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恩机械智能设备制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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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力恩机械智能设备制造项目建设单位:江苏力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Ill六、结论113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14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项目合同附件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项目备案证和登记信息单附件5不动产权证附件6危废协议及营业执照、资质附件7引用的检测报告(编号:MST20220928024(TSP)及监测单位营业执照、资质附件8本

2、项目电泳漆、水性漆、塑粉MSDS附件9企业污水委托接管协议及污水厂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附件10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附件11认可声明附件12总量申请表附件13环评报批申请书附件14网络公示截图附件15现场执法意见附图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与大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示意图附图3项目与盐城市大丰区“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附图4本项目周边水系图(含大气监测点位)附图5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6项目周边500m环境概况图(含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力恩机械智能设备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110-320904-89-01-40137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

3、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20度30分40.693秒,北纬:33度25分46.41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51纺织专用设备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中“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5”、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Zl新建(迁建)ZJ改建T建_)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J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大行审备2022735号总投资(万元)12

4、000环保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1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91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规划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划审批时间:2015年7月1()日,苏政复2()1565号;规划名称: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19局部修改)规划审批机关:大丰区人民政府规划审批时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该工业园区尚未编制规划环评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大丰区空间发展布局中北部片区以三龙镇为中心,以现代农业和特色农副产品加

5、工为主,发挥轻工、纺织和电子三大行业特色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城镇全面发展。本项目为纺织专用设备制造业,产品为机外卷、无张力智能整经机、数字自动化缝纫设备等纺织设备,本项目产品为纺织业专用设备,为纺织业配套产业,符合大丰城市总规中三龙镇的产业定位。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19局部修改),规划区为整个三龙镇行政辖区范围,面积约154.0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依托盐城城区和大丰港区,对接上下游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纺织、商贸服务业等产业,以工业和服务业带动地区发展。本项目产品为纺织业专用设备,符合大丰区三龙镇总体规划。本项目初筛信息表见下表。表1,项目信息初筛表

6、其他符合性分析序号分析项目初箫结论1项目与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三龙镇工业园区内,生产机外卷、无张力智能整经机、数字自动化缝纫设备等纺织设备.属于纺织专用设备制造业.故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产业空间定位和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总体规划。2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已获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证(大行审备2022735号);本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订,项目不属于禁止类:本项目对照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规范条件。3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

7、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对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为6000台机外卷,1200台无张力智能整经机和800台套数字自动化缝纫设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4环境承载力及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2021年为达标区,声环境、地下水、土壤的环境质量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其余部分汇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同接管至

8、江苏水发华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龙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排放废气均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5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总量在大丰区范围内进行平衡;项目建成后生产污水、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厂区内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江苏水发华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龙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总量指标在江苏水发华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龙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无需申请总量。6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本项目所处工业园区已实现集中给水、供电、供气、供热能力;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可

9、以满足项目运营需求。75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该园区暂未编制规划环评。8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具体详见“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彳项目与国家及地祥性分析方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2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12月30日)本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不属于禁止类符合2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本项目不属于该文件的限制类、淘汰类(含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落后产品)和禁止类项目。符合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本项

10、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符合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6盐城新一轮沿海开发产业定位和项目准入实施办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及禁止发展产业符合7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本项目不属于“两高类”限制和禁止项目符合8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本项目耗电量为800万kWh/a折算煤耗为983.2吨,小于5000吨标煤,

11、不属于“两高类”限制和禁止项目符合9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为6000台机外卷,1200台无张力智能整经机和800台套数字自动化缝纫设备,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符合综一2、(1t,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规划选址相符性)与用地规划的相符性,符合江苏省地方环保要求。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工业园区内建设路南侧,北侧邻近建设路,南侧为工农路,全厂占地面积为23912m2,根据本项目土地证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见附件5),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2)与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根据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大丰区空间发展布局中北

