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吨金属制品家居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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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江西昊然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金属制品家居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昊然工贸有限公司编制日期:制23年0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4六、结论86附表8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7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敏感点位及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3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5项目四周及工程师现场踏勘图附图6生态红线图附图7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8规划功能结构图附图9园区产业规划

2、图附件:附件1项目委托书附件2备案通知书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厂房租赁合同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昊然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金属制品家居生产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4-360429-04-01-73131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81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

3、(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55环保投资占比()1.8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7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分析如下: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等,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故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4、(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工业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金砂湾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经后文计算,项目危险物质储存量远小于临界量,故不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管网,不涉及取水口,故不需要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于内陆,不向海排放污染物故不需要设置海洋专项评价以录作2化区。3则4价,涉保护他电路

5、杨蜴三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J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J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HJ169)附录B、附录C。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二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专项评价一般不超过两项,印刷1制造类建设项目专项评价不超过三项。,上,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题评价。规划情况相关规划: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扩区和调整区位的函、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

6、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字(2021)46号)、湖口县人民政府(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召集审查机关: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环评审查文件名称: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规划环评审查文件文号:九环评字(2023)1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情况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以新材料为首,以精细化工、冶金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为主,以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港口码头

7、等新兴潜力产业为辅的工业产业体系,完善“1+4+N”产业体系。大力提升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构筑主导产业创新集群。园区现已布局以江铜、萍钢、联达冶金、众邦实业为代表的钢铁冶金产业,以赛得利、晨光、富达、天赐、天盛为代表的化工化纤产业,以海纳川、弘洋电子、友邦、键诚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以东升机电、明迪、远能智能、意哥尔为代表的精密制造产业,以钟山药业、高科制药、中星医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内企业已初步形成钢铁冶金、化工化纤、电力能源、电子信息、精密制造、生物医药“3+3”的产业发展格局。其中钢铁冶金、化工化纤和电力能源等产业成为园区的主导产业。金砂湾园区布局冶金产业、化工产业(精

8、细化工)和轻工产业等。银砂湾园区布局新材料、化工、能源、临港物流等产业。海山科技园区规划以电子信息、商贸物流、生物医疗产业为主,大力强化标准厂房建设,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本项目位于湖口高新园区海山科技创新试验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内,项目属于轻工行业,符合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的产业布局。2、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九环评字(2023)13号)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1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环保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优化产业定位和布局。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湖

9、口高新技术产业园扩区和调整本项目位于海山科技创新试符合区位的函(赣府厅字(2021)46号)要求,所有调入区域一律不得在沿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产业园区总体上位于湖口县城和流泗镇上风位或上风向,应合理规划临近地块的产业布局,并在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之间设置环境防护带。不新引进、属于规划产业方向、产业布局的项目。验区新材料产业园区,项目属于金属制品制造及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满足园区产业企业布局规划,符合要求。严格项目准入。近江西台山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处严控大气型设施的布置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并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需进一步论证企业生产对省级森林公园影响,审慎扩建现有项目的规模。项目远

10、离江西台山公园省级森林公园,污染物治理后均达标排放。符合改造提升工业园区。完善园区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适时建立中水回用机制,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如扩建需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持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强化环境监管体系和环境风险管控,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标准推进。三类工业用地范围内现状所有居民点应制定搬迁安置计划,及时搬迁。推动距长江Ikm范围内已建重化工项目搬迁,在企业存续尚未完成搬迁淘汰期间,加强环境监管,通过提升工艺水平、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项目中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集水池+沉淀池+清水池)

11、处理达标后,通过槽罐运输至金砂湾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不新建排污口,不属于重化工项目。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本项目属于C3381金属制品厨房用器具制造及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生产工艺、产品类型、生产规模均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为允许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且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4-3604290401-731315)。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选址可行性分析(1)用地性质相符性

12、分析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湖口高新园区海山科技创新试验区新材料产业园区18号楼1层,江西昊然工贸有限公司已经取得18号楼1层使用权,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根据园区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口高新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选址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项目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一般。(3)环境容量根据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和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的要求,区域有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建设不会使得

13、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4)与外环境兼容性分析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位于新材料产业园区18号楼1层,整体布局位于产业园区最东侧,项目东面为空地;项目南面为产园区17号楼,是园区委员会,西面为产园区15号楼,主要是制造产业,北面为产园区21号楼,主要是智能制造产业。产业园内入驻的企业有“江西恒拓包装有限公司”,位于项目西北面。整体区域为低山丘陵地形,地势总体上呈现东高西低的态势。经实地踏勘,以厂址为中心,500米范围内存在马影派出所、姜王村、李道一、门港村、马影镇社区中心幼儿园、国际商贸城幼儿园、郑管村等敏感目标,厂界外10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面董村160m,敏感点分布图见附

14、图。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源强,通过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与周边环境兼容。项目周边和内部详细情况见附件。综上所述,本项目周边制约因素少,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规划,项目污染物在经过预防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3 .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容性分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分为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集约发展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三个设区的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六个设区的市的部分县(市、区),共三十八个县(市、区),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鄱阳

