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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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20)17号)和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2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绩效”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金额内实行总量控制。第三条专项资金奖补对象

2、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注册或登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第四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等工作,重点支持以下方面:(一)新授权发明专利;(二)高价值发明专利引进;(三)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五)企业、行业建设专利数据库或开展专利分析、专利导航项目;(六)专利维权项目;(七)获得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八)新注册核准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企业或组织;(九)境外商标注册。第五条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及标准:(一)新授权

3、发明专利资助:累计新增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的(以申请人2021年末拥有量为基准),每新增10件奖励10万元。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在重点国家(地区)专利局(包括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及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最高5万元;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最高3万元。同一发明专利最多补助两个不同的授权国家或地区。人才企业PCT授权最高补助6万元/件。(二)高价值发明专利引进补助:经申请评审,对引进本市以外的符合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导向的高价值发明专利的每件最高补助2万元。(三)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4、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品牌、商业秘密)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品牌、商业秘密)优势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经登记后在企业完成还贷之后给予一次性最多12个月的贴息(出质人和贷款人应为同一主体),贴息额为以发放贷款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就低)。以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年度内单个企业申请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年度内单个企业申请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专利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混合质押融资的,年度内单个企业申请贴息资金最

5、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累计不超过3次(一次质押登记只能享受一次),已满3次的间隔3年(以上一次享受政策的年份起算)后可重新计算,以此类推。专利保险费支出补助:对企业购买专利保险的,经申请后给予保险费支出5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内最高3万元。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购买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以及企业首次申请发明专利时购买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五)企业、行业建设专利数据库或开展专利分析、专利导航项目补助: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建设专利数据库的,给予数据库软件建设费用50%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分析、专利导航的,其项目按核定费用给

6、予50%且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六)专利维权项目补助:对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自主专利权维权(包括被人侵犯后主动维权或被他人诉为侵犯其专利权后积极应诉)程序终结且胜诉的,属于一般专利案件的,其项目按核定费用给予50%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对我市具有重大影响的或涉外的专利案件,给予不超过核定后的费用总支出额的50%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核定费用包括其所发生的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司法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是否胜诉,一般根据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最终结果界定,如从判决书或调解书上不能明确界定其为胜诉的,从其维权的最终综合结果情况来判定,综合结果情况属占优的,则界定其为维权胜

7、诉。(七)获得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90万元奖励。(八)新注册核准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企业或组织奖励:新注册核准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企业或组织,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的奖励。(九)境外商标注册奖励:通过马德里体系途径申请并经核准注册国际商标的企业,给予其注册合同费用50%、单个企业年度最高10万元的奖励。第六条申请知识产权专项奖励须提供的材料:(一)新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海宁市申请补助发明专利汇总表(附件2)、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相关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或授权证书、国家知

8、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PCT授权发明专利: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海宁市申请补助发明专利汇总表(附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首页和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原文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二)高价值发明专利引进补助: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海宁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引进申请评审表(附件3)、发明专利转让合同、付款凭证、专利登记簿复印件。(三)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品牌、商业秘密)示范单位(优势企业)认定书复印件。(四)

9、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合同、银行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银行贷款到账凭证、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海宁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4)。专利保险费支出补助: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海宁市专利保险保费资助申报表(附件5)、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及保险费支出凭证复印件、投保专利证书及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承保保险公司印章的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复印件。(五)企业、行业建设专利数据库或开展专利分析、专利导航项目补助: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

10、证或社团登记证)、相应的合同、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建设专利数据库的应当提交海宁市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费用补助申请表(附件6),开展专利分析、专利导航的应当提交立项验收文件以及海宁市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申报表(附件7)或海宁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8)。(六)专利维权项目补助: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合同书、付款凭证、案件报告、生效的裁判文书或和解书复印件(国外案件需提供经我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及经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七)获得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认定文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11、。(八)新注册核准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企业或组织奖励: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九)境外商标注册奖励: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包括国际注册证、指定国核准保护声明,若该指定国无核准文件,可提供国际局商标档案显示该国属于默认核准截图)及其中文译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国际商标注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我国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和付款凭证;没有委托我国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供对境外代理机构的付款凭证或者注册地注册核准机构的官方收费凭证。第七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为

12、每年集中申报,申报通知信息将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发布。申请人应当根据当年申报通知要求及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第八条申请资助涉及的专利、商标或地理标志均应处于有效期内且无权属纠纷,如有多个权利人的,原则上以第一权利人为专项资金申请人。申请资助时申请人单位地址不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予资助。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资助:(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申请人(当年度);(二)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三)已获得上级政府部门有关资助资金或本级政府部门同类性质资助,按规定不得重复资助或资助后累计金额超过资助限额的;(四)其他依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第十条申请单

13、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凭证,不得重复申报,市市场监管局有权要求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拒不说明的,停止受理或审批其资助申请。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限期追回,且三年内不得申请本细则涵盖的所有资助项目,并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十一条本细则实施过程中,因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申请人列入当年度差别化享受我市产业发展政策企业名单的,按相关文件执行。第十二条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和日常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落到实处。第十三条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定期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

14、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并将结果作为下一个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调整因素。第十四条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3年1月19日起施行。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则(海市监知2020)120号)文件同时废止,此前相关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2022年1月6日后符合本细则项目申报条件但尚未实施申报的,按本细则执行。本细则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附件:1.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2 .海宁市申

