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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学校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日期:2023年6月9日宁波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加密电子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3CG0200542、项目名称:宁波高新区实验学校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90万元/年4、采购需求:宁波高新区实验学校校园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1)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2)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
3、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入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四、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1、政采云电子投标
4、开标平台:2、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开启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4、开标现场地址: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5、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1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情况招标人名称: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联合体投标回不接受;口接受,最多家,联合体要求:XXXo4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口否。5集中现场踏勘(答疑)回无;口有。不组织集中踏勘6讲标与演示目无;口有,具体要求见需求说明。7备选报价方案工
6、不接受;口接受,投标文件未明确主备方案的视为无效标。8服务对象及地点采购人指定,详见项目需求说明。9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0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不收取1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3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一次性支付回分批支付:详见项目需求说明。14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纸质文件或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5其他无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一)要求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
7、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2、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应清晰可辨。(二)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投标应答索引表中的相关内容。(三)文件格式、语言、报价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2、所有材料、文件与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有关资料如不能提供中文材料,可提供英文材料);3、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结算;5、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包括服务人工费和管理费等费用),是指按合同提供服务后开发票的价格。第三部分磋商的有关事项A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 “
8、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2.3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2.4 “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2.5 “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3、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1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并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资质要
9、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电信、银行、保险等行业实行许可证属地经营的本地分公司可直接参加许可证范围内项目的投标,本地分公司参加非许可证范围内项目投标的须提供公司的授权)。3.1.4 投标人与采购人一般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有关联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招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如实说明,并提供关联关系材料。3.1.5 投标人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商;(2)母公司、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10、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具体实施)活动。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3.1.7 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3.1.8 1.8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1.9 除磋商文件有规定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11、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2合格的投标产品或服务3.2.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若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则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办理。3.2.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
12、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信息公告媒体5. 1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B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5.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5.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5.3 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
13、质疑请求、理由及事实证据材料。6. 4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用书面作答(包括网上公告形式)。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网上公告形式通告潜在投标人。7.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 6因6.4条款或6.5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C投标
14、文件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1 .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7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制作8.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8.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8.3 潜在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驱动和申领流程
15、: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 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8. 5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9、投标报价9. 1投标人要按投标
16、产品数量、价格表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9. 2对于非标准产品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9. 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同时提供美金报价、折扣率、与人民币比值。9.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人对每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9. 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1、投
17、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要求进行签署。D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1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E开标及评标14、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
18、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可暂停电子交易活动:1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4.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5、电子开标14.1 招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主持电子开标。14.1.1 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标书解密开标程序。14.1.2 投标人须登
19、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同一个CA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解密结束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解密通道,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为避免投标工具驱动安装、系统兼容性和网络环境等问题,建议投标人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14.2 需要参加项目现场讲标(答辩)的,授权代表应当参加,并在投标现场提供参加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15. 3需要提交样品的,授权代表应当参加,并在投标现场等候工作人员接收样品。16、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16. 1初审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17. 2对
