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西北部缺水地区水系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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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嘉祥县西北部缺水地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嘉祥县水务局编制日期:20制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嘉祥县西北部缺水地区水系连通工程项目代码嘉审服投2022265号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嘉祥县西北部:老僧堂镇、梁宝寺镇、黄垓镇、大张楼镇、马村镇。地理坐标赵王河故道起点:116o16,12.0835o29,4.220,终点:116o7,30.505,35o34,58.843;靳庄河起点:116。1149.192、35o29,38.415”,终点:116o7,33.608,35o34,l5.601;袁庄

2、河起点:11609,39.64435029,31.202%终点:11607,22.81235034,55.178;南蒋引河起点:116。108.416、353314.394”,终点:1166540353314.383”;孙垓河起点:116。1127.635”、35o30,57.582,终点:116o8,38.38235o30,46.774;程庄沟起点:116o12,14.371,35o32,38.425,:116o10,51.623,35o32,20.435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T-一1、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

3、塘堰、水渠),其他用地面积(n)/长度(km)临时占地364607n/河道总长54.275km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S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嘉审服投2022265号总投资(万元)11047.28环保投资(万元)248.1环保投资占比(%)2.25%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鲁政字2021157号);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2022年6月)审批机关

4、:济宁市人民政府;嘉祥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审批机关:嘉祥县人民政府;嘉祥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年-2035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嘉祥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嘉祥县水务将加快形成“一个目标,三个安全,六大体系的1、3、6”发展规划格局。一个目标,指构建嘉祥县水务社会化服务框架。三个安全,指供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六大体系,包括城乡饮水安全体系、水工程安全体系、防洪减灾体系、抗旱供水安全体系、水生态体系和智慧生态水务体系建设。防洪抗旱减灾目标: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提升防灾决策水平和应对能力。通过治理使受洪水威胁严

5、重、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河段防洪能力得到提高,治理河段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防洪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新建防洪工程设防标准达标率达到100%。节水社会建设目标: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水资源消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83亿?之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56.03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以内。多措并举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强化最严格水资源治理制度,建立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水利生态红线各项管控措施得到强制执行,积极发展智慧水务。到2025年,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100%,设施验收率达到98%,人为

6、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工业污水达标率稳定在100%,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要求达到98%,一般乡镇污水处理率要求达到9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供水工程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高质量推动重点工作。全面完成镇驻地一体化建设,形成全镇一网格局。结合“济宁市引黄西线调水”规划,在嘉祥县西部开辟新的南水北调路线。主要供水工程:嘉祥县西部缺水地区抗旱灌溉工程。为解决嘉祥县西北部干旱缺水地区农田浇灌,进一步疏挖靳庄河、红旗河上游等河道,为西北部地区提供可靠的浇灌水源,并解决地下水补给等一系列生态与地质环境问题。灌区及节水设施工程:嘉祥县西部缺水地区抗旱灌溉工程。进

7、一步疏挖靳庄河、红旗河上游等河道,为西北部地区提供可靠的浇灌水源,并解决地下水补给等一系列生态与地质环境问题。因此,本次项目建设符合嘉祥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O2、嘉祥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年.2035年)嘉祥县紧密结合省、市水网规划布局要求,围绕提升城乡水利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改善人居环境,以推进区域河湖水系互联互通为重点,打通水资源调配、防洪排涝、农田灌溉、农村水系生态“最后一公里”,完善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构建水网基础通道和“毛细血管”。规划秉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整体治水思路,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

8、标,以供水保障、防洪排水体系为主线,以骨干河道和重大引调水工程为“纲”,以河湖水系连通和灌排渠系为“目”,以重点调蓄水库为“结”,以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调控为手段,统筹供水保障、防洪排水、水系生态、智慧水务,形成“一库多源、四纵五横、五区七廊、三脉合一”的总体布局,打造“系统完备、安全有效、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畅通、调控有序”的嘉祥县现代水网,为建设“嘉山祥水”提供坚实保障。规划实施嘉祥县西北部缺水地区灌溉及地下水回补引调水工程,工程内容主要是疏挖引水河道、干沟,修建灌排设施及水源拦蓄工程等。规划推进河道治理提升工程,赵王河故道、靳庄河等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除涝。项目位于嘉祥县西北部,区域

9、内水资源匮乏,通过区域水系连通,构建“河湖共用,多水联调的水资源配置网,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引黄水、引湖水、非常规水的有序利用,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构建完善多源互补、丰枯调剂的供水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全县供水保障能力。因此,本次项目建设符合嘉祥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3、与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规划相关内容:健全水旱灾害防御指挥调度体系。南四湖整体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进一步提高骨干河道防洪标准,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基本建立安全达标的防洪减灾体系,超标准洪水可以科学处置。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要任务是通过疏挖区域内三条主要河道:赵王河故道、靳庄河及袁庄河,并疏挖三条河

