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共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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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镇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乡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为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机关,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全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作,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原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以下若干制度,请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遵照执行。一、考勤制度(一)签到签退制度1.所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实行出勤签到签退制度。2,每天出勤签到签退实行上午、下午、晚上三次,上午签到为8:30以前,下午为17:30以后,晚上为20:00以后。3 .干部职工出勤签到签退实行积分制。上午、下午分别按时签到签

2、退各记5分,晚上按时签到记10分。值班人员当天值班签到满勤记90分。4 .出勤签到签退由党政办专人负责,不得补签和代签。发现补签和代签,将进行严肃处理。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白天在6小时内加计20分,超过6小时加计50分,晚上在6小时内加计50分,超过6小时加计100分,加计分由负责带队领导确认后,由党政办统计,当月满勤为500分。5 .机关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出差,须凭乡主要负责人批示的有关通知,方可离岗参加。因公出差视同正常出勤。6 .出勤情况实行公示制,党政办每周一统计公示上周的出勤情况,公示无异议经乡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党政办存档管理,年终工作绩效与全年出勤总积分挂钩。(二)请假制

3、度因事(病)需要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的报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须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批准;班子成员请假必须报乡党委书记批准,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每天扣除积分10分。全年无故累计旷工15天,当年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请假期间不计算出勤,不扣积分。扣除积分以月为单位,直到归零为止。二、值班制度1 .乡机关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替、换班,班子成员须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其他工作人员须请示带班领导,经同意后方可替换,无故不参与值班,以旷工处理。值班人员必须在乡机关住宿。2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热情接

4、待来访人员、接听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和机关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如遇突发事件、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乡主要负责人汇报,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三、学习制度1 .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结合起来。具体学习内容由宣传办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作出统一安排。2 .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以个人学习为主,按时间节点完成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和其他学习任务,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集体学习每周一次,由党政办组织并做好考勤和记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5、每月一次,学习内容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由党政办提前通知。3 .学习考核:把坚持学习情况、完成学习任务情况作为机关干部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集体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须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缺课内容要及时补上。对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以旷工处理。四、会议制度1 .党政办负责落实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及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各项会议;其他会议由分管负责人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各办公室组织落实。各站所办参加的县直部门相关会议精神要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分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及时向乡主要负责人汇报并提出工作落实方案和措施。2 .机关干部职工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并实行签到制,不能参

6、加会议的须向乡主要负责人请假。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会的每次扣积分10分。3 .精简各类会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并由党政办协调落实。需要各村书记参加的会议,须经乡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组织召开。五、内务管理制度(一)公务用车管理1.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确因紧急公务特殊情况需要用车,须请示乡主要负责人同意,按照程序申报后方可用车。4 .公务包车履行报批手续。因应急维稳、抢险救灾、公务出差、检查督查等特殊原因确须包车的,由党政办填写派车单,报请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安排车辆。未经批准而私自用车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自理。5 .

7、严格控制公务包车费用。党政办开具派车单必须注明费用标准,财政所凭派车单和发票结算。(二)公务接待制度1 .来客接待就餐由接待的分管负责人通知党政办并报主要负责人知晓,原则上一律在乡机关食堂就餐,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用餐,须经乡主要负责人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2 .来客接待既要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食堂接待用餐标准为每人25元,机关食堂所有接待一律不得使用酒水。3 .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严格实行“四单合一”,即公函、就餐通知单、菜单、财务票据,确无公函的由牵头接待部门注明情况。食堂就餐需陪餐人签字,费用报销实行日清月结。(三)卫生管理:1 .公共区域、会议室卫生由工勤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由食堂工作

8、人员负责,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2 .各办公室、宿舍卫生由各人负责,清扫的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箱,共同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四)办公用品、打(复)印管理1 .各办公室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物资,由部门向党政办提出使用计划,报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采购、分发,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2 .各部门要加强对办公用品及物资的管理,注意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类由财政所统一登记,明确专人管理。3 .各办公室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打(复)印费。各办公室不得擅自外出打(复)EJ,数量多的材料外出打(复)印,须经乡主要负责人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镇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为

9、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效能”,塑造我镇良好形象,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一、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是严肃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我镇形象的日常工作管理机制。1、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内勤人员出差、下乡要做好出勤登记,一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2、严格遵守请销假纪律,因事因病请假,按规定填写请假单。请假时,一般工作人员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2天以上的,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请假期满后,及时销假。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要

