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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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工作票的执行、填写内容及要求等管理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属生产设备及其附属系统所进行的检修、消缺、维护及试验等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化工电气安全工作规程(HG/T30018)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Q/XT20502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XT20502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XT205023)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XT205024)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XT205025)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XT205026)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XT205027)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XT205028)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XT205029)保护联锁投退管理规定(Q/XT211012)电力调度管理规定(Q/XT211037)生产调度管理规定(Q/XT211004)设备缺陷管理规定(Q/XT212009)3术语和定义31工作票是准许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

3、作的书面安全要求之一,包含编号、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作许可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危险辨识、安全措施,以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等内容。1.2 机械工作票是在生产设备、系统上工作,需要将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系统时,对检修设备进行泄压、置换、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所使用的工作票。1.3 仪控工作票是在仪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所使用的工作票。1.4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是在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

4、措施的工作,所使用的工作票。3. 5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是在大于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220kV为3m;20、35kV为lm:IOkV及以下为0.7m)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所使用的工作票。3.6检修作业通知单是在设备上工作,不需要运行人员做安全措施又不影响运行设备安全的检修工作,在运行人员核准同意情况下,所使用的工作票。3.7应急抢修单是在紧急情况下,设备发生故隙,有继续发展变化的可能(或已产生严重的后果),确认需要应急抢修,由发生缺陷的设备设施所属运行车间的运行当班班长汇报本车间领导,经同意后,由运行车间领导联系检修车间进行处理,并由运行当班班长

5、汇报生产调度,所使用的特殊工作票。3.8运行车间是指以生产各类产品为中心任务的连续运行生产的车间,主要包括空分、气化、回收、净化、甲烷化、热电(含电气运行)、水处理、供水车间(含电气运行)以及电气车间(运行).3.9生产区域是指电力、水、蒸汽、化工产品生产全过程区域,以公司装置区的围墙为界,围墙以内为生产区域,包括厂内热电装置区、空分装置区、备煤装置区、气化装置区、回收装置区、净化装置区和综合罐区、甲烷化装置区、电气总变电站及各变电所、水处理装置区以及厂外供水装置区、天然气管线及伊宁首站内。围墙以外公司所属区域为非生产区域(厂前区)。4管理职责4. 1安全环保部4. 1.1安全环保部是工作票的

6、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修订工作票管理规定。5. 1.2负责各类工作票的管理,组织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6. 1.3牵头组织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的培训和考试,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审核并发布名单。6.1. 4对搭设特殊脚手架安措的落实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工作票上签字确认。6.2. 5负责月度工作票的统计汇总及执行情况的考评工作。4. 2设备管理部4. 2.1负责工作票签发人(设备)、工作负责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的培训、考试。4. 2.2组织对工作票中检修方面危险源辨识与安全措施编制进行指导。4. 2.3

7、组织对工作票中检修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环保部。4. 3生产运行部4. 3.1负责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工艺)、机械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仪控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的培训、考试。4. 3.2组织对工作票中工艺方面危险源辨识与安全措施编制进行指导。4. 3.3组织对工作票中工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环保部。4. 3.4负责协调公用系统检修、维护工作中安全措施的落实。4. 4总经理工作部4. 4.1负责维护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票管理模块。4. 4.2负责添加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权限。4. 5各车间4. 5.1工作票的执行部门,对工作票执

8、行的正确性负责。4. 5.2对本车间日常执行情况进行管理、检查和考核,对外单位的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环保部。4. 5.3每月25日完成(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工作票的统计、回收保存、上报工作。4. 6工作票签发人4. 6.1对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负责。4.6.2设备签发人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所填写的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进行审核和补充完善;工艺签发人对在工作票上所填写的由运行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责,并对工作票上所有填写的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进行总体把关,进行补充完善。4.6.4审核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

9、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是否满足工作需要。4.6.5当现场实际情况与安全措施有矛盾时,必须到现场核实并完善安措。4.7工作负责人4.7.1在工作票上填写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对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责。4.7.2负责组织和落实由检修自理的安措。4.7.3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4.7.4对参加工作的全体作业班成员进行作业任务交底和安全交底。4.7.5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4.8工作许可人4.8.1将工作票中的检修工作报告当班班长。4.8.2核对需许可的工作票与其他正在执行的工作票安全措

