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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禁毒工作,健全禁毒工作责任体系,保障禁毒政策措施实施,提升毒品问题治理能力,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送审稿)并报我局审查。现就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说明如下:一、立法的必要性(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禁毒政策和禁毒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禁毒工作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禁毒工作发表
2、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总书记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多策并举、综合治理,坚持部门协同、社会共治,保持对毒品的“零容忍”,锲而不舍,常抓不懈,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不获全胜决不收兵。2014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禁毒工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地方性禁毒法规、规章,因地制宜解决当地的突出毒品问题。目前,全国已有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禁毒地方法规和规章,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和超大城市,可以通过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制定一部更加符合
3、深圳城市本身的禁毒条例。(二)应对我市复杂毒情形势,推动毒品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我市一直面临着复杂的毒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禁毒工作任务,聚焦“双区”建设、“双改”示范和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重大战略部署,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我市复杂的毒情形势,解决现有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通过禁毒立法,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全力推动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明确禁毒工作职责,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强化涉毒要素管控,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提高戒毒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禁毒工作保障力度,提升我市毒品问题治理能力。(三)以特区立法形式固定已有禁毒工作经验,规范禁毒工作的迫切需要。近
4、年来,我市禁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禁毒工作的总体部署,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打击态势,持续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吸毒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等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禁毒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了全面覆盖各类学校、社会面和网络空间的毒品预防宣教工作体系,建立了禁毒社会帮扶治理工作体系,为平安深圳、法治深圳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探索、积累和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富有深圳特色的做法,这些创新举措需要通过经济特区立法加以固定,以规范我市禁毒工作,并为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条例共九章七十一条,分别为总则、禁毒工作责任、禁毒宣传教育、涉毒要素管控、缉毒执法与协作、戒毒管理与服务、禁毒工作
5、保障,以及法律责任和附则,拟规定以下几方面内容。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明确特区禁毒工作方针举措,建立健全禁毒工作机制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犯罪活动,包括涉黄、涉赌、涉毒、涉枪、涉拐骗等问题,下大力气集中整治,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条例编写中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站稳人民立场,一是立法目的规定“为规范禁毒工作,健全禁毒工作责任体系,保障禁毒政策措施实施,提升毒品问题治理能力,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二是指出禁毒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综合采取防范、打击、服务、管
6、理等措施,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手段(第三条)。三是规定禁毒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禁毒工作机制体系(第四条)。2 .建立健全禁毒责任工作机制保障,明确禁毒工作职责。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禁毒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更好的形成禁毒工作合力,明确职责,条例规定,一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建立和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第五条)。二是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市、区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的禁毒工作职责。三是授权禁毒委员会确定其
7、成员单位的禁毒工作职责(第七条),以此构建起一套完整的禁毒工作责任制,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禁毒工作。3 .建立健全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禁毒宣传教育职责。2018年国际禁毒日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在禁毒宣传教育方面,条例规定,一是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禁毒委员会统筹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第十一条)。二是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禁毒教育基地和平台,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应当利用禁毒教育基
8、地和平台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第十二条)。三是明确禁毒委员会、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在建立健全校园毒品预防教育体系方面的职责(第十三条)。四是明确公共媒介平台与文化设施的禁毒宣传职责(第十四条);五是明确交通运输经营单位与邮政、物流、快递、即时配送、仓储企业、货运代理、报关单位等重点行业,以及公共娱乐和服务业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义务(第十五,十六条)。4 .建立健全涉毒要素管控工作机制,加强涉毒要素管控。随着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与毒品有关的人员、物质及涉毒技术方法、金融资金、信息数据等非物质对象,以及易涉毒行业单位(机构)、场所部位、渠道环节、平台载体的情况管理存在法律
9、法规的空白地带。为此,条例中予以明确并提出管控措施,一是明确涉毒要素的类型(第十七条)。二是明确公安机关对涉毒重点人员实行动态管控的情形,以及不再实行动态管控的情形(第十八条)。三是建立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机制(第十九条)。四是加强对毒品、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其他新精神活性物质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物质物品的管控(第二十-二十三条)。五是明确禁毒监控要素对象及其管控机制(第二十四条),包括:禁毒监控物质的发现和报告机制(第二十五条);禁毒监控物品的管控机制(第二十六条);涉毒方法、技术、工具等信息数据的管控机制(第二十七条);涉毒金融资金管控机制(第