20、价格错误,评审委员会按下述原则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C16.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有歧义或不一致的,按不利于投标人作出认定。1.1 4招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5 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情形的,
21、其投标无效,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6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6. 6.1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7. 6.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6.3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6.4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6.5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互相混装;16.6.6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
22、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6.7.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6.7.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16.7.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7.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6.7.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16.7.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6. 7.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
23、他串通行为。17、讲标(答辩)及投标的澄清17.1需要讲标(答辩)的,招标人工作人员应核对投标人讲标(答辩)人员,依次逐个带领投标人代表进出讲标(答辩)场所。17.2招标人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17. 3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17. 4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实质内容。18、比较及评价18. 1招标人根据招标产品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产品需求方、技术、
24、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19. 2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9、评标过程保密20. 1开标之后,直到评标结束,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1.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F授予合同20、公示及定标22. 1磋商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磋商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投标人可询问自身评审综合得分与排序。23. 2定标的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经采购人授权,由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另一种是由采购人对预中标进行审查确认中标方
25、。24. 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21、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22、中标通知25. 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布)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26.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签订合同26.1 中标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7. 2磋商文件,中标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4、履约保证金28. 1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26、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9. 2中标方如未按第23.1及24.1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30.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G风险监督25、廉洁自律规定31. 1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2. 2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6、人员回避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
27、关系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7.1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WWW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代理商对产品技术参数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加盖拟投标品牌制造厂商公章的证据材料,否则将承担事实依据不
28、足的后果。27.3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资料表。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物业管理合同(供签约时参考)甲方()乙方(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政府采购有关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事项达成协议。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详见合同附件。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第三条管理服务范围(一)绿化服务(二)卫生保洁(三)应急保障(四)其它服务以上各项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第四条物业管理期限物业管理的期限为一年,开始时间以
29、合同签订为准。第五条物业管理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以及在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第六条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一)物业管理费用按招标文件内容、范围支付,合计:大写人民币元。(二)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三)合同期内价格调整:不作价格调整。(四)其它约定: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2 .有权对乙方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3 .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
30、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服务管理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4 .按合同约定的费用额度、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按季支付物业管理费用。5 .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人员指定、更换或调整的权利。6 .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2 .保证从事本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人员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在聘用、调整、调换有关管理服务人员之前,须征得甲方
31、同意。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若乙方对投标时及合同中承诺的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违约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 .合同期间,乙方派出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任职。4 .对物业管理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物业管理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5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6 .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
32、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直至乙方达到物业管理质量标准后,甲方再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情况严重的,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最多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因乙方物业管理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三)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
33、,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y”)旦提请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N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附件(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乙 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签订时间: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
34、时间:年月日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特别申明:1、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2、不得将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将除进口产品以外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3、本文件中所称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投标、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等是指磋商、磋商文件、行政服务中心、磋商响应、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4、本项目标的对应所属行业:物业管理。5、关于二次报价及根据磋商有可能作出的技术、服务调整,供应商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相应操作,建议投标文件解密后时刻关注政采云平台提
