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93750 上传时间:2023-07-31 格式:DOCX 页数:79 大小:417.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9页
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9页
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7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桓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4.5万吨高分子特种改性材料生产技改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0改建=J扩建=1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临淄区

2、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备案)文号(选填)2110-370305-89-02-827146总投资(万元)2800.00环保投资(万元)140.00环保投资占比(%)5.0%施工工期一期:12个月二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3否l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在、轨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环卫部

3、门统一清运。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根据上表,本次环评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属于C2929”塑料零件和其他塑料制品业”,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和“限制类”之列,属于允许建设项目范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产品、工艺和生产能力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

4、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淄政办发201135号文中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淄博市产业政策。该项目符合国家及淄博市产业政策。项目实行备案制,临淄区审批服务局已进行项目登记备案(2110-370305-89-02-827146)o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和其他塑料制品业”,不属于关于印发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487号)文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7号)文件中,所述的“两高”项目。二、土地利用总

5、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用地符合国家用地规划要求。三、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临淄大道与清田路交叉路口东300米(东经118度13分18.730秒,北纬36度49分8.798秒)。项目西侧为山东方泰仓储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南侧为纬二路,北侧为耕地,东侧为大杨村拆迁地。项目占地使用现有山东桓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厂区为租赁其他企业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如附件4所示)。项目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2、临淄区境内饮用水源地主要有3处:

6、齐陵水源地、永流水源地、刘征水源地。为保证淄博市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规范保护好饮用水源地,2019年5月,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以及淄博市水利及渔业局卬发了关于印发淄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淄环发201946号),根据该方案,纳入木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的有淄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9处,其中临淄区境内共有3处:齐陵水源地、永流水源地、刘征水源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永流水源地,距离约为8.8km,不处于其方案中水源地上。3、该项目周围配套公共设施完整且安全,项目使用的水、电等供给稳定方便。四、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01.01实施)要求,新

7、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书改建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五、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5.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判定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临淄区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1、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0.44kn,I类红线区范围是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2、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乙烯南路以南,辛化路以西,临淄与张店分界线以东,东海路以北,面积为1054km2,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包括汞山森林公园、

8、垢皋林场。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红线保护区为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约为4.30km,项目位于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正北方向,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5.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判定1、空气环境质量2020年度,全市良好天数218天(国控),同比增加38天。重污染天数12天,同比减少6天。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及同比改善分别为:二氧化硫(SO?)1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0%;二氧化氮(No2)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5%;可吸入颗粒物(PMK)9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5%;细颗粒物(PM2;)5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1%;一氧

9、化碳(CO)1.8亳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3%;臭氧(03)18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8%。全市综合指数为5.64,同比改善9.5%o临淄区SO2、No2、PMio、PMzs年均浓度分别为17gm38gm97gm54gmCO24小时平均浓度2.9mgm3,临淄区2020年PMlo、PM2S的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年评价不达标,项目所在处于不达标区。淄博市、临淄区政府已出台多项环境空气整治措施,根据环境质量通报,至2021年4月临淄区大气So2、NO?均有较明显的改善。2、地表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乌河。项目搜集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

10、公司2亿副/年医用乳胶手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2020年5月1日30日乌河出境断面(东沙河)在线例行数据。(数据如附件所示)。以说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收集的监测结果表明,乌河地表水中的COD和氨氮因子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其他指标均能达到V类标准。COD和氨氮的最大超标率分别为:107%和441%:COD和氨氮的合格率分别为96.8%和74.2%。乌河水质超标主要是受沿线工业、农业面源及村庄生活污水的影响。3、噪声环境质量项目周边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T30962008)2类标准。建设单位在各项降噪措施严格落实的前提下,经设备减震

11、、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只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冷却水循环使用,冷却水以蒸发形式损失不排入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产产品包括TPE弹性体、PCL/PBAT/PAL可降解材料、抗冲击改性材料等,三类产品分别使用二种生产线加工。三种生产线的主体工序类似,主要包括投料、混料、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等工序。整个加工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以非甲烷总嫌计量,下同)废气、含颗粒物废气、苯乙烯废气、恶臭气体(以臭气浓度计量,下同)。含颗粒物废气

12、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OOl排气筒排放。含VOCs.苯乙烯恶臭气体、颗粒物废气在密闭罩收集后通过“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Oo2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除尘器粉尘、电捕焦油、废活性炭等,其中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电捕焦油为危险废物,在危险贮存间内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可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切粒产生的边角料、沉淀池池底残留物、不合格产品在仓库内暂存后返回“熔融挤出设备前端”进行二次熔融

