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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第17号一人力资源政策附属办法之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及长远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人员招聘流程和人才选用机制,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体规划目标,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公司的人员招聘采取“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通常都要求经过公司统一组织的笔试与面试,根据笔试及面试结果,综合其他相关条件择优录用。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体规划目标要求,对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进行分析,从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配置合理性等方面入手,结合公司项目建设、生产准备和各部门用人需求,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员工招聘计
2、划。第四条年度员工招聘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员工招聘计划是招聘工作的依据,计划执行中可根据情况变化,制定员工招聘增补计划,增补计划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五条本办法所指招聘为公司外部招聘,适用于应届、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第二章人力资源需求申请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岗位缺员情况,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附表1)并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送和审批;人力资源部只有在公司内部人员调整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实施招聘。第七条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应在要求到岗时间前的1至3个月内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在要求人员到岗时间前完成招聘计划。
3、第八条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中应详细载明岗位名称、专业和学历要求、相关技术职称、上岗执业证要求、需求人数、需求原因、性别年龄身高(必要时)等重要信息;除此之外,根据实际情况还应注明岗位职责描述、相关工作经验要求和其他特殊要求。第九条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的审批程序为:部门申请人f部门负责人一公司分管领导意见f人力资源部审核f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审批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第三章招聘途径第十条基本的招聘途径包括:报纸、招聘网站、招聘会、洽谈会、猎头等。人力资源部应选择适宜、低成本的招聘途径,制作规范、能充分保证和体现公司形象的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应包括招聘计划、公司简介、发展规划和愿景、竞争
4、优势、工艺技术特点、薪酬和福利待遇、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第十一条以网站、报纸等方式登载招聘广告,公司简介等广告辞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宣传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刊用;若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进行招聘,则不需审批。第十二条招聘工作的方式主要有:到目标大中专院校举行现场招聘会、参加人才市场供需见面会和网上招聘等;具体实施时通常按以下流程完成招聘工作:通过看公司宣传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介绍公司情况,收集求职信、个人简历等资料,对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到公司工作的毕业生或其他社会人员进行登记,同时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招聘计划、各专业特点和供需形势,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初试者名单,
5、初试者名单由用人部门参与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向合格应聘者发出初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初试。第四章甄选程序第十三条初试:a) 初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公司,必要时也可以在招聘现场进行。由招聘主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b) 现场要求初试者出示初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并当面填写应聘登记表(附表2)。c)初试主要以笔试为主,同时现场考评人员应细致观察初试者言谈举止,对疑点或不确定情况做好相关记录,为复试提供详尽的资料,待复试时重点考察。d)笔试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专业测验(由公司用人部门拟订试题);(二)IQ(智商)测验;(三)EQ(情商)测验;(四)领导能力测验。五、初试结束后,由人力资
6、源部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及时将甄选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确定复试人员名单。第十四条复试:一、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从应聘者的外在形象、身体状况、价值观、人际交往、沟通判断能力、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专业知识能力和到公司工作的意愿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并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设置情景模拟题,对应聘者进行全方位测评,以保证招聘质量;二、一般人员的面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等组成面试小组共同面谈;拟招聘为业务主办(含)以上人员的面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公司党政领导等组成面试小组共同面谈。第十五条面试结束后,将初试和复试成绩汇总,并经现场面试小组集
7、体合议后,对每位面试者给出明确的评定。第十六条经综合评定拟录取的一般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报总经理批准后,确定最终录用名单;经综合评定拟录取为业务主办(含)以上人员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确定最终录用名单。第十七条确定最终录用者名单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录用者进行有效的背景调查,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学历、经历、表现及离职原因等进行核实查证。背景及资料调查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用。第十八条每位面试者的资料(文字、音像等类型),都应编号整理并归入公司储备人才档案中。第十九条对每位经评定但未录用的应聘人员,人力资源部应代表公司去电、去函或当面致谢告知,以示礼貌。第五章试用期管理第二十条公司新进人员的报到、学历验证、体检、劳动合同签订、入职培训及试用期考核、管理等相关事宜按公司新进员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修订和完善。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执行原驰宏矿业人力字(2008)2号文件中的招聘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