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机构评分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机构评分标准.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附件2建设领域中介服务机构评分标准中介服务机构日常评价设满分100分,由项目业主对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满意度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如下:一、服务态度(50分)1、中介服务机构未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需提供的资料,造成项目业主反复提供材料或多头跑冤枉路,每次扣5分。2、中介服务机构未及时、如实告知项目业主应当知悉的信息,每次扣5分。3、中介服务机构要求项目业主提供与服务内容无关的资料,每次扣5分。4、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态度恶劣,不能及时响应项目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和需求,每次扣10分。5、中介服务机构对不可预见的需求和情况未经与项目业主友好协商,擅自处置,每次扣10分。同要求或因质量问题被退回修改,扣10分。二、服务收费(50分)项目,每增设1个收费项目,扣10分;2、中介服务机构无正当理由收费高于合同价,扣20分。3、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内容范围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