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某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3篇.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79487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33.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某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3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2023某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3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2023某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3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2023某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3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2023某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3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某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某区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3篇.docx(2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1XX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2XX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实施方案1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系列部署,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压倒一切的位置,牢牢守住安全工作底线。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县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

2、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整治对象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燃气具生产销售安装企业。三、重点整治内容(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一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投入、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

3、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重点检查各液化气站使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等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等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二)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工商企业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燃气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检测检修情况,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

4、企业)(三)学校食堂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学校食堂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四)农村居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实现了农村天然气管理全覆盖。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检查村居用户用气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保证安全条件相对稳定。四

5、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方便、设施不关闭,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等现象。六是检查供气企业是否留存检查记录,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宣传。(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五)城镇居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县城居民用户是否存在管线锈蚀严重、超期服役、私拉乱接和冬季采用燃气炉直接燃烧取暖等情况。二是检查超期服役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对超期服役燃气设施进行了集中摸排,是否制定了分批次改造计划。(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

6、)(六)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一是检查是否对存在超期服役管网、占压管网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查整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地下燃气泄漏到下水道、泄漏到密闭空间等形成大范围爆炸的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对缺损或破坏的警示标志进行及时维修。四是检查是否根据目前对地下管线普查的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并登记造册。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地下管网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七)检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效果。一是检查已开展的打击

7、无证经营、打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活动效果。二是检查是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在工业企业内部设立CNG、LNG供气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输CNG、LNG等行为。四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擅自设点、倒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等行为。(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八)供气服务。一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按照两年一次的标准到住户家中开展燃气检查、指导和安全知识宣传。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

8、是否按照标准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场所,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并提供到位的咨询、报修、充值、抢修、检测等服务。三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市、县级部门气价文件售气,是否存在随意提高供气价格问题。四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对用户更换燃气表、燃气报警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收费较高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四、工作要求(一)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工地食堂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督导、调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二)县交通运输局负

9、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三)县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四)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五)县应急局会同县经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七)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燃气长输管线进行监管,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

10、定价行为进行监管。(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十)各乡镇(街道)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全面工作。(H一)各燃气企业负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五、工作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

11、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县级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

12、查检查。县住建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二(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

13、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XX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2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深刻吸取宁夏银川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开展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

14、行动”)。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标本兼治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

15、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1.督促用气餐饮场所包含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农贸市场、大型综合体、星级酒店、商住混合体、单位食堂等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确保IO0%能正常使用,在6月底前100%完成安全公示挂牌。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 .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整改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整改

16、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隐患。(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 .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停止使用不合格气瓶、工业丙烷气瓶。(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 .督促整改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IoO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 .督促整改在厨房内同时使用燃气、醇基液体燃料、煤炉等明火炊

17、具的行为,严查违规售卖醇基液体燃料的行为。排查发现使用“双燃料”,各职能部门要立即处置整改。(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1.开展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治理,对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的站点,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突出打击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气瓶等行为,涉及的燃气经营企业溯源倒查一律停产整顿,开展经营许可条件核查,未达条件的吊销许可。(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深化燃气场站安全标准化提升,在完成燃

18、气场站设施提标改造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场站标准化评估,全面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按照“红、橙、黄、蓝”四色标准,实行分类差异化监管,倒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组织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全面核查气瓶充装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组织燃气经营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培训,确保培训人数和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6 .在用户终端开展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加臭情况抽查,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二甲醴检测。(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7 .组织开展居民用户燃气设施检查,对存在隐患的

19、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燃气企业要坚决予以停气,并报备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8 .重点督查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拒不执行的停产整顿。(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9 .开展打击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运输燃气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隐患。1.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连接软管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

20、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0 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隐患。1.开展燃气市政管道占压整治排查,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全面实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人

21、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1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组织管道燃气企业开展燃气管道普查和安全现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方案;完成压力管道安装监检、使用登记全备案。(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2 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涉及燃气管道的第三方建设、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企业共同制定保护和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3 对老旧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在全面排查我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底数的基础上,制定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加快完成2023年老旧燃气管道改造2

22、95.85公里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工信、发改、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常态化安全检查;乡镇(街道)、村(居)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

23、查整治工作机制。(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单位务必认真履职,用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吊销证照、关闭取缔、联合惩戒等措施,坚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应罚必罚。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

24、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事故警示教育、典型执法案例等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根据*月*日全市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的要求,各单位每月*日前将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报送XX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区城管局),以便汇总梳理后上报市安委会。XX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我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城镇燃气运行安全,根据XX省安委会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

25、项整治工作方案(X12023)X号),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结合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整治重点聚焦夜市、烧烤店等九小场

26、所,以及酒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各类餐饮场所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管线改造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化解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一)餐饮场所燃气管理。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铭牌与使用介质相符且应设置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以及连接管、调压器等配件。燃气管道是否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是否存在腐蚀、漏气。气瓶间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或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以及私接“三通”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安装燃

27、气泄漏报警器和切断等安全装置或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证书。充装企业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醴。燃气运输企业是否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三)居民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居民用户是否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无3C认证、超过燃气具判废年限8年的灶具、快速热

28、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锅炉等燃气具,以及不合格气瓶、调压器。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是否老化松动。居民用户是否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是否严重锈蚀。老旧小区是否存在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四)燃气现场作业及管线施工管理。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是否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是否落实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是否落实第三方专人监护。是否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涉及阀门井维护、检查井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是否制定专项方案、是否遵循“

29、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是否落实作业现场人员监护等。(五)燃气具生产销售及气瓶充装管理。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是否符合生产和销售安全标准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证是否有效,现场作业人员否持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是否存在“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三、工作安排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7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6日前)。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

30、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6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燃气安全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开展好此项工作。(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7月25日)。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组织企业自查、属地检查、部门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查立改,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

31、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20至31日)。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动态清零;对发现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完善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形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省、市安委办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和暗访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安排另行通知)。四、职责分工(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

32、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将餐饮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切断等安全装置,商业燃具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列为入户检查重点内容。会同相关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线索移交本级有关部门(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进行查处。(二)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燃气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按照XX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十一条,行使住建部门行政处罚权,配合住建部门对检查发现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3、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燃气经营企业和非法经营站(点)进行处罚;负责对户外流动摊点燃气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负责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实施查封扣押。负责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企业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对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五金商店等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经

34、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三)商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切断等安全装置,商业燃具设置熄火保护装置,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四)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

35、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督促所属单位用气场所完成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五)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及燃气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单位用气场所完成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36、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督促行业内用气场所完成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八)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新准入市场主体审批及经营许可延续审查,联合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资质的燃气经营企业暂扣、吊销燃气经营许可。(九)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十)教育、工信、民政、文旅、卫健等其他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

37、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切断等安全装置,商业燃具设置熄火保护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管道天然气或气改电。(十一)镇(街)、村组(社区):发挥基层网格力量,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止辖区内燃气违法经营、违规使用和占压、损毁燃气设施的行为,及时报告、协助处理涉及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十二)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对燃气场站、设备、管道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规定定期开展用户安全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燃气的用户开展设施检查,对查出的隐

38、患,协助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企业可采取临时停止供气等措施;抽调专业人员配合各镇(街)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和燃气安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落细落实,明确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分片包干、分工负责,对照燃气安全检查指引(见附件1),抽调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一家一家“过筛子”,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二)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燃

39、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安全管理无盲区。要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智慧水平。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城镇燃气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平台建设,促进数据共享,提升政府监管和企业运营智慧化水平。(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修订完善城镇燃气事故、处突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配齐各类物资、器材、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处突应急能力。(五)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通过12345热线、网络信箱等渠道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要主动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