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95614 上传时间:2023-07-31 格式:DOCX 页数:69 大小:379.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9页
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9页
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9页
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9页
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6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沂源精工医药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塑料薄膜制造、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沂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

2、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103-370323-89-01-661666总投资(万元)23000环保投资(万元)240环保投资占比(%)1.04施工工期3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审批机关:沂源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的通知(源政发20141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沂源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查文号:源环审20155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

3、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沂源县经济开发区荆山路227号。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于2014年由沂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四至范围为西起青岛路、东至石桥工业小区,北起省道博沂路,南至青兰高速,规划面积为14.3863k?,于2015年取得原沂源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于2020年10月进行跟踪评价并取得审查小组通过意见。根据山东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3-2030年),项目区用地为工业用地。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规划(2013-2030年)见附图5。二、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

4、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03-3703238901-661666。三、园区规划符合性1、与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为:以医药、食品、机械装备、轻工纺织、新材料为主。根据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18年1月沂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沂源化工产业园东部与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西部重合,重合部分为西起兴源路,东至工业三路(荆山路以北)、工业一路(荆山路以南),北至华山路(三悦路以西)、荆山路(三悦路以东、饮马河东路以西)、振兴路(饮马河东路以东),南至沂河二路(工业一路以西)、荆山路(

5、工业一路以东),重合范围约5.96k11将该重合范围内用地划归沂源县化工产业园管理。该区域内遵从沂源化工产业园的规划要求。跟踪评价报告中提出了准入条件、禁入条件、准入清单的说明:(1)准入条件入区企业应为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类产业和允许类产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二、三批)清洁生产技术要求的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至少为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用水应符合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要求;符合“循环经济”理念,有助于形成园区内部循环经济产业链;固体废物产生量少、固废综合利用率较高,有助于各类废物资源化;以

6、园区内各企业的产品或中间产品为主要原料有利于延长区内产业链的项目;为园区内各企业配套服务的能源利用率高、投入少、产出高的项目;土地集约利用度高的项目。(2)禁入条件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重大变化、重要生态功能改变、或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的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能力落后的项目;能耗、水耗大、污染较为严重且难以治理的项目;(3)准入清单行业准入清单见表1-1。表14园区行业准入负面清单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医药化学药品原料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医药中间体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控制要求:归于沂源化工产业园的部分按照化工园区的规定执行,新材料产业园内只可新增医

7、药制品行业新材料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耐火材料制品制造高分子材料*石墨及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食品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制糖业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焙烤食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乳制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酒的制造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机械装备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

8、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衡器、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它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它运输设备制造业*轻工纺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9、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橡胶制品业X塑料制品业*工艺美术品制造控制要求:“退城进园”项目、拓展园区内现有项目上下游产业链项目、园区管委会及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同意的项目可以进入注:一准许进入行业;一有条件进入的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随着发展的需要,本次评价未列的其他行业,如果产品市场较好,并且生产过程中污染较轻或污染经过治理后可以为园区所接受,此类项目可以管委会同意后入区,同时要经过经济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许可。本项目为医药包装生产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为园区准入进入行业。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10、本)中允许类,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用水仅为生活用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妥善处置。故本项目建设符合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总体功能定位和用地要求。2、与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符合性表12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根据上位规划的修编适时进行产业园规划修编。修编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已进行跟踪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2020年9月30日)。拟建项目为医药包装生产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所属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2、产业园发

11、展布局须与镇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等相符合,对不符合的,应予调整。对不符合上述规划的既有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强化空间管制,对涉及基本农田、特殊林地等特殊保护区域进行严格管控,严禁占用拟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用地规划符合3、优化产业定位,按照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筛选入园项目。对园区重叠部分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园区的开发进度,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拟建项目位于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不位于沂源县化工产业园,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4、加强园区环境管理能力和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在建和己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拟建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体

12、系和应急预案符合5、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明确责任主体,保障资金来源本项目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环境信息公开、环境监测和预警等符合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园区跟踪评价审查小组意见的要求。综上,技改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园区跟踪评价及审查小组意见要求。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符合性分析1 .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和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经与国家、省、市各类规划充分衔接,淄博市共划定了29个生态保护红线区,总