10、施无冲突或矛盾。4.8.3核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情况,工作任务是否明确。4.8.4确保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已可靠隔离。4.8.5落实工艺安全措施,确保由运行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4.8.6现场向工作负责人交底交清楚哪些设备带电,哪些设备带联锁,哪些设备具有高温、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等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4.8.7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威胁作业人员安全时,及时告知作业人员撤离。4.8.8设备试运行前确认联锁状态符合要求。4.8.9工作票办理批准结束时间、许可、延期、试运、终结等环节,必须将情况报告运行当班班长。4.9运行当班班长4.9.1核对工作票中

11、检修工作、安全措施与系统设备运行及本班工作安排无冲突或矛盾。4.9.2做好值班日志记录,做好交接班交底。4.9.3根据作业风险,指派运行监护人。4.10检修工作班组成员4.10.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了解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4. 10.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5. 10.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5总则5.1凡涉及公司生产区域内的生产设备及所属各系统上进行检修、技改、维护、试验、土建等工作(包括外委的检修、安装工程),或在与该

12、生产设备有联系的继电保护、仪控自动装置、联锁保护回路、表计、遥控、检测电子回路等进行检修、维护,以及进行与此相关的门、柜、围栏及防护装置等修理、油漆、土建等工作,均应按规定办理相应工作范围的工作票手续。生产区域以外公司管理的天然气管线及所属设备、供水系统及所属设备检修作业,也应按规定办理相应工作范围的工作票手续。特殊情况下,设备发生故障后,有继续发展变化的可能,或己产生严重的后果,必须迅速处理,消除隐患,恢复到稳定状态、正常生产负荷的紧急抢修工作使用应急抢修单代替上述各工作票。检修单位在进行不需采取具体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不涉及工艺调整并且对作业人员危险性较小的检修消缺工作或系统停车状态中不涉

13、及危险化学品且无具体安全措施的检修作业,可填用“检修作业通知单”,当天不能完成的,第二天工作开工前必须告知运行当班班长,经同意后方可开工。5. 2生产设备及其附属系统所进行的检修、消缺、维护及试验等工作,工作中涉及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运行车间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特殊作业的安全作业证,并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备注栏中进行记录。工作票为主票,安全作业证为副票,主票和副票应同时在网上办理。5. 3当一项工作需办理特殊作业票证时,可同时办理工作票和相关特殊作业票证。相关特殊作业票证,只有在工作票许可后方可许可相关特殊作业票证。5. 4当一项工作同时办理了工作票及

14、特殊作业票证(包括有多张特殊作业票证),工作结束后,应先终结特殊作业票证后方可终结工作票;也可特殊作业票证和工作票同时终结。禁止先终结工作票但不终结特殊作业票证。5. 5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办理延期申请手续,由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5. 6工作票如已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的,则工作结束时间不得超过延期时间。5. 7同一工作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项已开工的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5. 8在电气运行车间的变电所内检修作业的机械工作票、仪控工作票,工艺安全措施由电气专业工作票签发人(设备)填写。5. 9为提高工作票办理

15、效率,计划性检修、维护等工作,作业单位可提前开具工作票并交运行车间提前落实安全措施。5. 10工作票的办理原则上能办电子票,不得直接使用纸质票证手工填写。生产管理系统出现故隙,可以采取纸质临时工作票手工填写。5. 11涉及化工装置的设备系统制定安全措施时,必须到现场核对系统及环境。6. 12易燃易爆介质大量泄漏、工艺控制系统故障以及突发事故(事件)等紧急情况,应按照运行规程先行应急处置,待系统运行稳定、故障设备隔离后,后续检修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定。7. 13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或未按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工作内容进行工作,应责令检修人员停止工作,并将发现的情况向当班班长汇报,待

16、检修人员严格按工作票要求执行后,方可允许恢复检修工作。检修人员拒不整改仍然工作的,值班人员(当班班长)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理。5. 14各类工作票用章,均放置于运行车间控制室。6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工作票的分类及使用6. 电气工作票7. 1.1.1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办理电气第一种工作票: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4)其他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的工作。6. 1.1.2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办理电气

17、第二种工作票: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转动中的发电机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5)生产区域照明回路的工作;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6.LL3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并符合安全规程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如:测温、清扫、加油等类型工作,可以按工作类型分别执行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6.1.1.4电气工作票的接收、许可6.1.1.4.1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一般应在工作前一天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值班人员(