13、挤出加工,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7号)以及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统筹使用“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通知(淄环函202155号)等文件要求So2、NOx、颗粒物及VOCS实行总量替代原则。因此,该项目颗粒物废气和VOCS废气排放总量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综上所述,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措施成熟可靠,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将“三废”治理措施落实且保证运行稳定,则可以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14、,保证项目不会对所属区域造成影响。同时,项目运营期颗粒物、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采用2倍替代原则,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PM”和PMH)0不会继续恶化。5.3 资源利用上线原有项目己拆除,因此技改后全厂用电和用水即为改建项目用电和用水。改建项目一期项目用水600m3a,二期项目用水400m%b两期项目建成后全厂总用水100om3/a。改建项目一期项目用电150万kwha,二期项目用电15OkWha,两期项目建成后全厂总用电300万kwh/a。5.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稷下街道行政区管辖,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

15、环委办(2021)24号,文件中所述的“附件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1、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1)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3)按山东省水利厅

16、关于公布我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的通知要求,执行超采区管控要求。(4)弱扩散区内严格准入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高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项目和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包含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项目。(5)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6)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

17、(7)落实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车间、料仓等密闭,负压收集、处置,减少无组织排放。(8)重点企业应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三级防护体系,实施管网架空,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9)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10)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管网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2、本项目符合性(1)本项目产品、工艺和生产能力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淄政办发201135号文中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18、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限制类、淘汰类项目。(2)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和其他塑料制品业”产业,项目选址不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3)本项目用水包括“间接冷却循环水补充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均由是市政管网供水,不开采地下水。(4)本项目产生的VoCs、颗粒物、苯乙烯废气通过“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过处理后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并尽可能的降低污染物排放量。(5)本项目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成熟且先进,采用密闭收集和“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苯乙烯,实现达标排放。采用集气

19、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颗粒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颗粒物、VoCS执行倍量替代原则。(6)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在化粪池内预处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7)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密封。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8)为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能够有效收集、最终不直接排入水体环境,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的“三级防控”机制,包括导流、事故池和污水处理站三级。同时,针对生产区域,项目设置“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减少渗漏液产生量。(9)项目建立危废贮存间对产生的电捕焦油、废活性炭等

20、危废进行贮存。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保证运输安全,防止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严格审查危废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和范围,并签订处置协议合同。对危废处理全过程建立监管制度,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10)项目冷却用水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淄博市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淄博市临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发展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六、环保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本项目建设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1.1严格建设项目准入。

21、提高VoCS排放重涉及有机废气排符合一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加强无组织

22、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C)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操作。放,从源头加强控制。塑料产品生产工序中,熔融挤出设备密闭,只在挤出口开口,减少设备无组织VOCs逃逸量。熔融挤出设备单独设置密闭罩,提高VOCs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VOCs排放量。产生的VOCS收集后通过“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11.30修订)2.1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

23、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企业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3、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30号(2020)3.1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

24、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项目产生颗粒物、VOCs工序点位均采用了密闭或者有效收集处理措施收集后进入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履行污染物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废气处理系统在检修、故障等情况是,生产设备也同时停止运行,直至废气处理系统恢第工作。符合3.2相关行业。含VoCS物料密闭储存。开料、砂光、打磨、雕刻、镂铳等产尘环项目投料、切粒等产尘环节采用集气罩符合节设置有效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含注塑、挤塑、吹塑、热塑等产生VOCS的塑料家具制造环节,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负压集气处理系统。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在开停工(车)、检维修、退料和清洗时进行废气有效收集治理。收集后布袋除尘器进行

25、处理,熔融挤出设备采用密闭措施并设置负压收集处理系统。4、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4.1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本项目为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不属于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符合4.2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临淄大道与清田路交叉路口东3

26、00米,项目用地依托现有山东桓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建设,不占用耕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选址合理,土地政策符合要求。符合4.3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5、临淄区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5.1提高源头替代率。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源头替代力度,进一步使用低VOCS物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产生量

27、。本项目优化工艺条件,减少白矿油使用量,从源头上减少VOCS产生量。符合5.2提高治污设施运行率。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加大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治污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停用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企业要充足储备治污设施易损件的配件,出现故障时及时更换,杜绝出现生产设备运行、治污设备故障停产的现象。治污设施关键设备要“一开一备冗余配备,并设置自动化连锁启动系统,确保治污设施不停运。项目环保设备