10、以电话委托或委托他人的形式请假,并在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3、上班时认真保持个人穿着及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做到文明、热情、高效服务,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同志,干好每一天工作。4、务求工作效率,凡属于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都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明确答复办理时间。二、窗口服务制度窗口服务制度是设立办事(受理)窗口,负责接待群众,并确定专门人员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搞好优质服务的工作举措。把所有审批事项一律进入窗口办理。1、做好各进驻部门窗口衔接工作,主动为前来办事者提供审、核办事前后程序服务,发挥窗口作用,维护我镇形象、提供便民服务。2、全镇上下要树立部门围

11、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思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的优质服务。三、办事公开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是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内容以及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效能的工作机制。1、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办事方便,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2、公开办事程序及需提供的相关文书材料等,通报中心窗口地址、联系电话。3、在各科室、单位公开工作职责及相对应的工作人员职责。四、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是根据群众对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服务的制度。1、对办事群众来机关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

12、即为首问责任人。2、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言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要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做到热情接待和服务,给群众满意的答复。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负责联系承办人;当承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引导群众填写首问登记表,并为群众代为办理。3、群众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告知应找哪个部门,怎么找,并给予其他必要的帮助。五、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服务对象到本单位办事或咨询有关事项时,承办人必须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一次性告知办事事项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有关手续及应提供的相关文书材料等,不使群众跑第二趟

13、的工作规章。1、申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但因情况特殊需要向领导请示后办理的,承办人应该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并作出办结承诺。2、对符合规定可以办理的事项,由于手续,材料不齐不能及时办理时,承办人应一次性清楚地向服务对象告知所办理或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需要提供的文书材料及办结承诺时限等事宜。3、当服务对象要求办理或咨询的事项受理后,在办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新的政策规定或发生变化而不能办事时,经办人必须将变化情况在办结时限内及时告知服务对象。4、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办理的,承办人应及时告知其原因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服务对象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六、限时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

14、是要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文书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应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作出工作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工作制度。1、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规定时限要求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2、对镇党委政府作出的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的事项,应按通知要求办结。3、按照办理事项的规定时限要求,可以提前办结的,应提前办结:在规定时限内,因申办人需要,对办事时限要求提前的,要努力创造条件,满足申办人要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满足申办人要求的,承办人要给予合理的解释。4、对无办结时限规定的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申办人作出办结承诺,并严格按照所作承诺办理和落实到

15、位。5、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有关问题需调查处理的,承办人要按照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在两个月内查处结果,结果以书面形式给群众予以函复。七、否定报备制度否定报备制度是机关工作人员在受理申办事项过程中,遇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否定办理的事项时,应将否定事项及相关情况向领导或上级机关报告备案的制度。1、否定报备的条件(1)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2)在办理过程中,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等情况发生变化、停止办理的;(3)经调查核实,申办人提供的文书材料、手续等情况失实的。2、否定报备的内容(1)承办单位、科室和经办人姓名;(2)申办单位名称或申办人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16、(3)申办事项;(4)否定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原因。3、否定报备的形式由经办人填写否定事项报备表,经分管领导阅批后进行报备。同时,向申办人作出反馈。八、诫勉教育制度诫勉教育制度是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给予批评,教育,促进改正提高的一项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情况属实,其情节轻微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一次,给予效能教育谈话,并由被教育者写出书面检讨,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违反两次,发给效能诫勉告诫书,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违反三次,在全镇进行效能通报批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九、失职追究制度失职追究制度是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

17、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其工作责任的制度。1、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故意、过失、渎职、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致使国家、集体或服务对象受损失,造成不良后果,情况属实的,依照本规定追究其失职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失职:(1)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应该在即时、限时服务的承诺下迅速办理而又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撤离职守,工作相互推诿,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3)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4)一年中,违反机关

18、效能建设有关制度的规定达三次以上的;(5)对群众举报或来信来访不及时处理的;(6)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单位乃至社会造成不良后果的;(7)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责任差错达三次以上并造成后果的;(8)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3、责任追究和查处(1)失职责任人和所在单位应当在事发后15天内办结失职事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结期限,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延长至一个月。同时,应向申办人反馈延长期限的理由;(2)根据工作需要,对失职责任人给予调整工作岗位;(3)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4)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被追究的工作人员对追究失职决定

19、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要求复核;对复核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6)复核、复查期间,不停止追究失职责任决定的执行。十、绩效考评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1、主要依据:*镇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2、考评对象:全镇干部职工。3、考评时间:在每年的12月份至次年1月中旬进行。4、考评内容和形式:(1)以月工作考核结果为基础;(2)同诫勉教育和失职追究情况相结合;(3)考评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创优争先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一、考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完善健