13、面积为1283.6k约占全市总面积的21.5%o其中沂源县规划建设六处生态保护红线区:沂河源头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潭溪山-峨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鲁山以东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沂源西部田庄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织女湖织女洞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毫山以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见下表。表13沂源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边界描述面积(km2)生态功能类型备注沂河源头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10鲁山以南,峨峪村以东,田庄水库以北,葛家庄以西46.68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湿地、城

14、镇/潭溪山-峨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6太河水库以南,三台山以东,S327省道以北,淄博与潍坊市界以西158.33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士壤保持森林、城镇/鲁山以东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10螳螂洞以东,淄博市与潍坊市市界以西,S236省道以北,凤凰山以南51.38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沂源西部田庄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11G22青兰高速以南,淄博与莱芜市界以东,淄博与临沂市界以北,苏坡北山以西24.26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织女湖织女洞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I2G22吉

15、兰高速以南,025县道以东,沂河以西,312省道以北101.82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湿地/毫山以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I3329省道以南,沂源牛郎织女景区以东,淄博与临沂市界以北,淄博与潍坊市界以西80.09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本项目位于沂源县经济开发区荆山路227号沂源精工医药塑业有限公司内,坐标为ElI8。1427.157、N36oll0.974%距离本项目厂址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厂界南侧2.4km处的织女湖织女洞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12),项目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

16、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选址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相对位置见附图6淄博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2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本项目为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当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合性主要目标: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利

17、用、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进一步降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再生水规模逐年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持续下降,确保完成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18、,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全力做好河湖岸线保护,优先实施防洪护岸、河道治理等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桥梁、码头、取水工程等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不开采地下水,运营过程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年用水量为4200m3a;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年用电量为500万kWh0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能够有效地控制污染。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资源利用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按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国家、

19、省环境管理政策,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17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项目位于沂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所在区域属于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环境管控单元,根据淄博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优先保护区,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下表14。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见附图7淄博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表14与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分类相关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

20、统服务功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控要求执行。其他区域除按照对应环境要素的分区管控要求外,应执行以下管控要求: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在河流两岸、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合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建设规模;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两高”建设项目及散乱污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

21、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强化规划、规划环评引领指导作用,科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符合学规划建设工业园区,优化工业布局,引导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企业入驻,实现集中供热、供水、供气,实施水资源分类循环利用和水污染集中治理;禁止准入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中不允许进入的生产工艺或工业项目入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中不允许进入的生产工艺或工业项目大气、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商业住宅、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敏感机构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商业住宅、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敏感机构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

22、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本项目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处于国内同行先进水平符合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沂源县污水处理厂城东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具备相应

23、的处理能力并正常运行,保证工业园区的外排废水稳定达标,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园区不得建设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外)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沂源县污水处理厂城东分厂进一步处理,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落实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车间、料仓等密闭,负压收集、处置,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符合化工、医药、造纸、表面涂装、建材、塑料加工等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木项目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符合环境风险

24、防控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高建设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符合重点企业应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三级防护体系,防止因渗漏污本项目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符合染土壤、地下水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三级防护体系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本项目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符合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

25、管和环境安全保障本项目建立了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符合定期对地下水进行检测本项目无需对地下水进行检测符合强化管理,防范环境突发事件本项目已强化管理,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符合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则和要求(GB/T36575-2018)本项目严格执行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则和要求(GB/T36575-2018)符合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控制煤炭消费量,实现减量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本项目能源使用电源,不涉及煤炭的消耗符合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本项目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6、推动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清单”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生态保护要求。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建设与环办环评20178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i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作为现有工程回顾评价的主要依据O现有工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排污许本项目为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现有项目己申请并获取了排污许

27、可证,详见附件。本项目建成符合可实施范围和步骤的规定,按时申请并获取排污许可证,并在申请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依法提交相关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后,VoCS排放量增加,添加了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排气筒。2 .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分析表16项目建设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不涉及颗粒物、SO2、NO,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符合2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8、。拟建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3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本项目无恶臭气体排放。符合4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选址位于沂源县经济开发区荆山路227号,项目为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周边无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符合3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