12、部片区以三龙镇为中心,以现代农业和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发挥轻工、纺织和电子三大行业特色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城镇全面发展。本项目为纺织专用设备制造业,产品为机外卷、无张力智能整经机、数字自动化缝纫设备等纺织设备,本项目产品为纺织业专用设备,为纺织业配套产业,符合大丰城市总规。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19局部修改)规划打造“一带两核三区四大产业”的产业空间格局,“四大产业”,即海洋食品业、纺织服装业、机械制造业和海滨旅游业:功能定位:依托盐城城区和大丰港区,对接上下游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纺织、商贸服务业等产业,以工业和服务业带动地区发展。本项目产品为纺织业专

13、用设备,符合三龙镇总体规划的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符合区域产业政策及相关用地规划。3、“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1)生态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120221308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

14、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区域,其定位为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此外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厂区东北侧的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市),距离约为6.5km,力恩机械不在生态红线管控区内,本项目不违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本项目周边的生态红线保护目标详见表1-3。生态红线区具体情况见附图2、3o表L3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15、方位距离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大丰区)范围: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Dl1#至88#),南界从88#沿斗龙港出海河至94#,西界从99#折至97.2#沿线至97#折至96#,再从96#沿海堤公路中心线至95#,再经过92#至93#,再折至94#,北界至射阳一大丰界线。南缓冲区(大丰区)范围: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北界为亭湖一大丰界限(从点28#至97.1#),西界从点29#直线至30#,沿一排河中心直线至31#,再沿海堤公路中心线至32#,沿直线至69#,再沿直线至JB26#,南界从点JB26沿四卯西河东延线至D15#o实验区包含三部分,分别为:1.南一实

16、验区(大丰区)范围:北界从点JB25#沿海堤公路中心线至69#,沿直线至JB26#,沿四卯酉河东延线至DI5#,西界为临海高等级公路(从点JB25#至JB28#),南界从控制点JB28#开始,直线至JB29#,至JB30#,沿四卯酉河南3000米延长线至控制点D15.1#,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2.南二实验区(大丰区)范围:北界以竹港出海河及其延长线为界,西界以2()世纪50年代老海堤复河为界,南界以大丰-东台界线为界,东界以海水-3米等深线为界。3.东沙实验区(大丰区)范围:东界从控制点D23#经过D24#、D25#、D27#至控制点D28#,南界为大丰东台界线,西界从控制点49.1#经4

17、9#至控制点50#,北界从控制点50#经过51#至控制点D23#。地家保大国态线部海湿国然生红的含。城禽自区区级护外盐珍级护丰家保以分域1059.65(含海域)NE6.5km(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盐城市大丰区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区的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有所下降。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声环境、地下水、土壤的环境质量较好,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

18、余部分汇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同接管江苏水发华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龙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噪声设备经隔声降噪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三龙镇工业园内,对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企业,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

19、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本项目水、电资源均由市政工程供给,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对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关于印发V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4。根据方案,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3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工业园区,属于“淮河流域”,为重点管控单元。表14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江苏省

20、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管控类另U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间局束空布约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0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

21、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困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

22、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1、本项目用地范围东北侧距离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市)约6.5km,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

23、的通知(苏政办发(2()2l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308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J74号),本项目不在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本项目不属于列放量大、能耗高、产能过剩的产业。3、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4、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5、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污柒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

2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NoX、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1、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L2万吨、1L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总量在大丰区范围内进行平衡:木项目废水总量在江苏水发华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龙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无需申请总量。境险控环风防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

25、;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需要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的行业。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源用率求资利效要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

26、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90%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容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本项目位于三龙镇工业园区内,不占用基本农田。3、本项目不使

27、用燃料。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淮海流域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力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

28、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本项目不在通榆河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废水总量在江苏水发华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龙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水运,不运输和使用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源用率求资利效要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M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

