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宁海校区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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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宁海校区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宁海校区课桌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O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JX2023131G项目名称:2023年宁海校区课桌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最高限价(元):280000;采购需求:标项12023年宁海校区课桌椅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具体包括货物的采购、供应

2、、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工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0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无;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0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服务

3、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1%,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

4、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至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Oo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

5、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开标地点(线下):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

6、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

7、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8、s:WWW)”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

9、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

10、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

11、保证金。3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条件。0B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费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Ia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O6样品提供Ia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口否;口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O(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

12、话:o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序号*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7方案讲解演示El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分钟。(2)方案讲解演示选择方式三: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

13、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开标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方式三:投标人根据笫三部分采购需求三、功能演示说明提供演示视频,开标就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演示视频以匿名加密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O,邮件主题及视频命名方式:项目名称+演示视频,开标后投标人再将密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进行解密,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未提供演示视频的作无效标处理。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

14、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El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M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Zo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

15、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报价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标项1序号*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单人桌,属于工业;单人椅,属于工业;多媒体教室升降桌,属于工业;研讨宝桌,属于工业;研讨室凳子,属于工业;数控实训室桌,属于工业;数控实训室椅子,属于工业;教室桌子,属于工业;教室椅子,属于工业;教堂白板,属于工业。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0无。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

16、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中标服务费口无。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元。0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供应

17、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500元的按照3500元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4特别说明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15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明若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投标人(供应商)均指联合体各方。(本项目不适用)一、总则1.1 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 义1.3 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

18、购代理机构。2.3 “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

19、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

20、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

21、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

22、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

23、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

24、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 .4.3根据关于促进自主创新进一步改进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甬资交管办(2019)1号)规定,若投标产品列入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相应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评分视同完全满足(以投标文件中提供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证明材料为准)。4.特别说明4. 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

25、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 2关于知识产权4 .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 .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6 .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6、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4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

27、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

28、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

29、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 3.1预算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5.3. 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30、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4. 1.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 3.1.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 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 3.1.5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6. 3.2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投诉时限、事项、材料等相关要求与100万以上采购项目一致。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7. 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

31、投标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 如更正

32、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4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8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组成9.1投标文件的形式9.1.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9.1.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

33、标操作指南”及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9.1.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仅用于档案保存,不作为评审依据。9.2投标文件的组成9.2.1资格文件:9.2.Ll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9.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格式见第六部分);9.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2.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2.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2.1.3.3监狱企业的证

34、明文件;9.2.L4联合协议(如有);9.2.L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9.2.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9.2.2商务技术文件:9.2.2.1符合性自查表;9.2.2.2投标函;9.2.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2.4供应商情况表;9.2.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2.7商务响应表;9.2.2.8技术响应表;9.2.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1. 2.2.10详细的交货清单及技术参数说明(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尺寸、详细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9. 2.2.

35、11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0. 2.2.12其他资料(如有)o11. 2.3报价文件:12. 2.3.1开标一览表;13. 2.3.2投标报价明细表;14. 2.3.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15. 2.3.4其他资料(如有)。16. 投标文件的编制16.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6.2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36、”,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6.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7.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7.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7.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 .3招标

37、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

38、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2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投标人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

39、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1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 .开标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终止本次采购活动。14.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

40、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 .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6 .信用信息查询16.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4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 .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7 .评标委员会17.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

42、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17.3.6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7供应

43、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 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第19页共64页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 .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

44、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9 .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不能在招标文件规

45、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采购人可视情况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若2名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上述情形的,则本项目重新招标。20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0 .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1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0

46、.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 .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 .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中标供应商拒绝

47、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l%o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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