28、与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保证废气处理效率。废气处理系统在检修、故障等情况是,生产设备也同时停止运行,直至废气处理系统恢复工作。符合5.3提高废气去除率。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杜绝VOCS本项目VOCs废气(含苯乙烯特征污符合废气超标排放。染物)、颗粒物采用“电捕焦油器+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置,提高VoCS处理效率,避免VoCS超标排放,并尽可能的降低VOCs排放量。6、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6.1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

29、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生产线中,产生VOCs废气产污点上设置集气罩收设备。项目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和含VoCS废气,均单独收集,各自采用独立的管道输送至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符合6.2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具有黏连

30、性、积聚自燃性、高沸点、与碳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废气,不宜采用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等治污设施。含有酸性物质的有机废气,应充分考虑对治污设施的腐蚀等影响因素。含有颗粒物的废气,为保障VoCS治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宜进行预处理降低颗粒物浓度。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要求。本项目VOCs废气(含苯乙烯特征污染物)、颗粒物采用“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置,提高VoCS处理效率,避免VOCS超标排放,并尽可能的降低VOCs排放量。符合6.3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

31、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经预测计算,项目VOCs产生速率大于2千克卜时,采用的“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对VOCs治理效率为98%o符合6.4塑料制品加工行业。针对该行业污染物产生特点,提出以卜.收集、治理意见:项目造粒、发泡、挤出工序,集气罩设置符合(1)加热挤出工段宜采用上吸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吹塑工段宜采取环绕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3)加热挤出、压制、吹塑(发泡)、印刷等工艺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后宜采用浓

32、缩结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使用含氯原料的工艺废气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二嗯英及酸性气体的控制。在设备上端,对废气进行收集。产生的VOCs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治理。原辅料的理化性质分析表明,项目使用的原辅料均不含氯元素,废气治理时也不会产生二嗯英二次污染物。7、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改环资(2020)80号)1(发7.1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亳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

33、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本项目产品包括TPE、可降解材料PCL/PBAT/PAL和抗冲击改性材料,不属于上述禁止生产的塑料制品范畴。符合7.2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相关项目要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要推进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产品切粒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产出的不合格产品,返回“熔融挤出设备前端”进行二次熔融挤出加工,不作为一

34、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进行填埋处置。符合8、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8.1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生产线中,颗粒物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VOCs废气采用密闭方式收集。项目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和含VOCs废气,均单独收集,各自采用独立的管道输送至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符

35、合8.2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应加强含VOCs物料回收工作,产生的VOCs废气要加大收集处理力度。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应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置。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应制定开停车、检维项目制定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出现废气治理措施故障等工况时,及时停止生产,直至故障排除后方可生符合II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I产。I七、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T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T37822-2019)序号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

36、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仓库、料仓中。生产使用的白矿油在密闭储罐中存放。符合2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项目使用的白矿油在密闭储罐内储存,输送时采用密闭管道。白矿油由密闭储罐转运,不使用槽车装卸,避免装卸产生的VOCso符合3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无聊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者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化学反应,反应

37、设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排期、反应为其等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在反应其间,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应当保持密闭。VoCS物料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VOCS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加强了含VoCS物料的密闭管理,熔融挤出设备(除挤出头外)密闭。产生VOCS废气的熔融挤出设备配套建设密闭罩,提高VoCS收集效率。白矿油储存在密闭储罐中,不在厂区内进行白矿油装卸,

38、避免装卸过程产生的无组织VOCs。收集的VOCs采用“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治理。符合4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T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速率排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VOCs废气治理采用“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经预测计算,项目VOCs产生速率大于2千克/小时,采用“电捕焦油器

39、+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VOCs,处理效率约为98%。符合八、与31武地下水富集区相关政策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临淄大道与清田路交叉路口东300米,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缓冲区。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该实施细则作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范围内各类项目手续办理的具体依据。1、大武地下水富集区要求(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原有的建设项目进行转型或环保提升改造

40、.(2)缓冲区内,允许新上负面清单之外安全环保措施完善可靠的建设项目,在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的前提下,允许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工艺、设备、技术落后企业,实施原有工业项目之间的产能置换,进行技术改造、扩产扩能,新建、改建产业延伸和产业配套项目。(3)要按照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淄政办字2018)18号)和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淄政办字20184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能新增产生工艺废水的项目。2、本项目符合性(1)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原有项目生产线和环保措施已经拆除,选用“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治理改建项目产生V