29、目。表1.5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控类别三龙镇工业园区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1)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产业空间定位和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总体规划。项目所在上也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2)本项目设置生产机外卷、无张力智能整经机、数字自动化缝纫设备等纺织设备,属于纺织专用设备制造业,符合准入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

30、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本项目抛丸、切割颗粒物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降低排放量;焊接粉尘采取“移动式滤筒除尘器”降低排放量;喷漆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VOCS采取“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的措施降低排放量;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人旋风粉末回收系统”收集处理来降低相符排放量;喷塑、固化、电泳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VOCs采取“冷却降温十二级活性炭吸附”的措施降低排放量;天然气燃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汇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

31、同接管江苏水发华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龙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废气总量在大丰区范围内达到平衡:废水总量在江苏水发华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三龙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木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外排。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1)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2)本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

32、(3)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可部分回用。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不降低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底线,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不在盐城市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三线一单”文件要求。5、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1)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7本项目与环大气201953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I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

33、,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本项目生产所用的为水性、高固体分、低VOCS含量的涂料满足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T3500-2019)、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rr38597-202

34、0)、工程机械涂料(HG/T4339-2012)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2537-2014)要求。符合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叮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3米

35、/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含VoCS物料均密封贮存于封闭化学品库中,且转运过程中保持封闭。本项目在封闭喷漆房、喷塑室、粉末固化炉、烘干室中使用含VOCs物料的过程中,采取有效废气收集措施。喷漆及烘干产生VOCs及颗粒物经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喷塑及固化、电泳及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收集至一套“冷却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可以有效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本项目生产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符合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

36、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采用一次性二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

37、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处理,处理效率达90%以上,并 定期更换活性炭,符合文件中的 相关要求。生产所用涂料为水性 漆料,满足工业防护涂料中有 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 (DB32/T3500-2019)、低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 要求(

38、GBnB8597-2020)、工 程机械涂料(HG/T4339-2012) 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 涂料(HJ 2537-2014)要求,属 于低VOCS含量的涂料。本项目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已 落实到位,企业生产按照相关规 程规范,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 要环节和工序,并建立台账进行 记录。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中的相关要求。(2)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表18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通知的相符性对照序号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

39、产生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本项目生产所用的为水性、低VoCS含量的涂料,满足工

40、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7T35OO-2O19)、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lyI38597-2020)、工程机械涂料(HG/T4339-2012)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2537-2014)要求。符合2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

41、。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月15日前集中清运次,力恩机械含VOCs生产原辅料的储存环节采用密闭容曙、高效密封储罐和封闭式化学品库;装卸、转移和输送等环节采用密闭容器;生产和使用环节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原辅料容器为密闭状态;处置环节时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

42、,妥善存放于危废仓库,定期集中清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符合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11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

43、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

44、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亳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各地要督促行政区域内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按期更换活性炭,对于长期未进行更换的,于7月底前全部更换一次,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力恩机械严格按照“应收 尽收”的原则提升生产废气收 集率。喷漆、喷塑、电泳及烘 干固化等产生VOCs等环节均 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并进行气体 收集: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 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 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 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 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 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 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按照“适 宜

45、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 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 拟采用两套二级活性炭附技 术,选择碘值不低于800克克/ 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 量添加、及时更换,并将废旧 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 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中的相关要求。(3)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文)相符性表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对照序号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I一、总体要求: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

46、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对于IO(X)PPm5000PPm的中等浓度VOCS废气,具备回收价值的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不具备回收价值的可采用催化燃烧、RTO炉高温焚烧等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宜对燃烧后的热量回收利用。对含尘、含气溶胶、高湿废气,在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TO焚烧、低温等离子等工艺处理前应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等装置进行预处理。对于高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的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的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焚烧(含热氧化)方式处理的必须对焚烧温度实施在线监控,温度记录至少保存3年,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应每月报送温度曲线数据,采用焚烧(含热氧化)、吸附、吸收、微生物、低温等离子等方式处理的必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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