18、工作许可人)。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临时工作可在开工前直接交运行值班人员(工作许可人)。运行工作许可人接票后,应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向电气当班长(值长)报告得到同意后及时填上批准工作结束时间。6.1.1.4.2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开工前,工作许可人必须向电气当班班长(值长)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签字批准工作。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在执行到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并签字后由工作许可人打印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在执行到补充安全措施后由工作许可人打印工作票。6.1.1.4.3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明确地填入工作票内,全部完成工作票内安全措施后,在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时,全部准确地向

19、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负责人必须将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向所有作业组负责人和每位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许可手续应该是逐级许可,即工作负责人从工作许可人那里得到许可后,每个工作人员只有在得到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准开始工作。6.1.1.4.4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6.L1.4.5工作开工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己正确执行,并逐项进行确认,并向工作负责人说明作业点周围的系统运行状况和其他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填写许可开工时间,然后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许可人,一份交工作负责人

20、。6.L1.4.6根据工作票的“危险作业类别”要求,运行车间负责按公司相应规定办理相关特殊作业票证。因检修工作需要,检修中需临时办理动火作业票等八大作业票证,运行车间应按照相关作业程序办理,并由工作许可人在备注栏中进行记录。6.L1.4.7检修作业过程中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采取的安全措施中涉及电气设备停(送)电的,必须根据电力调度管理规定的要求由工艺运行车间填写停送电联系单交电气运行车间执行。检修作业过程中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采取的安全措施中涉及仪控设备停(送)电的,由仪控车间执行。6.1.1.4.8接票的电气工作许可人填入的批准结束时间是根据生产的需求允许最迟工作

21、结束时间,批准结束时间不得迟于计划工作结束时间。6.L1.4.9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涉及工艺设备检修的,实行电气、工艺双许可。工作许可人(电气)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完备性及执行的正确性负责;工作许可人(工艺)对作业现场环境的安全(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含量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等)及联锁投退负责,并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周围环境情况。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第13项、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第13项,涉及工艺设备检修时,工作许可人(工艺)必须签字确认,若为纯电气设备检修,工作许可人(工艺)不必签字。以上各类许可人,若不是当班班长(值长)的,许可前均需向自己的当班班长(值长)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许可。6.

22、1.1.4.10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至第H步,签上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后打印两份。安全措施每执行落实完一项,执行人应在工作票对应的“措施执行情况”栏上打勾确认。检修、工艺各方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后在工作票上签名,方可允许检修工作。电气第一、二种工作票填写至第11步,签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时,如工作负责人手中持有正在执行的工作票(注:此时工作负责人签名栏后自动显示该负责人持有的其他工作票编号),可将工作票打印两份,安全措施可以继续执行。检修、工艺各方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时,还必须确认其持有的其他工作票已经终结或押回后

23、,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名,允许检修工作。工作票执行后,工作许可人应尽快完成电子工作票的回填,如回填时发现工作负责人仍有其他工作票未终结或押回,应立即通知工作负责人停止工作,并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公司反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由此造成事故、事件的,不论工作负责人在事故、事件中责任与否,均按主要责任人论处。6.L1.5检修工作开始6.1.1.5.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开工前,组织工作班成员对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内容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工作负责人也需签字)。工作期间,如果需要增加(变更)工作班成员,新加入人员必须学习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并在作业(工作班)成员声明栏内签名后

24、,方能加入工作。6. 1.1.5.2工作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7. 1.1.5.3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8. 1.1.5.4若检修中遇到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应立即将工作班成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将工作票交到运行人员处,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待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共同确认现场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恢复工作。9. 1.1.5.5以下情况工作票必须押回:1)工作中断,24小时内不再开工。2)检修工作结束,需要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押回至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押回时间,

25、并加盖“押回”章(若涉及工艺设备的押回,则由工艺车间填写和盖章)。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核对安全措施,必须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将工作票解押,加盖“解押”章后方可工作。如当日工作告一段落,次日仍需继续进行(停工小于24小时),且停工后不改变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可不押回工作票。但检修人员收工前应清扫工作地点,并将工作区域做好隔离,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将情况通知运行值班人员。次日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通知运行值班人员。6.1.1.5.6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电气运行人员不准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也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6.LL5.7工作票执行中确需拆除原来的电缆封