10、道之间的连通沟:孙垓河、程庄沟及南蒋引河,改建沿途建筑物,维修部分现有水工建筑物等措施,使项目区河道互联互通,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本项目的建设推进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完善了水利设施,符合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要求。4、与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提出:“落实国家安全战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把安全发展贯穿水利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筑牢水安全屏障。”为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聚焦防汛薄弱环节,本项目系统完善嘉祥县流域防汛抗旱体系,提高农村水系灾害防御能力,符合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要求。他合分折

11、其符性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其中“三区”突出主导功能划分,“三线”侧重边界的刚性管控。它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框架。“三区”内部统筹要素分类,是功能分区和用途分类的基础;“三线“是“三区”内部最核心的刚性要求。空间关系上,“三区“各自包含“三线”。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一般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和边界外部分城镇空间。根据嘉样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

12、目施工范围不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具体见附图2。2、与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市生态空间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不位于、穿越、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涵盖生态保护红线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用地范围,避免对生态保护红线区造成影响。工程位置与济宁市生态空间分区管控关系图见附图3。(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的目标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平均浓度为44ug?,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70%以上。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重点河流市控以上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Hl类标

13、准,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建成区内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符合性分析: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严格的环境管理措施,施工过程对区域大气、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建成运行后无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排放,且可改善河道的生态功能,项目建设不影响环境质量底线目标的实现。(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

14、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69亿立方米以下,优化配置水资源,有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水资源集约利用,加强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持续下降。PM”平均浓度继续下降,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运营期无资源消耗,施工期水、电等资源的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建设符合济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与济宁

15、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济宁市环境管控单元见附图4。表L2与济宁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控度管维相关内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7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一级保护区内全面取缔建设项目、各类排污口、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设施等污染源以及和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构(建)筑物,逐步退出农业种植和经济林等活动,并视情况进行生态修复,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全面取缔排污单位、工业和生活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污染点源,强化非点源污

16、染控制和流动源管理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设施,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项目施工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管控要求。符合1.11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项目建设可提升嘉祥县供水保障能力;项目施工期的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平整并恢复原有田展及灌排设施等。符合1.14凡列

17、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湿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垦、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在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除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监测、培育和修复等必要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进外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湿地公园建设必须按照批准的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维持湿地区域生物

18、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不得建设任何破坏或者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破坏自然景观和地质遗址、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本项目不位于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湿地内。符合染排管控污物放控2.12全面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中水截蓄导用、污水及垃圾处理、雨污分流管网等项目建设,确保南四湖及入湖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本项目属于嘉祥县西北部缺水地区水系连通工程,建成运行后可设可提升嘉祥县供水保障能力。符合环境风险防控3.14提升城乡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

19、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通过河道综合整治,有效增加河道行洪能力,除涝减灾效益显著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4.6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加强生态用地保护,严格保护生态敏感区。本项目不位于、穿越、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涵盖生态保护红线区。工程临时占地共计364607平方米,为耕地、林地,施工结束后绿化、复耕符合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嘉祥县西北部,涉及嘉祥县一般管控单元:老僧堂镇、梁宝寺镇、黄垓镇、大张楼镇、马村镇,不涉及嘉祥县优先保护单元。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老僧堂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编码ZH37082930008;梁宝寺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编码ZH3708293000

20、3;黄垓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编码ZH37082930011;大张楼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编码ZH37082930006;马村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编码ZH37082930005。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3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老僧堂镇)要求的符合情况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重要湿地保护区空间布局约束执行国家、省、市湿地保护相关规定。2 .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3 .生态保护红线应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有关要求,原

21、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4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1 .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2 .本项目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I.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 .重要湿地保护区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国家、省、市湿地保护相关规定。3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

22、度。1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运营期不产生废水;2 .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检修、使用清洁能源;土方作业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次数;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重要湿地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执行国家、省、市湿地保护相关规定。2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本项目施工期间应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符合施。资源开发效率要求L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

23、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暧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不涉及高耗能工业生产,不涉及燃煤使用。符合耳I1-4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梁宝寺镇)要求的符合情况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2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1 .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2 .本项目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

24、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I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3 .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1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运营期不产生废水;2 .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检修、使用清洁能源;土方作业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次数;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

25、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本项目施工期间应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L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

26、下水。2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3 .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整治工作,根据采煤塌陷地现状、类型、分布和环境条件状况,采取农田复垦、生态复垦、产业复垦等模式进行综合治理。突出采煤企业治理责任,督促其严格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不涉及高耗能工业生产,不涉及燃煤使用。符合I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表15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黄垓镇)要求的符合情况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L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E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

27、约高效发展。2.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1 .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2 .本项目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1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运营期不产生废水;2 .施工期施工机械、车

28、辆加强检修、使用清洁能源;土方作业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次数;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进入输水干线的机动船舶,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止污染的设备和油污、垃圾、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存储设施,并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应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I.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燥狂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

