(区)、各部门要在20日内对照本通知提出的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2022年7月20日前,对上一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做好整改。要将本通知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县(区)、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将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9月16日、12月16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孙亚双,电话:6158377,邮箱:dqszwgko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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