15、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界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本项目属于高效集约发展区。本项目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见表1-2。表1-2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序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容性分析1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分生态保护、农业发展、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域。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和安全。本项目不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和安全。

16、2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循环利用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鼓励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的循环利用,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新建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应当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绿化工程建设。本项目位于海山科技园内,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污水处理厂出水应当达到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17、标准一级标准的B标准,对排放湖泊水库的执行A标准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湖口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鄱阳湖,生产废水经槽罐车运处理厂处理后至金砂湾污水处理厂,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长江。4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法律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长江流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对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

18、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本项目位于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海山科技园,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2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长江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项目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总量从污水处理厂的总量中分配。符合3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本项目不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符合4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钢铁、石油、化

19、工、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等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农药、氮肥、焦化、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企业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类别。符合5国家鼓励和支持在长江流域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后运输至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符合标后排放,仅少量生活污水排放。综上分析,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5、与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及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长江办(2022)7号)相符

20、性分析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内容符合性分析一与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长江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3禁止在饮川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

21、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外;木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

22、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戈U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本项目不新增排扩大排污口污口,己有排污口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位于“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

23、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H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二与江西省长江

24、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长江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

25、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

26、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6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河)造田(地)等投资项目。单位和个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游览、影视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生存环境。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7除国家规定的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8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规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

27、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规戈1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9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10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生产性捕捞11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要求。12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涉及尾矿库

28、、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不属于落后产能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限期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项目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

29、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产能片;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方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加强项目审查论证,落实等量、减量替代要求,规范项目行政审批。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及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

30、长江办(2022)7号)的要求相符。6、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规定项目情况基本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木项目物料存储时不涉及VoCS的排放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存、料仓应满足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物料存储时不涉及VOCs的排放工

31、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料(渣、液)应按照项目工艺含VoCS废料第5章、第6章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为固态,无VOCS气体排放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企业边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GB16297中限值要求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监控,具体实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参见附录A环评要求厂内定期监测,监测频次1年/次。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

32、2-2019)中相关要求。7、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办202165号)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办202165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与环大气办202165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十四五”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要求,持续加强VOCs组分监测和光化学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加快VOCs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非甲烷总烧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经分析,本项目采用的喷塑属于低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

33、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8、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相符性分析与项目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相关的行业政策主要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表1-7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分类相关规定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控制一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本项目废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集气罩符合-思路与要求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

34、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收集效率大于85%,距集气置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

35、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e)CS治理效率。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属于低浓度废气,本项目产生VOCS利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定期更换处理,处理效率60%。符合Z重点行业治理任务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

36、、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制造及金属表面处理行业,项目对主要工序排放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由于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小,因此采取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措施。符合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表1-8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

37、)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帮f合性分析表分类相关规定项目情况符合情况源头和过程控制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制造及金属表面处理行业,项目主要工序对排放VoCS进行收集治理措施,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于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小,因此采取了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符合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

38、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属于低浓度、大风量废气,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的废活性炭废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运行与监测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项目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建立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

39、符合9、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II11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40、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为水、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生产过程各项污染物经采取合理措施处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项目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相符。10、与九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九发(2022)6号文)的相符性分析表19项目与九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部分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将“双碳”目标要求全面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制定实施全市2030年

41、前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和监管制度,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本项目不涉及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符合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综合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加快淘汰低端、低效和无效产能。大力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程,持续推进技改升级,引导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工程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工程,全力打造新型工业重镇。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加强能评、环评等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16%,全市高

42、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38%o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清洁低碳能源替代,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力争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7.7%。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符合着力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源头协同减排,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氨碳化物环境管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溶剂型工业涂料等清洁原料替代。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符合源头协同减排要求符:合强化“四尘”防治。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落实施工现

43、场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强化道路扬尘精细管控,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强化运输扬尘精细管控,规范铁路、公路、港口等货运管理。强化堆场扬尘精细管控。要求企业强化施工期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符合强化“三气”防治。强化工业废气精细管控,强化机动车尾气精细管控,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强化燃煤锅炉废气精细管控,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不再新增燃煤导热油炉,鼓励现有燃煤锅炉、导热油炉改为清洁能源。推广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推动淘汰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范围内分散燃煤锅炉本项目风干炉、固化炉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符合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开展城市老旧破

44、损和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有序推进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加快补齐县(市、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缺口。持续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一级A提标改造。推进污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湖口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鄱阳湖,生产废水经槽罐车运至金砂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长江。符合推进耕地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开展耕地污染成因识别和排查,持

45、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踪机制,动态调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厂房,位于海山科技园,不涉及耕地符合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从严管控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严格名录内地块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腾退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土壤环境影响微小符合推进地下水污染管控和修复。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和保护,健全地下水环境信息共

46、享机制,逐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与评价体系。推进化工园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长江经济带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实施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影响微小符合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加强敏感区域和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强化生态环境应急队伍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应急物资信息库建设。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低,要求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控符合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超前的原则布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开展重金属和尾矿库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重点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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