35、醒,及时完成相关操作(使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电脑和CA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操作的将要求供应商线下提供对应资料。6、以“”标识的为实质性条款。项目需求说明:一、前附表序号项目招标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宁波高新区实验学校校园物业管理服务2单位及数量详见技术需求3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技术需求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详见技术需求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需求7物理特性要求详见技术需求8质量、安全要求/9服务标准、期限、效率详见技术需求10验收标准/11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踏勘,可自行现场踏勘12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年二、商务要求表项目招标
36、商务要求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不限于提供本项目物业服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奖金、节日加班费、劳保福利、餐费、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暂住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工人管理费、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招标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付款方式1 .每月考核,按月按实支付。2 .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结算,下一月10号左右
37、支付上一月款,如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 .合同到期后,在考核结束IO日后结清余款。三、招标内容及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宁波高新区实验学校是宁波高新区的窗口品牌学校,创办于2010年,目前学校有新晖校区(杨木硬路518号)和翔云校区(翔云北路229号)两个校区组成。两个校区总用地面积近7.7万平方米,拥有一流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和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63个教学班,师生员工近2900人。(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1、管理服务范围(1)两个校区所有区域的卫生保洁、绿化服务(绿化养护和两个校区室外、室内、大厅、连廊等绿化摆放)、所有需要绿化养护用品及绿化劳动工具、其他勤杂事项。(2
38、)业主要求的其它服务。2、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情况以及要求项目经理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5年及以上学校综合物业管理经验,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绿化2人,保洁员工9人,身体健康,业务精良。合计12人。3、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1)全校的绿化、美化工作。(2)学校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包括专用教室及各功能室)。(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4)其它采购人需要委托的工作。(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1、校园绿化美化工作(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按采购人要求承担大型活动及重大节口的花卉摆放工作。(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
39、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防止损伤和坏死,有明显缺失的地方需进行补种。(5)校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6)公共区域及教师办公室需长期摆放大型绿植,总数量不少于300盆,大型活动需另外配备花卉100O盆次左右。(7)校门口及重点公共区域绿化工作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维护并按需补种。(8)学校进门两侧绿地、学校阳光房、大操场为重点养护区域,必须保障绿地整齐,无杂草,及时修
40、剪。2、环境卫生工作(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4)校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6)校园主要干道及重点公共区域的地面卫生应在每口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
41、课的清扫活动。(7)校内A区行政楼楼道、学校A区一楼二楼大厅,每周至少整体清洁一次,公共会议室、报告厅、体育馆、图书馆等每日巡视并清理,保洁干净整洁。(8)指定公共区域玻璃,每月至少全面擦洗一次。(9)学期开学初,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一次全校清理及地面保洁。(四)安全工作要求1、物业服务期间,中标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及必要的安全维护工作,遵守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治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中标人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险(包括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及人身、设备安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如服务期间因违章罚款或员工发生工伤安全事故(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伤害),均由中标
42、人承担与采购人无涉,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2、中标人在物业服务工作中,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在工作期间的不安全状况有权纠正或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对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有权要求暂停工作直至终止合同。3、中标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五)其它要求1、人员编制、分布及岗位安排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工作内容要求岗位班次要求绿化2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所有工作8小时单休制保洁人员98小时单休制项目经理18小时单休制上述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
43、端正。2、因学校工作需要,需增加工作人员,由双方协商,人员员工工资待遇参照相应工种。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最低月工资、社保基数、社保系数调整等政策性原因,差额由采购人承担。(六)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评分标准标准分一总体服务要求(40分)1.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并有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有月度和周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总结。未制定标准和办法各扣1分;无工作计划1分,无工作总结扣1分。32.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无着便装上班的行为。未佩带标志扣1分,便装扣2分。23.员工服务语言规范,态度亲和。无粗话、无和业主争吵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在工作中使用脏话或态度恶劣,与业主无理
44、争吵扣1分。55、清洁用品、器材、绿化设备是否进行合理使用与维护,无浪费清洁用品、器材、安保用品未进行合理使用与维护,每发现一次浪费扣1分。66、人员变动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业主方,重要岗位的员工招聘,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发现人员变动没有及时上报扣1分。47、落实节能减排要求,及时关闭无人使用的灯、空调等电器。每发现一次未处理扣1分。58、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瞌睡,脱岗。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脱岗每次扣5分。59、检查台账资料:数量齐全,记录及时。每发现一次未检查记录扣5分。510、工作态度端正,能积极主动配合、执行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如有不服从管理一次扣5分。5卫生保
45、洁(25分)1.公共环境卫生整洁实行8小时清洁保洁工作,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每天清倒二次以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包括餐饮垃圾);地下车库每周打扫一次,每学期拖洗二次,保持无杂物、垃圾、积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主要检查房屋公共部位道路、楼道等保洁是否到位,有无积灰、蜘蛛网、有无占用公共部位乱堆、乱放、乱挂等现象。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72.玻璃窗、门等无污垢,光亮、有光泽,公共部位盆花无纸屑、烟头等杂物。主要检查保洁是否到位,玻璃门窗无明显污垢,电梯桥箱无明显油渍。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73.卫生间等每天定时滚动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无大片水污渍;卫生间洗手池干净整洁,镜面无大片水污溃;卫生间每小时滚动保洁、消毒,做到无异味,无大片水污渍;卫生间洗手池干净整洁,镜面无大片水污渍;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64.绿地卫生每天巡视、清洁二次以上,保持绿地无杂物、垃圾、果皮、纸屑;绿地卫生每天巡视、清洁二次以上,保持绿地无杂物;若发现一项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5绿化服务(25分)1、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发现大片白色垃圾的一次扣1分42、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植物无死株;未完全落实的一次扣2分,因养护不到位造成植物大面积死亡的一次扣6分63、对植物及时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