15、请补助发明专利汇总表3 .海宁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引进申请评审表4 .海宁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明细表5 .海宁市专利保险保费资助申报表6 .海宁市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费用补助申请表7 .海宁市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申报表&海宁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企业运营类)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人(专利权人)社会申请人类型口企业口事业单位口其他(请注明)他人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申报项目(蝴知内容填写)拟申请奖补金额小写:大写:S单申本单位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有虚假,自愿退还奖补经费,并接受相关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由本单位自行承担。负责人

16、(签名):(盖章)年月日以下由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填写核定补助项目及数量核定补助金额受理:审批意见审核:复核:年月日附件2海宁市申请补助发明专利汇总表申请单位(权利人):(单位加盖公章)序号国(地区)别专利号专利名称授权公告日补助金额(元)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合计海宁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引进申请评审表引进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现有核心专利基本情况总量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有海外同族专利权的专利数量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专利数量单位类型(可多选)高新技术企业口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口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口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口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口省

17、专利奖(特等奖口、一等奖口、二等奖口、三等奖口)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口、银奖口、优秀奖口)其他拟引进发明专利清单序号发明专利名称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有效性12345678910专利布局计划专利组合的布局及策略,专利权保护范围、法律状态等(可附页)转化运用情况及优势说明引进发明专利对于企业在专利保护、专利运用和转化方面发挥的作用,预计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对相关产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等。(可附页)镇、街道经发办意见(或市级行业协会)意见(盖章)(盖章)年月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意见(盖章)(盖章)年月日备注:1.本申请表中的引进单位原则上为省级知识产权联盟运营主体或成员单位,引

18、进的发明专利应用于组建公共专利池;2 .一户一表登记,经申请评审通过后方可申报相关奖励补助资金;3 .引进的发明专利应是自发明申请日起未满10年、无权利纠纷的有效发明专利。附件4海宁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明细表(年度)贷款企业名称:贷款银行:合同编号:序号质押登记金额(以备案登记为准)质押放贷金额(万元)支付利息金额(万元)执行利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借款合同开始时间借款合同还款时间补贴计算开始时间补贴计算截止时间政策利息金额(按基准利率或就低计算)(万元)申报贴息金额(元)企业所在地(镇、街道)合i+/年 月日(如无误,加盖公章)放贷银行核对意见:注:1.质押放贷金额指质押登记金

19、额对应发生的实际放款金额。2.政策利息金额(按基准利率或就低计算)是指按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计算或实际执行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时就低计算的利息金额。海宁市专利保险保费资助申报表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保险机构名称保费总金额元保险机构地址投保的专利情况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保费保额我单位承诺对本次申请内容真实性负责,投保的专利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没有发生纠纷的有效专利。如有不符合上述补贴标准的专利执行保险或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自愿退还补助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单位签章:年月日海宁市企业建设专利数据库建设费用补助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联姓

20、名职务系固定电话手机人通讯地址E-mail单位知识产权贯标总人数/研发人数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概况是口否是否是否是否识权况件,知产情数发明专利数实用新型专利数外观设计专利数PCT/其他国际专利商标(简要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所属行业、领域中的位置、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销售排名,以及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创新基础、产学研合作等情况,字数在400字左右。)数据库名称数据库网址主要费用内容及金额123合计建设情况及功能、运用成效可另起一页附在后面申本企业郑重声明,该表内容经办人:.请单位声明及签章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章):企业盖章:年月愿承担相(

21、签字或盖0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海宁市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申才艮表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申请日期:填写说明一、申请书内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实事求是、表述明确。表格内容字体为四号仿宋,行距28磅。二、申报书内各栏目内容不得空缺,可自行加页,无内容时填“无工三、申请书为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研究领域/产业申请单位名称负责人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银行账号开户行合作单位单位名称负责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银行账号开户行申请单位意见:申请单位负责人(

22、签章):(单位公章)年月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二、立项背景阐述项目的研究背景及意义,近3年产业发展状况(产业规模、市场占有率、科研、知识产权布局、龙头企业等),产业专利布局初步分析与评价等。三、研究基础阐述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基本情况,专利文献资源及检索能力,研究团队组建情况,已承担的专利分析项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报送)四、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一)研究方案、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子课题的设置及项目创新点等(二)研究计划(三)预期研究成果及运用(包括研究成果及形式,成果的运用及项目研究在推进产业创新中的政策建议,其中预警分析报告、成果摘要、专题数据库为必然成果,

23、预警分析报告、成果摘要、专题数据库、成果发布应用)五、研究人员基本情况课题负责人基本情况(有合作单位可填写2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现从事专业所在单位所承担任务主要研究人员(不含课题负责人,8人以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现从事专业所在单位所承担任务六、经费预算序号经费开支科目预算金额(万元)说明1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2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3专家咨询费4其他5合计6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说明七、主要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并附相关佐证材料0(一)(二)(三)海宁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企业运营类)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起止日期:202年月至202年月海宁

2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年月日填信用承诺书我(单位)郑重承诺:向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如有虚假和失信行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同意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社会公示,并录入浙江省市场监督信息网上公布黑名单。申报单位全称(印章)年月日申报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代表人(签章)职务项目联系人地址及邮编电话及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参加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代表人(签章)职务项目联系人地址及邮编电话及传真类型研发活动口企业经营口人才管理一、承担方(包括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简介

25、(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专利工作基础、人员素质、管理水平、整体实力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并提供附件材料证明)二、项目主要内容(主要从项目的背景、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等方面介绍)三、项目实施计划(按照月度计划填写)四、项目预期目标及成果形式项目承担方及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单位: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所在单位主要研究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所在单位项目经费预算表序号明细费用依据备注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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