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素保障创新2022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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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着力破除阻碍要素科学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市场化交易、差异化配置、内生性挖潜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省级统筹和分级配置相结合、破解制约和健全机制相结合,促进要素保障能力及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提升。二、主要任务(一)创新能耗指标保障。1.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控制范围。按照国家要求,以各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生产烯燃、芳烧、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的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统

2、计局、省能源局)2,鼓励各市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能源增量,50%由省级统筹,50%留给所在市。留给各市的新能源能耗指标增量,除国家和省级布局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应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统计局、省能源局)3 .指导各市用好“十四五”1500万吨能耗指标增量。对于各市分配获得的“十四五”能耗指标增量,允许各市统筹用于本市“十四五”期间非“两高”项

3、目建设。3月底前,启动编制全省用能预算管理工作方案指导各市按照用能预算管理要求,对“十四五”能耗指标增量分年度、分批次科学使用,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4 .支持各市推进高耗能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对“两高”行业跨区域(含向省外转移产能)整合腾出的能耗煤耗指标,分行业按照不同比例实行省级收储,除焦化、煤电行业外,其他“两高”行业均按照转出市留存50%、省级收储50%的方式进行指标配置。其中,省级收储的指标优先用于产能转入地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5 .开展2022年度能耗指标收储交易。3月底前,启动2022年度能耗指标收

4、储交易,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允许通过依申请使用或市场竞购方式,给予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能耗总量50%的指标支持6月底前,完成全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工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山东产权交易集团)6 .“过桥”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两高”项目。对于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大“两高”项目,能耗替代市级负责筹措部分暂时确实有困难的,由项目所在市作出承诺并编制提出“十四五”规划期内分步筹措方案后,可通过省级能耗指标收储交易以“过桥”方式先行保障。项目所在市需按照承诺到期返还省级,到期不按承诺返还的,暂停该市除涉及民生的所有“两高”项目审核,取消该市新建

5、项目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资格。(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7 .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方式。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制定山东省“十四五”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实施方案,按照“强度优先、总量为辅”的思路,对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频次等予以优化完善。对评价结果完成较好的市通报表扬并给予财政资金奖励。(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二)创新土地保障。8 .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服务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各专项规划的引领和衔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对省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以及市、县(市、区)新旧动能转换“十

6、强”产业项目、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项目,继续做好“两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一致性处理,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持。(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9 .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支持。用好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村民建房新增用地由国家配置用地指标的政策,争取更多国家用地支持。用好国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交易政策,适度购买跨省指标补充山东省新增用地。(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10 .实施重大项目新增指标提前预支政策。在国家明确2022年新增土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前,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省市县重点项目允许预支用地指标,预支数

7、量控制在2021年各市核补指标的50%以内。(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11 .加大存量土地盘活挖潜力度。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量基础上,根据山东实际再上浮10%作为省级任务,增加“增存挂钩”核补指标数量。(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12 .深入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一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各片区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标准地出让形式,并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进一步深化“多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三)

8、创新资金保障。13 .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融资保障。对照2022年2000个省级重点项目清单,逐一开展“咨询-对接-培育”全链条融资服务,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机制,确保对接率达到100虹(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4 .强化小微企业发展融资保障。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优惠利率贷款投放。(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15 .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将小微、涉农、科创、制造业、“专精特新”等更多市场主体纳入金融

9、辅导范围,稳步扩大金融管家试点范围。(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16 .推动更多企业挂牌上市。与深交所、北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签署服务山东基地共建协议,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推动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推动传统产业领域优质成熟企业借助沪深主板、港交所等实现转型升级。2022年,全省新增上市公司超过30家。(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山东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7 .建设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完善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主要银行机构接入,引导条件成熟的市接入省平台。对接主要数源部门,对政务数据金融领域应用实施综合治理和开发使用,实

10、现对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2022年年底初步形成数字化综合金融服务生态。(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大数据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以及相关数源部门)18 .积极推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4月底前,制定济南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聚焦涉农信用信息整合、公益及半公益项目融资等改革任务,加快建设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推动威海市创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19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山东省碳金融重点项目库,利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

11、用专项再贷款两项政策工具,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符合两项政策工具支持范围的项目。推广碳排放权、用能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专营部门或柔性团队。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碳中和、碳达峰领域。发挥好绿色金融研究院咨询服务功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四)创新环境容量保障。20 .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严格落实“四上四压”要求,将腾出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支持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污染物总量指标市域内平衡,指导各市充分挖掘污染减排潜力,统筹市域内的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保障全省重点项目建设。(

12、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21 .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从“十四五”期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污染物减排方案应于新项目投产前全部完成。(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22 .鼓励排污单位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排污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可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23 .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用市场化手段拓宽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来源,指导东营、临沂2个试点城市完成排污权收入管理、价格管理、交易流转等配套政策制定。9月底前,完成全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搭

13、建。(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山东产权交易集团;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24 .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执法。将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项目和环保管理水平先进、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行“无事不扰”,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企业问题整改核实通过企业服务端线上办理,问题整改审核时间由1个月压减至3天以内,2022年非现场执法数量较2021年提高10%以上。(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五)创新数据要素保障。25 .强化数据资源平台支撑。提升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强化省级主节点建设。推动建设县级数据节点,开展试点建设,促进数据跨级跨域共享应用。(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配合单位:相关数源部门)26

14、.推进公共数据深度利用。开展“数源”“数治”“数用”行动,完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各类专题数据资源库、主题数据资源库,按需拓展数据字段项。加快推进各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配合单位:相关数源部门)27 .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建好用好数据要素创新创业共同体,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有偿使用等新模式,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建设完善数据交易平台,推行数据(产品)登记制度。6月底前,指导数据交易公司制定相关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细则及标准规范,完善数据交易平台运行规则。12月底前,指导数据交易公司出台数

15、据产品登记相关标准。(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配合单位:相关数源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创新要素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加强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调度督导,定期总结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情况,增强政策联动性和协调性,提升要素利用水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政府部门全覆盖,监督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在出台涉及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涉及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政策措施抽

16、杳,对发现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等违反公平竞争审杳标准的政策文件,政策制定机关要及时修订或废止。(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三)持续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聚焦国家和山东省规划方向和战略任务,动态优化调整“亩产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9月底前,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完成2021年度工业企业分类评价,探索开展省市县分级、分区域、分行业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实行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四)积极争取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全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大汇报衔接力度,争取纳入国家综合改革试点范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五)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建设。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交易平台数字化水平,年底实现交易数字化、见证数字化、监督数字化及信息记录数字化。健全数字化发展制度保障,出台数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数字化运营制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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