41、oCs,治理效率更高,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更少。(2)项目新增的颗粒物、VOCS排放量,由临淄区生态环境分局总量办在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内进行总量协调,确保区内总量不增加。(3)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只产生职工生活污水,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缓冲区,符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准入要求,符合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及企业关停搬迁要求(淄政办字(2018)18号文,符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事项的批更淄政字(20

42、19)36号文。建设项目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关系图如附图所示。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山东桓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人:杨玉春。经营范围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在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临淄大道与清田路交叉路口东3

43、00米厂区内原有项目为防护用品生产项目。原有项目受市场等各种因素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难以支持企业今后的持续发展,在此前提下,企业经过市场调研与考察,对现有的生产项目进行产品升级改造。原有项目生产线为塑料防护用品生产线,生产医用手套和鞋套,随着国内疫情稳定,医用防护用品产品逐渐释放,企业原有项目生产产品市场需求减少,产品竞争力弱。因此,原有项目盈利逐渐下降,企业将原有项目生产线拆除,技改为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更大的塑料类产品。随着国内限塑令的逐步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和生态环境产生了矛盾,塑料持续创造出新的应用,并在不断替代其他传统材料,2019年全球塑料的产量已经达到4亿吨,是构建人类社会

44、最重要的材料。为了既享受塑料的性能与成本优势,又缓解废塑料对环境的危害,可降解塑料就应运而生。可降解塑料通过堆肥处理能够转化为肥料、二氧化碳和水,种植出含糖或淀粉的作物后,通过发酵或者化工加工就又能转化成用于生产高分子材料的有机分子。这样的可降解循环与再生循环一样,可以大幅减少废塑料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热可塑性弹性体(TPE)由于具有硫化橡胶的物理机械性能和热塑性树脂的工艺加工性能,不需要硫化,因而将它作为第三代橡胶,近年的发展异乎寻常。它在橡胶工业中的应用范围日趋扩大,除大量用于制鞋之外,现已涉及胶带、胶管、胶板、胶条、胶布、胶粘剂、密封剂等诸多方面,尤其在胶管及各种胶板方面已占相当比重,大量

45、取代了橡胶。汽车是热可塑性弹性体最大的市场,广泛应用于汽车保险杠、仪表板、挡泥板、空气导管、轴承、电缆护套、软管、挡风玻璃密封条、防护罩、防震座垫、管件等。随着新型改性技术的不断出现与材料性能的不断提高,热可塑性弹性体必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我国塑料产品从1995年至今,每年都以15%左右的速度增长。目前中国塑料制品排名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塑料机械制造业排名第一,已有50%以上的设备出口到国外。塑料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非常重要,2010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达到3750万吨,预计到2020年达到13200万吨,很多工业产品均离不开新型的塑料材料和塑料零部件,市场需要高档的塑料新材料和开发塑

46、料应用新技术,国内塑料制品加工已是超来越重视自主产品、自主技术的研发。塑料改性材料作为当今世界高分子材料助剂应用的最主要形式之一,与我国高分子塑料工业一样,是属于朝阳工业。我国作为塑料大国,对塑料改性材料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因此,山东桓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原厂区对原有“防护用品生产线”拆除,不再生产防护用品。分两期建设双螺杆TPE弹性体生产线、双螺杆降解改性材料生产线、双螺杆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占地15000平方米。其中第一期建设的双螺杆TPE弹性体生产线用于生产热塑性弹性体(简称,TPE,下同)(25OOtza),双螺杆降解改性材料生产线用于生产三种降解改性材料,包括

47、聚乳酸(简称,PLA,下同)(2000ta),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J.二酯(简称,PBAT,下同)(1500ta),聚己内酯(简称,PCL,下同)(15OOtza),双螺杆改性材料生产线用于生产抗冲击改性材料(15000ta);第二期建设的双螺杆TPE弹性体生产线用于生产热塑性弹性体(2500ta),双螺杆降解改性材料生产线用于生产三种降解改性材料,包括聚乳酸(2000ta),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酯(1500la),聚己内酯(1500ta),双螺杆改性材料生产线用于生产抗冲击改性材料(15000la)。危废贮存间等依托原有项目,拆除原有的紫外光氧化、活性炭吸附等原有环保措施,技改为“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环保措施,以降低VOCs排放量。两期建设的六条生产线,产生的VOCs废气依托一套“电捕焦油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和一根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废气依托一套布袋除尘器和一根排气筒。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