26、堵或敷设新的电缆需要打孔、洞的,必须在工作票上写明需拆除电缆封堵的具体位置,并按照“谁拆除谁封堵”原则,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将电缆孔、洞封堵完好,否则不得终结工作票。6.1.1.6工作负责人变更和工作票延期6.1.1.6.1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不得离开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应变更工作负责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指定新的工作负责人,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均需告知工作许可人。6.L1.6.2工作负责人变更必须做好交接工作,详细交待清楚现场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安全措施、附近运行设备、与其他班组的联系以及监护任务等,并移交工作票。新的工作负责人应

27、在接受安全交底后,在作业成员声明(签名)栏内签名。6.LL6.3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如设备为地调管辖设备,应由电气车间向地调提出申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得任意延长检修期限。对涉及公用系统或可能影响两个及以上车间生产运行的工作延期,工作许可人应通知生产调度。6.1.1.6.4工作票如已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的,则工作结束时间不得超过延期批准时间(地调管辖设备办理工作票延期,应在地调批准的设备停役时间以内,若超过批准的设备停役时间,则应在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前,先向地调申请匏役延期,待批准后再办理工作票延期)。6.1.1.7检修设备试运行6.1.1.7.1以下

28、情况需要经过试运行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付的工作,或工作中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填写试运行(试验)联系单:1)在同一设备上同时执行两张工作票的转动部件试运行(电动机单试除外);2)受限空间内设备需试运行且同时工作人员需进入试运行设备内部观察试运行情况;3)计划检修时检修管理手册中明确需进行设备试运行。6.1.1.7.2设备管理部门各专业工程师确认该试运行设备各个专业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具备试运条件,并进行签字确认。6.1.1.7.3检修单位各相关专业主管或分管领导核查本专业与试运设备相关的工作是否己经结束、工作票是否己经终结,若己终结则在相应的“口终结”栏目打“J”;若工作票未终结

29、,但可以押回,则将工作票押回后在相应的“口押回”栏目打“;若经核查本专业与试运设备无任何相关的工作,则在相应的“口无”栏目打“;完成上述工作后,并进行签字确认。6.1.1.7.4签发人根据上述内容判断该设备是否具备试运行条件,并进行签发。6.1.1.7.5工艺接单人接到试运行联系单后查看该试运行设备是否符合现场情况,工作任务是否明确。6.LL7.6试运行工作许可人复核试运行(试验)联系单后认为可以进行试运行时,应核查与该试运行设备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是否已终结或押回,应将试运行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并核查相关联锁保护投退情况,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并将上述相关内容

30、填至运行补充措施中,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行操作。6.1.1.7.7试运行结束后,试运行验收人员应在“试运行情况”栏目填写主要运行参数。根据试运情况,试运行验收入应在“试运结果”栏目对试运情况进行定性一一合格、不合格、让步、试运行中止,转消缺。试运行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解押时间,并加盖“解押”章。6.1.1.7.8除本规定6.1.1.7.1条款所列必须执行运行(试验)联系单以外,其他情况下设备试运行以及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行的,须将工作票押回,并写明押回原因为试运行,由工作许可人负责核查是否具备试运行条件,核查与该试运行设备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是否已经终

31、结或押回,应将试运行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并核查相关联锁保护投退情况,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并在工作票押回工作许可人栏签字确认。6.LL7.9试运行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6.1.1.7.10试运行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6.1.1.7.11运行人员应将拆除安全措施的原因、试运情况和重新布置安措、许可继续工作等内容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内。6.1.1.8电气工作票的终结6.L1.8.1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全面检查并清

32、扫、整理检修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人员撤离检修现场。6.L1.8.2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值班人员)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验收设备状况,然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签字处右侧空白区域加盖“已终结”章,双方各留持一份。6.1.1.8.3若是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暂无法拆除接地线的,则先盖上“工作结束”章,待接地线拆除后盖上“已终结”章。6.1.1.8.4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办理终结后(与送电无关的工作票除外),已拆除所有接地线和拉开所有接地闸刀(属地调管辖的应得到其命令)、已拆除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

33、当班班长的命令,方可将检修后的设备合闸送电。6.1.1. 8.5对于设总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票,至批准工作结束时间,仍有一部分工作尚未结束须继续工作,但这部分尚未结束的工作不妨碍送电的,在送电前必须将工作票办理终结手续,送电后需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手续,以完成尚未结束的部分工作。6.1. 2机械工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需办理机械工作票: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对检修设备采取切断动力、隔离、泄压、置换、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维修工作;2)需要通过运行方式或操作调整,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检维修工作;3)在设备系统外壳上的维护工作,但不触及设备的转动或移动部分;4)在防爆区域、炉膛和容器