20、全内部管理机制,制定本制度。(一)考勤。1.指纹考勤签到。每个工作日分上午、下午上班均要签到,每个工作日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无请假说明的,按旷工处理,考勤签到一律用本人指纹录入或人脸识别为准。2 .外出登记审批。实行工作纪实制度,工作人员凡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室的,应事先征得局领导或科室负责人的许可,并在工作人员去向牌上明确显示。若出现造假情况,均按擅自离岗处理。3 .处罚惩戒。工作人员上班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或无正当理由未指纹签到的,发生1次进行通报,一个月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由相关领导给予谈心提醒教育。(二)请假。1.请假程序规定。由本人事前写出请假申请,按管理权限审批后由综合科备存,请假期间

21、要确保通讯联络正常。如确有特殊原因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按审批权限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口头说明,事后及时补办手续。请假期间,因私出国(境)的,须至少提前半个月,报局主要领导审批。2 .请假审批权限。局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至2天(含2天)的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上的,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局班子成员请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请假期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岗的,须按审批权限规定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返岗后到综合科补办手续。逾期不归并未批准的,视为缺勤。3 .处罚惩戒。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上班或假期已满却无正当

22、理由逾期不归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纳入年度考核和效能考核。4 .年休假。工作人员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等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以上假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3)工龄已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3、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出现前款4类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年休假应不影响工作,如影响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休假人及相关审批人责任,年休假期间如出现紧急任务需马上到岗的,须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否则按缺勤处理。5 .事假。正式工作人员应休满年休假期再请事假,其事假期间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6 .病假。连续或一个月累计请病假15天以上的,须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科医师出具诊断意见(同一病情如无特殊原因,应当由同一医院出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养治疗,住院人员可先委托他人代填请假单,出院后再予以补齐相关资料。7 .婚假。根据有关规

24、定,本人结婚的,婚假为3天,假期工资及福利待遇照发。如有特殊原因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将婚假延后休息,但不得多次分时段执行,仍需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8 .产假。根据有关规定,符合计生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假15至30天,难产(剖腹产)增加15至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经医院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9 .丧假。直系三代以内血亲及直系姻亲(仅限于配偶父母)过世的,可给予3天

25、以内的丧假。10 .探亲假。探亲假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三)加班值班补休。1.加班规定。因公出差、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以及参加会议活动占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不视为加班。2 .值班规定。值班期间,可根据安排,参与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3 .审批规定。加班后按审批权限由科室(中心)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签加班记录单,加班单要求在5天内报综合科备案,补休时间要就近在1个月内,申请补休参照请假程序执行完成后方可安排。4 .补休规定。加班时间可安排补休形式给予补偿。补休时间按半天为单位计算,在法定工作日连续延长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可安排补休半天;连续延长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及以上的,可安排

26、补休1天。(四)公布。综合科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月考勤工作,定期报主要领导核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和通报。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二、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极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代理核算工作实施方案,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组织领导。根据会计法及相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单位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分

27、管领导、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在自已职权内承担相应职责。为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和扩大支出透明度,局成立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财务管理由指定的副局长分管并负责一支笔审批,日常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第二条预算收入管理。按照部门预算要求,综合科应根据局机关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及时编报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预算需报具体项目,根据经费的需求和可能,初审汇总平衡并征求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讨论,局长办公会(党组会)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市财政局。机关各项费用支出应按照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范围、额度安排各

28、项开支,对超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一般不予安排开支。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第三条经费开支审批。工作人员报销有关费用一律凭正式发票和符合有关规定的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安排此项工作的局领导签署意见,经综合科审核,分管财务局领导一支笔审签后方可报销,主要领导原则上不直接签批经费支出。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权限在5000元以内,超过5000元的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或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核签批。大额资金使用应遵循“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大额资金在1万元以上和专项资金开支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局招投标

29、小组按程序进行招标,并监督落实。每月经费使用情况由综合科向机关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在学习例会上通报。第四条往来款项管理。因公出差或其他公务应使用公务卡或由综合科凭发票直接汇入对方账户,出差返回或公务卡消费后15日内应报销。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第五条经费开支报销规定。经费开支报销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一般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结算需提供刷卡小票及发票。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填制日期,款项内容(用途)、金额,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

30、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多联套写凭证,不得拆开分张单写。除在特殊情况下给予的小额救助外,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1 .差旅费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驻京、赴省接访劝返经费按有关规定报销。2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由主办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定,经分管财务局领导同意后列支。3 .业务招待费应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支出。科室(中心)招待来人来客必须经局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科统一安排,未经局领导批准的进餐票据,不予报销。单位招待费、会务费、培训费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4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原则上由综合科统

