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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0六、结论62附表63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合同附件3备案证附件4企业营业执照附件5不动产权证附件6危废处置协议附件7废水处理意向协议附件8项目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附件9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10建设单位认可声
2、明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与生态红线区域地理位置关系图;附图3-1,3-2项目车间平面示意图;附图4厂区平面示意图;附图5项目周边环境状况示意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水系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305-320904-89-01-65031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120度42分31秒,赳度地分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31化学农药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
3、)建设性质q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ZI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大行审备(2023)324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1年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划况规情规划名称: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划境响价况规环影评情规划环评名称: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环保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大丰港石化
4、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452号)划规环影规及划境1、项目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书及结论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规划范围具体为:园区以王港河为界评符性析响你合分分为南北两部分,园区南部四至边界为:青岛港路横十七路一纵二十三路以东150米-华丰大道-宁波港路-王竹海堤复河及其延伸线-大丰港路三港河路一纵二十三路以东150米八中沟以北800米;园区北部四至边界为:大丰港路-王港西路-王港东路-港一路-环港大道-宁波港路-南港大道。总面积24.6平方公里。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丰山生化厂内,位于石化园区南片区。项目不新增用地,与园区规划相
5、符。(2)产业定位根据园区区域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依托石化码头等基础设施优势,近期以园区大型石化企业为核心,实现产业向上游重油、凝析油、石脑油、天然气、液化气加工等基础原料生产,下游烯烧、苯产业链延伸,并进一步拓展至化工新材料、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远期根据港口条件的进一步提升,适度布局炼油化工项目。园区将推动王竹海堤复河以南区域农药、医药化学品制造业的升级换代:逐步淘汰园区内规模小、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再新增农药企业,鼓励现有企业兼并重组、产业升级;未开发用地主要发展高新医药产业,适度发展与区域产业链(石化、新材料、造纸)相配套的化学品制造业。本项目为化
6、工产业企业配套设施建设,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3)基础设施园区南片区给水、排水、供热、固废均已基本建设完成。不会制约本项目的运营生产。取水园区南片区取水依托已建凯发新泉水务,水源取自王港河。生活用水接港区供水系统,主要由大丰市第二自来水厂供应。排水园区南片区废水处理依托南片区已建的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处理能力为4万11)3d.目前,联合环境水处理污水处理厂各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正常,尾水达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2中一级标准后排入王港河;南片区污水管网已经铺设到位。供热工程园区王港河以南片区集中供热由凌云海热电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负责提供,已稳定
7、运行多年。本项目供热由凌云海热电提供。固废处置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按资源化利用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垃圾运输向集装化、大型化发展。危险工业固废处置园区危险废物依托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公司进行处理,新宇辉丰30000la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项目现已建成。2、项目与关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452号)相符性分析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I-Io表11与关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序号文件符性分析I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入区企业不得新建供热锅炉,如有特殊工艺需要使用导热油炉等工业炉窑,必须使用天然气、轻柴油
8、等洁能源。园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企一管污水集中处理,企业污水应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危废应安全处置。本项目为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项目,无新建供热锅炉,污水依托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与审查意见相符。2加强恶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控制与治理。完成园区空气自动监测预警站、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本项目为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项目,企业产生的恶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收集处理后均达标排放,与审查意见相符。3园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对入区企业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
9、施的监测与监管,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监控体系。本项目为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公司VoC在线监控已完成安装,与审查意见相符。综上,本项目不违背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4)52号)相关要求。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他合分 其符性本项目为丰山生化厂内的研发检测实验室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或限制类之列的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也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限制、淘汰和禁止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值淘汰目
10、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的项目。表明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本项目已于2023年5月17日在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大行审备(2023)324号),符合区域产业政策。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二、规划选址相符性分析1、项目与环保“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具有协调性。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1,项目生态红线区域地
11、理位置关系见附图2。(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根据二。二一年盐城市大丰区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大丰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大丰区为达标区。水环境:2021年大丰区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有所改善,地表水大部分监测断面能达到划定的水域功能类别。声环境:2021年全区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有所下降,功能区噪声达标率82.1%,与上年度相比下降3.6个百分点,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不容忽视。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已建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TVOC.NH3、HCl,经分析可知,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2、;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建设项目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正常情况下排放量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综上,项目区域环境总体较好,基本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建设项目用电、给水依托厂内现有设施,均来自园区管网,建设用地为丰山公司厂内,为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因此建设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地区环境资源利用的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从产业政策相符性、地方规划相符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分析,见表1-2;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l-3o表1-2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相