29、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符合性分析表1-7本项目建设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条例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第二章监督管理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属于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本项目为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包装

30、材料项目,现有项目已申请并获取了排污许可证,详见附件。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沂源县经济开发区荆山路227号,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符合目,符合沂源县经济开发区规划4 .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058号)符合性分析表1-8本项目建设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一、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

31、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木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二、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

32、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本项目位于沂源县经济开发区荆山路227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三、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符合四、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

33、,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清单”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生态保护要求。符合5 .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9本项目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类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方案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加大产1、加快针对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本项目配套符合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

34、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在落实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不属于“散乱污”企业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

35、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注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二苯基甲烷二异鼠酸酯项目,禁止建设。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灯亮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配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符合(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3.加大工业

36、涂装VOCs理力度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100%。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轻涂等先进工艺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符合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90%)达标后排放6 .与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工作的通知(淄环发【2020】31号)中塑料制品加工行业符合性分析表1.10与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工作的通知符合情况序号环节治理任

37、务实施要求项目情况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范围为塑料制品加工业,主要法制吹塑(发泡)等。塑料制品加工业是以合成树脂(高分二经挤压、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等工艺加工各种塑料制L6及工序为加热挤出、压广化合物)为主要原料,3的行业。源头替代I印刷工段推广使用水醇性油墨、单一组分溶剂油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等,鼓励使用水性油墨、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低(无)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洁剂等。鼓励实施胶印、柔印等技术改造。推荐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废气收集与治理2装载有机物料输送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替代真空方式;推荐本项目物料均为固态,采用重力流送方式输送3有机液体进料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

38、替代喷溅式给料;推荐4挥发性有机液体采用底部装载方式;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出料管口距离槽(罐)底部高度小于200mm。要求5投料粉状、粒状VoCS物料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本项目粒状VOCs物料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给料方式密闭投加6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7生产工序在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等作业中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39、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要求项目在熔化成型等作业中采用密闭设备内法密闭的,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操作,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8调配、印刷、清洗使用Vc)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e)CS产品,其使用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项目其使用过程采用密闭设备,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9收集净化废气收集系统宜保持负压。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

40、按GBZ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要求项目废气收集系统保持负压。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序号环节治理任务实施要求项目情况10废水设施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推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11储罐储存真实蒸气压276.6kPa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采用低压罐、压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要求本项目无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储存真实蒸气压力27.6kPa但V766kPa且储罐容积275?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41、以及储存真实蒸气压N5.2kPa但27.6kPa且储罐容积2150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符合下列规定之一:a)采用浮顶罐。对于内浮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双封式、机械式鞋型密闭等高效密闭方式;对于外浮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应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型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b)采用固定顶罐,应设置呼吸阀,安装密闭集气系统排放的废气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90%;c)采用气相平衡系统。要求12装载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227.6kPa且单一装载设施的年装载量2500m3,以及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25.2kPa但V要求本项目不涉及。27.6kPa且单一装

42、载设施的年装载量22500m3的,装载过程符合下列规定之a)排放的废气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90%:b)排放的废气连接至气相平衡系统。13废水集输对于工艺过程排放的含VoCS废水,集输系统符合下列规定之一:a)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b)采用沟渠输送,若敞开液面上方100mm处VoCS检测浓度2100Umol/mol,加盖密闭,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14废水储存、处理含VOCs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液面上方IoOmm处VOCS检测浓度2100mol/mol,符合下列规定之一:a)采用浮动顶盖;b)采用固

43、定顶盖,收集废气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末端管控15去除效率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要求本项目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VoCS,处理效率为90%。序号环节治理任务实施要求项目情况其他16台账管理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

44、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要求项目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按要求记录。17运输车辆管控措施推荐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推荐本项目不涉及重型载货车辆,符合要求。重污染应急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要求18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荐使用国三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荐项目应按要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橙色及以上重污染期间要求使用国三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应急期间建成区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要求19门禁监控系统2020年10月底前重型柴油货车日运输车辆10频次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全部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完整车牌号。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型柴油货车,符合要求。20自主监测己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监测频次进行监测,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