31、一采购,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各科室(中心)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未经批准其他科室(中心)不得自行购买。各科室(中心)确因工作需要购置电脑、照相机、打印机、空调等大宗、大件物品或专控商品,须经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研究或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由综合科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后方可购置和实施,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列入移交。较大支出的维修及各项长期支出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购置或决定服务单位,以节约开支。5 .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局领导直接安排的加班无需申请),由科室(中心)负责人安排加班餐,多科室(中心)共同加班的,由综合科

32、安排加班餐,其标准为40元/人餐(只限双休日和节假日中、晚餐),未经局领导批准或超额部分进餐票据不予报销。6 .车辆安排一般经局领导同意,综合科备案后,在市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用车,一般由副处级以上领导带车。7 .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因病住院,由局工会统筹安排一次性慰问;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由局工会统安排吊唁。第六条票据、印章管理。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应分开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须事先请示主要领导批准。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购入物品,都应记

33、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第八条附则。具体财务管理按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文件执行,如有调整,依据最新文件执行。三、值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确保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肃机关值班纪律,强化值班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值班工作安排。节假日要

34、安排好值班工作,并由局领导带班。局机关值班事务由综合科编排,报局领导审签后下发各科室(中心),并公布执行。(一)值班时间安排。值班时间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其他需要值班的时间。(三)值班纪律及相关规定。1 .值班时间内确保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始终保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如遇事或外出应事先与同事协商,报经值班领导同意后,做好调班工作,严禁出现脱岗现象。2 .值班信息报送要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接到情况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局值班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3 .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文明应答,对值班期间领导的来

35、电指示,值班人员应及时传达,落实领导要求和交办事项,密切跟踪情况进展,随时续报,做好电话记录。值班期间未办结的事项,值班人员应负责转交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办理。4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5 .认真做好交接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本班次值班人员负责将其值班情况告知下班次值班人员,下班次人员做到准时接岗。6 .综合科负责调度安排好值班的保障工作。四、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根据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编制方案,确定本岗位职责。(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

36、退役军人政策综合研究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二)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中央及省驻亳单位安置和选调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

37、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三)拥军优抚科(市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信访工作。拟订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烈属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烈士评定审查备案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移交地方

38、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体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市双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四)秘书科。承担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权益维护及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等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五)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退役士兵服务保障、政策调研、政策宣传、数据信息管理维护、

39、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帮扶解困和化解矛盾等职责任务。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一)文明礼貌,接待热情。实行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待来局办事人员(或接听询问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使用“您好、请讲、对不起、谢谢、不客气、再见”等规范服务用语。对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事项,要主动介绍给相关工作人员或科室。具体承办业务人员对来局办事人员要礼貌接待,对所提出的问题、咨询或要求办理的事项给予周到热情的答复。(一)服务周到,办事高效。认真履行职责,耐心

40、指导来局办事人员填写有关表格,讲解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要求办理的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到耐心细致地解释清楚;对来访人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三)坚持原则,廉洁从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有关事项,不故意刁难和拖延办理。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不利用工作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四)勤奋工作,争创一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做到热情、依法、负责、奉献。如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失误或恶劣影响的坚决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传真:O办公地址:*市*区*工商局大楼楼东。六、AB岗制度(一)确保工作连续性

41、。科室(中心)A岗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科长(主任)同意,并指定B岗工作人员代办其业务,避免出现脱岗现象,防止发生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等问题。外出人员回到工作岗位时,顶岗人员应及时将办理相关业务情况告知。(一)指定代办业务。机关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离岗一天以上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三)代行领导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也应实行AB岗替代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其中一名副职不在岗时,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领导职责。(四)履行B岗职责。B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

42、代A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五)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失职追究制度(一)失职种类。对失职和违纪行为要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执行。(二)失职追究。1.效能告诫。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但尚未构成党政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视情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2 .干部问责。领导干部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处置不当、用人失察等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

43、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 .违规违纪。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构成违法违纪且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4 .失职渎职。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八、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度(一)本局效能建设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效能建设工作立足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落实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

44、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运行机制。(三)效能建设实行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局效能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分管部门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效能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四)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工作日不能因学习而影响群众办事,要做到方便群众,文明服务。(五)因不落实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或落实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九、绩效考评制度(一)组织领导。成立机关效能考评工作领导

45、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我局各项绩效考评工作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绩效考评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一)考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系统全面,注重实效,连续稳定,操作简便。(三)考评对象。局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四)考评内容。考评注重业绩评定,看工作成效;注重过程监控,看工作作风;注重队伍支撑,看能力水平。(五)考评方式。绩效考评采取日常检查、过程记录、季度测评和年末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六)结果运用。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综合科汇总整理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反馈有关责任科室(中心)和责任人进行整改。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年末考核得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决定相应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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