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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光互补设施农业承包经营合同甲方:乙方:地址:身份证号:委托人:联系方式:甲方将50MWp农光互补设施农业项目设施(水淹区域)农业承包给乙方经营,在地方上养殖。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设施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如下:第一条承包标的乙方承包甲方的标的为:农光互补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水淹区,包括所有水面区域)共计一亩(暂定,具体以厂区内水淹区域为准),乙方承包用于开展农业养殖。第二条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为一年,即从一开始,至一终止。甲方承包期内,若电站所有权发生变更,甲方的权利与义务自动延续,由未来的所有权人承担,甲方负责协调沟通成功。第三条承包金及交纳方法第一年无年承包金,自第
2、二年起每年租金元。第四条承包经营范围乙方承包经营范围结合现场实际养殖。第五条项目区管理要求1.承包经营厂区内的杂草清理,由乙方负责。2、承包区牧草、农作物、经济作物等,必须矮于光伏电池板下沿10公分。乙方负责及时除草,如果杂草或养殖的牧草、作物等超过光伏电池板下沿10公分,乙方不及时割除,甲方有权另行找人割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光伏阵列的检修通道(汇流箱处)和逆变器四周(四周范围至光伏组件为界),人员必须远离。4、电站光伏区内因检修维护时,造成乙方设施的损坏,电站不用赔偿,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经营费用的负担1.乙方承包期间需要灌溉设施、水电、各种生产成本、看护管理、安全生产等费用,均
3、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与电站不承担土地承包养殖与养殖管理的任何义务与费用。第七条养殖设施的交接乙方承包期间新建的围栏等所有设施,除甲方同意保留现状无偿交给甲方的以外,其它需自行拆除,不得强迫甲方、电站、后来承包者或地方政府受让,否则甲方有权雇人强行拆除,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安全管理要求1、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土地与环境管理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光伏电站的统一要求与安全管理。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用电安全规范,如果需要从电站接入,必须经过电站同意;乙方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生产、生活等用电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生产人员进入电站项目区从事养殖、养殖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安全
4、保护措施。乙方必须为其投保工伤险、意外伤害险等人身保险。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引发安全生产及电站事故,损失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和电站不承担责任与损失。3、乙方进入项目区作业,严禁触碰或损坏电站一切设施;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光伏发电设施损坏或影响发电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4、如乙方在生产经营中与光伏电站运维等发电生产经营发生冲突时,乙方同意按照光伏电站的生产管理要求整改,确保光伏电站统一管理与发电不受任何影响。第九条土地的权属乙方只承包电站项目区内的土地,项目区的总体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仍属甲方和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在承包期内,如因国家重点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
5、即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对土地养殖与养殖的补偿归乙方;关于土地补偿、电站设施补偿等其他补偿费用归甲方与电站项目公司。第十条乙方生产过程中如发生作物、动物、设备、设施等被盗、被毒等意外情况,乙方应向地方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甲方和电站协助配合调查处理,但甲方、电站和地方政府不承担损失赔偿。第十一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土地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经营(若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除外)。2、乙方抛荒,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
6、的;3、乙方利用承包土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光伏发电或公共利益的;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给电站或甲方或地方政府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5、乙方承包期满超过10天未全部移交退场的。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如果遇到旱灾、涝灾或其他原因受到损失,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十三条风险责任1.在承包期间,乙方应购买农业保险,以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电站项目公司及地方政府均无关。2.乙方在
7、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为从事养殖、养殖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并与所有雇用人员签订保险合同作为依据,将办理保险的手续报甲方备案。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2 .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终止合同履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3 .甲方若中途解除合同,应该赔偿乙方的各项投资款(固定投资、因解除合同导致降价处理的物品的损失以及养殖产品的利润损失)。第十五条纠纷处理办法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或与地方发生矛盾与纠纷,按照民事属地化处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帮助协调处理;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在项目所在地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土地纠纷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六条合同效力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本合同不得变更;如果发生争议,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执行。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自动失效。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乙方:法人或委托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