34、内、地下槽区域、各变电站、主变围栏内、GlS区域及母线室区域的脚手架搭设、保温、油漆等工作。6.1.2. 1机械工作票的接收、许可6.L2.Ll工作许可人接票时,应对工作票进行检查,并根据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及现场实际,完善补充安全措施。发现工作票不合格(尤其是主要风险辨识不清、关键安全措施缺失的、安全措施相互矛盾、无资质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或签发人等情况),应将不合格工作票退回重新办理,在备注中写明理由。当工作许可人不是本车间运行当班班长时,许可工作票前工作许可人应向本车间运行当班班长汇报,以便当班班长了解检修工作。6.1.2.1.2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措施,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必须执行,若确实无须

35、执行或执行有困难需要变更安全措施的,应将工作票退回工作票签发人重填。6.1.2.1.3检修作业过程中机械工作票采取的安全措施中涉及电气设备停(送)电的,由工艺运行车间填写停送电联系单交电气运行车间执行。检修作业过程中机械工作票采取的安全措施中涉及仪控设备停(送)电的,由工艺运行车间联系由仪控车间执行。6.1.2.L4批准结束时间根据生产需求允许最迟工作结束时间,批准结束时间不得迟于计划工作结束时间。6.1.2.L5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内容包括:工作中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安全注意事项,成员班每个成员接受安全交底后,应在工作票安全交底栏内签字(工作负责人也

36、需签字)。工作期间,如有增加(变更)工作班成员,新加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交底,并在安全交底栏内签名后,方能加入工作。6.1.2.1.6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至“批准结束时间”(第11步),签上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后打印两份。安全措施每执行落实完一项,执行人应在工作票对应的“措施执行情况”栏上打勾确认。检修、工艺各方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后在工作票上签名,方可允许检修工作。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至“批准结束时间”(第11步),签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时,如工作负责人手中持有正在执行的工作票(注:此时工作负责人签名栏后自动显示该负责人持有的其他工作票编号),可将工作票打

37、印两份,安全措施可以继续执行。检修、工艺各方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时,还必须确认其持有的其他工作票己经终结或押回后,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名,允许检修工作。工作票执行后,工作许可人应尽快完成电子工作票的回填,如回填时发现工作负责人仍有其他工作票未终结或押回,应立即通知工作负责人停止工作,并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公司反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由此造成事故、事件的,不论工作负责人在事故、事件中责任与否,均按主要责任人论处。6.1.2.2检修工作开始6. 1.2.2.1检修工作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6

38、.1. 2.2.2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6.1.2.2.3若检修中遇到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应立即将工作班成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将工作票交到运行人员处,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待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共同确认现场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恢复工作。6.L2.2.4检修工作中,原则上不允许工作班所有成员离开工作现场。如因工作需要,工作班成员必须全部离开现场,恢复工作前必须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6.1.2.2.5以下情况工作票必须押回:1)工作中断,24小时内不再开工。2)检修工作结束,需要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押回至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

39、在工作票上填写押回时间,并加盖“押回”章(若涉及工艺设备的押回,则由工艺车间填写和盖章)。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核对安全措施,必须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将工作票解押,加盖“解押”章后方可工作。如当日工作告一段落,次日仍需继续进行(停工小于24小时),且停工后不改变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可不押回工作票。但检修人员收工前应清扫工作地点,并将工作区域做好隔离,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将情况通知运行值班人员。次日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通知运行值班人员。6.1.2.3工作负责人变更和工作票延期6.L2.3.1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不得离开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

40、应变更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变更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设备)同意,告知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6.1.2.3.2工作负责人变更必须做好交接工作,详细交待清楚现场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安全措施、附近运行设备、与其他班组的联系以及监护任务等,并移交工作票。新的工作负责人应在接受安全交底后,在作业成员声明(签名)栏内签名。6.1.2.3.3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办理延期申请手续,由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对涉及公用系统或可能影响两个及以上车间生产运行的工作延期,工作许可人应通知生产调度。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6.1.2