29、耗水项目,不涉及高耗能工业生产,不涉及燃煤使用。符合表16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大张楼镇)的符合情况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L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2.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1 .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2 .本项目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I.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

30、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I.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运营期不产生废水;2.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检修、使用清洁能源;土符合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方作业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次数: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环境风险防控I.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应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2 .推

31、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不涉及高耗能工业生产,不涉及燃煤使用。符合表L7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马才村镇)要求的符合情况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2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1 .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2 .本项目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

3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3 .石化、化工和涉及涂装的各重点行业加强对VOCs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船,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1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产生量小,处理后

33、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运营期不产生废水;2 .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检修、使用清洁能源;土方作业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次数;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符合环境风险防控I.进入输水干线的机动船舶,应当配备相应的防止污染的设备和油污、垃圾、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存储设施,并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3 .加强对烧结、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本项目施工期间应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I.严控高耗水项

34、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2.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要达到相关要求。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持续降低单位GDP能耗及煤耗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不涉及高耗能工业生产,不涉及燃煤使用。符合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要任务是通过疏挖区域内三条主要河道:赵王河故道、靳庄河及袁庄河,并疏挖三条河道之间的连通沟:孙垓河、程庄沟及南蒋引河,改建沿途建筑物,维修部分现有水工建筑物等措施,使项目区河道互联互通,整体除涝标准提高至5年一遇,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项目建成后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根据对照各个单元空间管控约

35、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情况,项目实施符合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5)综上,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要求。3、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二、水利”中力、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和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政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取得嘉祥县行政审批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嘉审服投2022265号。4、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5、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环办环评20182号)符合性分析表18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序号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本原则适用于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堤防建设、闸坝闸站建设、岸线治

37、理、水系连通、蓄(滞)洪区建设、排涝治理等(引调水、防洪水库等水利枢纽工程除外)。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执行。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等。符合2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工程涉及岸线调整(治导本项目符合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符合嘉祥县水利发展“十符合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的,充分论证了方案环境可行性,最大程度保持了河湖自然形态,最大限度维护了河湖健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四五”规划、

38、嘉祥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年2035年)要求,项目建设不降低区域水环境质量;项目不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3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符合4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科学调度、实

39、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导排、防护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居民用水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相关区域不会出现显著的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碱化等次生环境问题。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未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可改善区域地表水水质。符合5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涧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恢复鱼类涧游通道、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坡、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

40、缓解和控制,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区域特有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相关河段消失,不会对相关河段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河道没有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涧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不会对相关河段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6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及调度运行方案、生态修复等措施。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原位防护、移栽等措施。对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救护、迁徙廊道构建、生境再造等措施。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优化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湿地以及陆生

41、动植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与区域景观相协调,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在相关区域消失,不会对陆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建设改善施工河道生态环境,不会对区域湿地、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区域没有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符合7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并可能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施工弃土运至河道两岸管理区用于洼地平整、河堤修筑,

42、施工后进行符合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污染物控制等措施;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针对清淤、疏浚等产生的淤泥,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绿化。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均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8项目移民安置的选址和建设方式具有环境合理性,提出了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针对蓄滞洪区的环境污染、新增占地涉及污染场地等,提出了环境管理对

43、策建议。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不新增占地。符合9项目存在河湖水质污染、富营养化或外来物种入侵等环境风险的,提出了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必要的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项目建设不会增加河道水质污染、富营养化或外来物种入侵等环境风险。符合10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明确,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可行、绿色协调。本项目设计单位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了论证。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要求。6、与济宁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的符合性分析表19与济宁市水利工程建

44、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符合情况分类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围挡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围挡,不宜有间断、敞开。要设置统一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理。围挡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和周边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靠近敏感点的施工现场设置彩钢板围挡,高度为2.5m,设进出场大门符合场地施工场区的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野外工程含泥结碎石、黏土压实)处理。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采用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于净。临时道路进行碎石压实

45、,裸露地面采用喷淋、覆盖、绿化等综合降措施,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符合车辆冲洗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m以内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河流、湖泊或已建成的水库,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出入口处设洗车池,对车轮进行冲洗,防止车轮起尘。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符合物料堆土存放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科学调度、实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对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46、,未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未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符合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导排、防护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居民用水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相关区域不会出现显著的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碱化等次生环境问题。可改善区域地表水水质。建筑垃圾处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方法,并使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或容器)合理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施工现场内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场地的遗弃物、废油等应进行预处理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污水须排入当地的排污管道或经集中净化处理后排出,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直接排放至市政管网、江河或其它水体中。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按环卫部门规定运往指定地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讴制农肥。符合施工场区降尘处置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扬尘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采取喷淋、覆盖、绿化、封闭等综合降尘措施。木材、石材等易产生扬尘的加工作业,应在封闭的加工棚内加工或采取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易扬尘材料的运输应采取覆盖、包装防尘措施或采用密闭化车辆。施工现场工程车辆、运输车辆应达标排放、限速行驶,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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