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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2-)7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在试点中
2、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确保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为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积累经验、打牢基础。(二)工作原则一一坚持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相统一。加强中小学校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工作,完善中小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一一坚持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相融合。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总目标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教
3、育事业发展高质量。坚持先行先试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统筹领导人员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将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固化为制度机制,逐步扩大试点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打牢基础。(三)试点范围各省辖市、XX示范区、XX区党委组织部门和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在各县(市、区)和直属中小学校中,分别遴选35所办学规模较大、党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公办中小学校作为试点;省直中小学按此方案,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遴选。各地选取的试点学校要覆盖不同
4、学段(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同时兼顾党组织设置的不同形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二、重点任务(一)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严格标准条件,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配备方式,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选优配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应具有党务和行政岗位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党组织书记。校长人选应当具有规定年限的教育教学经历和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
5、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1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二)明确职责任务。在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试点学校应根据意见精神,明确党组织领导职责和书记、校长职责,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决定学校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
6、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召集和主持党组织会议,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试点学校要统筹做好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明确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学校章程。(三)健全议事决策制度。试点学校应构建以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为主体的议事决策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凡涉及党的建设、干部选任、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应由党组织研究决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
7、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试点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备案。(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试点学校应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常态化沟通机制,促进党组织书
8、记和校长常态化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会前协商机制,就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提前交换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试点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建立完善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规范完善党组织设置,把党支部(党小组)建立在年级组或学科组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
9、范化建设,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设立党委、党总支的试点学校要探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的制度和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由党员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建立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双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六)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在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试点学校应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加强队伍保障。试点学校应设置至少1个党务工作岗位,选优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试点学校还应设
10、立党建工作机构。二是加强阵地保障。试点学校应建立党员活动、党员学习教育、党群服务等党建阵地,确保党建活动开展有时间、有场地、有效果。三是加强经费保障。试点学校应研究制定学校党建工作经费标准,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实行专项列支。四是加强待遇保障。党务工作经历相当于学生管理工作经历,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如实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三、实施步骤(一)选取试点。202-年12月-202-年1月,各地由党委组织部门和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牵头,成立本地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
11、责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调研,遴选试点学校。各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试点学校名单请于202-年1月底前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二)制定方案。202-年2月底前,各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试点学校指导试点学校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准备工作。(三)推进实施。202-年3月-12月,各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各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试点学校制度,定期开展调研,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四)总结推广。202-年12月前,各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就本地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将试点工作总结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省
12、委教育工委将在各地工作基础上对全省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逐步扩大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覆盖面奠定坚实基础。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组织、教育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工作力量,统筹解决试点学校在人员调整和岗位设置方面遇到的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原则上每半年组织试点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校长等开展1次学习研讨。(二)把准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党委组织、教育工作部门要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吃透情况,细化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指导试点学校把准工作重点,落实重点工作任务(附件1)。要坚决避免3种错误倾向:一是把党组织领导视为党组织书记领导,把个人意见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二是党组织大包大揽,事无巨细均要通过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三是校长消极懈怠,不依法行使职权,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三)强化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提高。各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策解读、答疑释惑、增进共识工作。要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创新实践,注重形成操作性强、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工作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