10、二十八条)。六是明确提供歌舞、演艺、住宿、休闲、康健、游戏和互联网上网等公共娱乐和服务的场所与邮政、物流、快递、即时配送、仓储企业以及货运代理、报关单位的禁毒管控机制(第二十九-三十一条),明确互联网平台涉毒信息的管控机制(第三十二条)。七是要求建立涉毒要素管控重点行业禁毒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禁毒重点行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第三十三条)。八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岗位建立涉毒筛查制度(第三十四条)。5 .加强缉毒执法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缉毒执法协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坚决摧毁制贩毒团伙网络,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
11、延的土壤。条例对近年来深圳在缉毒执法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一是强化禁毒委员会的协调职能,规定禁毒委员会应当协调、组织、推动公安机关、海关等缉毒执法部门,以及铁路、民航、海事、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工业信息化等部门,加强毒品查缉堵截工作,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侦查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机制(第三十六、三十七条)。二是加强公检法对新型毒品案件的研究,对于涉及尚未列入国家规定管制目录的具有成瘾性且易被滥用的或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物质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等新型毒品犯罪问题,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会商和协调机制(第三十八条)。三是在协作交流上明确跨部门缉毒执法协作
12、、地区间缉毒侦查协作、与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缉毒执法部门禁毒交流与协作的机制(第四十一、四十二条)。6 .健全完善戒毒综合管理与服务机制,明确对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的职责与义务.吸毒人员本身具有多重属性,是违法人员,是药物滥用人员,也是受害者,需要特定的管理和帮扶,让其回归社会。条例对管理帮扶的机制、内容以及部门职责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戒毒综合管理与服务实施分类评估、分级管理、综合干预,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促使和帮助其戒除毒瘾的方针(第四十三条)。二是规定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第四十四条)。三是明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延伸跟踪指导职责(第四十
13、六条)。四是对吸毒人员自愿戒毒,提出政府应当加强对自愿戒毒工作的组织指导,出台自愿戒毒管理办法,支持自愿戒毒工作(第四十七条)。五是对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做出了专门安排,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的建设,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或者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开辟专门区域,鼓励、支持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合作等形式,利用本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第四十九条)。Z强化禁毒工作保障,健全完善禁毒工作保障机制。近年来,我市不断增强禁毒工作的保障力度,为禁毒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条例单列
14、一章“禁毒工作保障内容,一是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相应场地设施和器材装备,保障运行经费(第五十一条)。二是提出支持禁毒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禁毒工作,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在必要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禁毒服务(第五十二条)。三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在促进禁毒科学研究及科技应用上的职责或义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毒品问题治理领域的科学研究(第五十三、五十四条);四是建立毒品违法犯罪的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第五十五条),加强戒毒康复人员的医疗就业保障(第五十六条)。8.健全完善禁毒法
15、律责任追究制度,为条例规定的措施提供支撑保障。一是贯彻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禁毒职责与义务都明确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对于未履行禁毒义务的,多数情况下首选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最后选择罚款、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等更重的处罚。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条例以习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法治思想,根据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实际,对现有制度作出变通和创新规定。(一)将“毒品问题治理”“涉毒要素管控”等禁毒工作理念引入条例内容。“毒品问题治理”“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效能”
16、“涉毒要素管控”等近些年在禁毒工作中广泛出现,但大部分省市的条例还没有及时将这些新概念、新理念、新内容吸收进入条文之中,我们在起草中进行了消化吸收并有多处体现,一是条例在立法目的中明确“提升毒品问题治理能力”(第一条),在工作方针中明确“提升毒品问题治理现代化水平”(第三条)。二是将“毒品管制”扩展为“涉毒要素管控”(第四章),除了对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控外提出禁毒监控物质的概念。三是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毒品问题治理(第六条),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毒品问题治理领域的科学研究(第五十三条)。(二)突出强调新技术手段在禁毒工作中的运用。条例注重结合深圳的城市特质以及我市禁毒工作的实际
17、需要,明确在禁毒工作中统筹运用包括科技在内等多种手段,提升毒品问题治理现代化水平,条例中多个章节体现了相关内容,一是第五十三条关于禁毒科学研究的内容中,将“加强禁毒科研经费保障,支持禁毒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前沿科技在禁毒领域的研究和应用,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列为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并且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可以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建立禁毒科研平台,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支持”。二是第五十四条关于禁毒科技应用的规定中,明确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禁毒委员会“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在禁毒监测预警、执法查处、预防宣教、管理服务等禁毒工作中
18、的应用”,“政府职能部门、数据持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与禁毒工作有关的数据和信息,实现禁毒数据和信息共享共用,做好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同时,对于社会与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禁毒形势、政策和大众传播技术的变化,及时调整、更新和优化宣传教育内容、手段”,以适应禁毒工作需要。此外,条例在结构上与禁毒法与广东省禁毒条例相比,一是单列“禁毒工作责任”为一章,健全禁毒责任工作机制保障;二是将“毒品管制”改为“涉毒要素管控”,搭建完善涉毒要素管控体系,推进毒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单列“缉毒执法与协作”为一章,强调禁毒工作的全链条,并突出区域合作和部门协作的重要性;四是将“戒毒措施”修改为“戒毒管理与服务”,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五是单列“禁毒工作保障”为一章,加强禁毒工作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