13、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及修改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29号令)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属于“三十一、10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类别,为鼓励类。2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和禁止项目。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14、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符合要求,具体见表l-6o5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严格限制的产业类型。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省政项目距离生态空间管控及国家级生态红线均较远,最近为73km,因此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表13盐城市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序号业别产类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1石化行业新建IOoO万吨/年以下常减压新建、改新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四十五、研
15、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因此不涉及相关内容。2医药行业新建、新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和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及改新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3药业农行所有新建农药企业。4他业其行新建染料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项目,染料项目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除外。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不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建设项目不属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与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6、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内容,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属于淮河流域、沿海地区,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4o表14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 .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
17、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 .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本项目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深造等企业;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不在通榆河两侧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相符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接管至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最
18、终排入王港河。建设项目废水外排放总量在大丰区内平衡、接管总量在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内平衡。相符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物料均通过汽车运输,不涉及内河水运。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项目区不属于缺水地区。相符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汕、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 .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染
19、料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关内容。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不涉及相关内容。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 .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 .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 .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不涉及相关内容。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o本项目不涉及相关内容。相符3、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杰环境分区管控实
20、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分析对照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的内容,本项目位于大丰港经济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内,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5o表15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杰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大丰港经济区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
21、、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1)本项目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限制、淘汰和禁止类,技改项目满足规划环评和相关环境准入、排放标准的要求。(3)项目所在园区500m范围内无居住区,园区形成环、块、网状相结合的绿化结构。园区四周、道路两旁及企业之间均设置绿化隔离带。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废气治理达标后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物外排总量需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废气总量控制指标,在盐城市
22、大丰区内平衡。项目废水接管总量在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内平衡总量,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工业用地周边设置必要的缓冲带,产业园应设置不小于100m的空间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工业用地周边已设置缓冲带,产业园已设置不小于Ioom的空间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不属
23、于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污染物经处理后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企业将按国家清洁生产审核相关要求,尽快开展下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在下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相符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应努力达利用效率。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技(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改项目不涉及煤炭、石油焦等“HI类”(严格),具体包高污染燃料。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歼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由上表可
24、知,项目与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要求相符。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长江办(2022)7号),对比情况见表1-6o表1-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
25、码头项目和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在饮用水水源
26、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亦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亦不在岸线保留区内,亦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废水排放达标接
27、管至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为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尾矿库项目。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四十
28、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
29、危险废物的除外),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严重过剩产能项目、高耗能排放项目。相符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一相符一由上表可知,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长江办(2022)7号)要求相符。5、与江苏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文)相符性分析见表l-7o表1-7与江苏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相符性分析情况内容法律法规及文件名称环评审批要点是否符合说明原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30、和相关法定规划相符本项目为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违背园区产业定位和相关规划要求。其选址、布局、规模等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中相关要求。2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相符大丰区整体为达标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