41、.3.4己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的工作,工作结束时间不得超过延期批准时间。6.1.2.4检修设备试运行按本规定6.1.1.7要求执行。6.1.2.5机械工作票终结6.1.2.5.1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全面检查并清扫、整理检修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人员撤离检修现场。1 .1.2.5.2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值班人员)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验收设备状况,然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入终结时间,收回关联八大特殊作业票第二联,并在工作票签字处右侧空白区域加盖“已终结”章,双方各留持一份。6 .L3仪控工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42、,需办理仪控工作票:1)在工程师站、上位机或编程器进行组态、参数修改及代码传送(数据下载)等工作;2)在设备或机组的仪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3)在线试验工作。6.L3.1仪控工作票的接收、许可6.1.3.Ll工作许可人接票时,应对工作票进行检查,并根据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及现场实际,完善补充安全措施。发现工作票不合格(尤其是主要风险辨识不清、关键安全措施缺失的、安全措施相互矛盾、无资质人员担任工作票负责人或签发人等情况),应将不合格工作票退回重新办理,写明理由,并完善补充相关内容。当工作许可人不是本车间运行当班班长时,许可工作票前应向本车间运行当班班长汇报,以便

43、当班班长了解检修工作。6.1.3.L2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必须执行,若确实无须执行或执行有困难需要变更安全措施的,应将工作票退回重填。6.1.3.L3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至“批准结束时间”(第11步),签上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后打印两份。安全措施每执行落实完一项,执行人应在工作票对应的“措施执行情况”栏上打勾确认。检修、工艺各方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后在工作票上签名,方可允许检修工作。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至“批准结束时间”(第11步),签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时,如工作负责人手中持有正在执行的工作票(注:此时工作负责人签名

44、栏后自动显示该负责人持有的其他工作票编号),可将工作票打印两份,安全措施可以继续执行。检修、工艺各方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时,还必须确认其持有的其他工作票已经终结或押回后,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名,允许检修工作。工作票执行后,工作许可人应尽快完成电子工作票的回填,如回填时发现工作负责人仍有其他工作票未终结或押回,应立即通知工作负责人停止工作,并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公司反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由此造成事故、事件的,不论工作负责人在事故、事件中责任与否,均按主要责任人论处。工作票执行后,工作许可人应尽快完成电子工作票的回填,如回填时发现工作负责人

45、仍有其他工作票未终结或押回,应立即通知工作负责人停止工作,并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公司反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由此造成事故、事件的,不论工作负责人在事故、事件中责任与否,均按主要责任人论处。6.1.3.1.4根据工作票的“危险作业类别”要求,运行车间负责按公司相应规定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当一项工作需同时办理工作票及特殊作业票证时,必须在工作票及特殊作业票证同时办理完成后,方可开始工作。6.1.3.1.5检修作业过程中仪控工作票采取的安全措施中涉及电气设备停(送)电的,必须根据电力调度管理规定的要求由工艺运行车间填写停送电联系单交电气运行车间执行。检修作业过程中仪控工

46、作票采取的安全措施中涉及仪控设备停(送)电的,由仪控车间执行。6. 1.3.L6工作许可人填入的批准结束时间是根据生产的需求允许最迟工作结束时间,批准结束时间不得迟于计划工作结束时间。6.1. 3.1.7仪控工作票在执行到接票的工作许可人审核后由接票的工作许可人打印工作票。6. 1.3.2检修工作开始6.1. 3.2.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开工前,组织工作班成员对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内容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工作负责人也需签字)。工作期间,如果需要增加(变更)工作班成员,新加入人员必须学习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并在作业(工作班)成员声明栏内签名后,方能加入工作。6.1.3.2.2工作开工后,工

47、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6. 1.3.2.3工作负货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6.1. 3.2.4若检修中遇到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应立即将工作班成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将工作票交到运行人员处,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共同确认现场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恢复工作。6. 1.3.2.5以下情况工作票必须押回:1)工作中断,24小时内不再开工。2)检修工作结束,需要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押回至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押回时间,并加盖“押回”章(若涉及工艺设备的押回,则由工

48、艺车间填写和盖章)。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核对安全措施,必须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将工作票解押,加盖“解押”章后方可工作。如当日工作告一段落,次日仍需继续进行(停工小于24小时),且停工后不改变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可不押回工作票。但检修人员收工前应清扫工作地点,并将工作区域做好隔离,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并将情况通知运行值班人员。次日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通知运行值班人员。6.1.3.2.6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不准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也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考虑到检修需要的特殊情况,且设备具有送电条件,允许在工作票未终结的情况下,将仪控设备送电,但工作负责人应通知工作许可人得到可以送电的答复。6. 1.3.2.7工作票执行中确需拆除原来的电缆封堵或敷设新的电缆需要打孔、洞的,必须在工作票上写明需拆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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