31、坏。相符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4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止措施。相符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5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相符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6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令第46号)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相符
32、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大丰石化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7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相符本项目废气治理达标后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物外排总量需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废气总量控制指标,在盐城市大丰区内平衡。项目废水接管总量在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内平衡,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8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33、(2016)150号)1、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相符本项目为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大丰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产业规划及布局相符性的情况说明,该项目符合园区后续产业规划。92、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相符本项目为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
34、物的除外),产生的污染经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03、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相符大丰区整体为达标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114、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相符本项目所在
35、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12关于全面加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本项目所在地离长江干流及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化工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得低于10亿元,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三类中间体项目。符主要支流较远。13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在重点地区执行江苏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燃煤电厂2019年底前全部实行超低排放。相符本项目不属于电厂项目。14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
36、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号)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相符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15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1、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O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相符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162、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相符本项目离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较远。17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
37、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相符本项目范围内不涉及大丰区境内生态红线区域,距建设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离约为7.3km,对其基本无影响。18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91号)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相符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由来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丰山生化”)成立于2022年10月14日,位于大丰港石化新
38、材料产业园,主要从事农药制造、农药销售等。目前公司总占地4475i6nf,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证号:苏(2003)大丰区不动产权第OOo3196、00031670003150.OOo3195、0003064、0003197号),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丰山生化厂内,共由两座实验楼组成,分别位于厂区东侧(原药技术中心)和西侧(制剂技术中心),总占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属于已建成项目。本项目主要进行厂区内部原料及产品的检验、化验、产品研发以及化验室人员办公。本项目已取得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为:大行审备12023)324号),项目代码为:2305-320904-89-01-650
39、313o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要求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规定,该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类别,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评价技术小组进行现场踏勘,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依据
4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有影响类)(试行),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工程分析1、实验室定员及工作制度实验室定员:35人(原药技术中心19人,制剂技术中心16人);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每天8小时,年运行时间2400h0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表21。表2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主体T程原药技术中心钢混结构,2F,建筑面积1168.2m2,分别设置有实验室、办公室、公共设施等。制剂技术中心钢混结构,2F,建筑面积1287.48m2,分别
41、设置有实验室、办公室、食堂(仅为厂区员工提供吃饭场所,不做保)、公共设施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依托现有厂区给水,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厂内纯水制备系统提供纯水;废水依托现有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接管至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消防系统依托现有厂区给水,室外、内消防系统。供电依托现有厂区供电系统供给。环保工程废气本项目原药技术中心实验废气氯化氢、TVoC经通风柜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楼顶15m高排气简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制剂技术中心实验废气氯化氢、氨、TVoC分别经通风柜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楼顶15m高排气简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各实验室
42、一般实验清洗废水(不沾染药品等),共810nWa通过统一管道排水到北侧化粪池,后通过公司污水管道到三废处理车间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接管至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固废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厂内危废库(359危废库144Om2、362危废库745m2),分类收集存放,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3、技术中心研发实验内容本项目主要实验内容。东侧原药技术中心主要从事原药产品研发及质检工作:样品送样后,通过高效液相色谱或紫外分光光度计等进行含量分析,主要用到甲醇、乙腌等溶剂。西侧制剂技术中心主要从事农药制剂的产品开发及质检工作,包括:乳油、悬浮剂
43、、可分散油悬浮剂、水乳剂、微乳剂、可溶液剂、微胶囊悬浮剂、种衣剂、颗粒剂等。4、实验药剂种类及用量项目实验药剂种类及用量见下表。表22项目主要实验药剂种类及用量一览表实验楼序号用途实验药剂名称年用量(kg)最大储量(kg)原药技术中心1实验溶剂2,4-二氯甲苯512实验溶剂N,N-二甲基甲酰胺(DMF)80133实验溶剂D.乳酸乙酯1024实验溶剂对甲苯磺酰氯3055实验溶剂对苯二酚2036实验溶剂二甲苯517实验溶剂二甲基亚碉518实验溶剂二氯乙烷60109实验溶剂二正丙胺5110实验溶剂甲苯801311实验溶剂甲醇1001712实验溶剂琉氢化钠15313实验助剂硫酸601()14实验助剂氯
44、苯50815实验助剂氯化亚碉30516实验助剂氯乙酸甲酯30517实验助剂三氯乙酰氯30518实验助剂三乙胺10219实验助剂双乙烯酮10220实验助剂四氢糠醇5121实验助剂无水乙醇2504222实验助剂溟代正丁烷15323实验助剂盐酸40724实验助剂液碱30525实验助剂乙脑30050制剂技术中心1实验溶剂丙酮6001002实验溶剂乙脑58(X)9663实验溶剂甲醇13002174实验溶剂正已烷400675实验溶剂二甲苯70126实验溶剂氯苯60107实验溶剂无水乙醉20(X)3338实验溶剂盐酸(37%)819实验溶剂硫酸10210实验助剂甲苯30511实验助剂DMF1001712实验助剂异丙醇801313实验助剂二氯甲烷2303814实验助剂氨水30515实验助剂碘化钾5116实验助剂二甲胺水溶液10217实验助剂冰醋酸10218实验助剂氯化钠0.5019实验助剂甲醛溶液(3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